(广东省)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1年2月23日在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局长 杨勇华
各位代表:
受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南沙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计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开发区(自贸区)党工委、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三区一中心”建设大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发、高品质建设。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实现可支配财力7,357,325万元(不含四本预算之间资金的调入调出),完成计划100.85%,比上年同期6,467,823万元增长889,502万元,增幅13.75%;当年完成各项财政支出6,938,019万元(不含四本预算之间资金的调入调出),完成计划95.24%,比上年同期6,383,544万元增长554,475万元,增幅8.69%;当年结转结余419,306万元。另外,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932万元后,实际结转结余为659,238万元。

图一:2020年全区可支配财力情况图(单位:万元)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3,091,780万元(含调入资金414,309万元),同比增长0.03%,完成计划104.17%。包括:1.本年收入3,056,054万元,同比增长13.95%,完成计划104.22%,其中:区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3,186万元,同比增长7.52%,完成计划100.52%;上级补助收入1,296,367万元(其中:省市增量返还1,114,000万元,同比增长10.57%),同比增长12.21%,完成计划110.09%;债转贷收入177,693万元(含新增债券收入5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27,693万元),同比净增;调入资金414,309万元,同比下降39.65%,完成计划100.04%,主要是根据有关规定从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14,126万元,其他存量资金清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499万元;2.上年结转结余35,726万元。
当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4,959万元,同比下降0.99%,完成计划101.92%,包括: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3,580万元,完成计划94.88%;2.转移支付支出463,727万元,完成计划98.55%,其中:体制补助镇(街)支出311,941万元,完成计划97.87%,上解支出151,786万元,完成计划100%;3.债务还本支出127,720万元,完成计划100%;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932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详见下图:

图二: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占比情况图(单位:万元)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66,821万元。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可支配财力4,660,526万元,同比增长15.26%,完成计划98.68%。包括:1.本年收入4,616,172万元,同比增长20.65%,完成计划98.67%。其中:区组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18,392万元,同比增长24.31%,完成计划98.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58,703万元,同比增长22.62%);上级补助收入16,085万元,同比增长79.92%,完成计划100.81%;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81,695万元,同比下降0.51%,完成计划98.88%。2.上年结转结余44,354万元。
当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11,506万元,同比增长7.81%,完成计划91.44%,包括: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5,676万元,完成计划89.98%;2.转移性支出91,748万元,完成计划98.99%,其中补助镇(街)支出21,565万元,完成计划95.86%,上解支出70,183万元,完成计划100%;3.调出资金412,958万元,完成计划100%;4.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91,124万元,完成计划100%。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349,020万元。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支配财力3,898万元,同比增长89.53%,完成计划100%。全部为本年收入。
当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92万元,同比增长89.21%,完成计划99.84%,其中用于注资国企2,724万元,调出资金1,168万元。
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为6万元。
(四)2020年财政专户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实现财政专户可支配财力13,813万元,同比下降4.64%,完成计划105.4%。包括:1.本年收入9,832万元,同比下降0.47%,完成计划109.25%;2.上年结余3,981万元。
当年完成财政专户支出10,494万元,同比增长1.1%,完成计划103.71%。
当年财政专户结转结余3,319万元。
(五)2020年专用基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专用基金(全部是粮食风险基金)实现可支配财力1,617万元,同比下降53.76%,完成计划100%,包括:1.本年收入1,524万元,同比下降19.36%,完成计划100%;2.上年结余93万元。
当年完成粮食风险基金支出1,477万元,同比下降56.60%,完成计划91.37%。
当年粮食风险基金结转140万元。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成效
2020年,我们按照区委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区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我区2020年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所提审议意见,围绕做好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回暖发展,全力以赴抓收入、稳增长,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财政保障,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为保持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有以下成效:
(一)积极应对减收压力,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复杂变化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压力,坚持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一是财税部门统筹抓好减税降费和收入组织,紧盯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积极争取增值税免抵调库指标,加大国有资源资产的处置和盘活力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32亿元,同比增长7.52%,增速连续两年排名全市第一。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认真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紧盯全年目标和入库时序,密切跟踪土地出让进度,协调解决宗地出让存在问题,牢牢把握收入组织的主动性。三是强化债券申报发行使用管理,发挥逆周期政策调控作用,积极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对冲疫情风险,2020年获批新增债券54.17亿元,全部在当年形成实际支出,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的拉动作用。获批再融资债券21.77亿元,有效缓解当年财政支出压力。
(二)财政政策积极有为,“六稳”“六保”保障有力
坚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和提质增效的政策发力点,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努力让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一是在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同时,积极落实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的暖企措施,为稳定市场主体、保障就业和民生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3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减税降费34亿元,2019年年中出台的政策在2020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19亿元。二是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确保我区“关爱企业10条”、“人才8条”、“提振经济37条”等一系列政策包落地实施,支持解决因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的产业链受损、供应链受阻、资金链紧张等问题,充分发挥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协同带动能力,全力恢复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提振市场投资信心,稳住经济基本盘。三是推动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及时落地,高效完成直达资金分解和拨付,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第一时间惠企利民。2020年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1.3亿元,全部在当年支出完毕,执行率达100%。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夺取疫情防控胜利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保障老百姓过好日子”精神,大幅度压减一般性和非紧急非必要支出,节省资金安排用于保障疫情防控等支出,为夺取疫情防控胜利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一是统筹调配财政资金,全面做好疫情经费保障工作。建立财政、预算单位和国库银行工作联动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财政资金调度,确保防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全年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2.22亿元,用于医疗救助、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方面。二是落实各项“暖企”政策,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全年统筹安排“暖企”措施资金5亿元,为企业减负增效,促进经济加快复苏。三是简化政府采购、资产配置审批程序,确保疫情防控一线物资资产优先保障到位,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物业减免租金措施,全力支持复工复产。
(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三区一中心”取得新成效
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助力“三区一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2020年区财政投入46.7亿元,用于产业扶持发展,推动产业动能不断增强,经济持续向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构建,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航运物流业、金融业等重点产业持续发展,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创新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区财政投入411亿元,用于政府统筹投资项目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加速推进,重点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提质提效,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增强,高品质推进城市更新,高水平筑牢生态屏障,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城乡建设融合发展。2020年全区民生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出205.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4%,十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社保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五)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政府债务管理成效显著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依托财政部全口径监测平台,实现债务常态化全方位监管和动态监测,并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政府债务风险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督查。认真落实中长期偿债方案,到期债务本息及时足额偿还,2020年共偿还债务本金31.88亿元、利息8.59亿元。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化解方案,2020年年度化解计划100%完成,年末隐性债务余额为6.98亿元。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格通过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2020年共获得新增债券54.17亿元,再融资债券21.77亿元。截止2020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70.69亿元,未超过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根据财政部有关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方法计算,我区债务率水平为绿色等级,不会被列入风险预警或提示地区,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六)财税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现代财政制度加快构建
2020年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先后落地,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税收优惠政策、启运港退税政策获国务院批准,金融保险业税收属地征管入库、SPV公司参照母公司资质享受增值税超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权限等得到省、市财税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效提升营商环境和促进产业发展。财政投融资模式研究持续深化,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探索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卫保洁、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支持推进四涌西污水处理厂、南沙明珠湾起步区3号、4号能源站供能等PPP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广州市南沙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推进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升服务监督水平,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全面摸清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整体来看,2020年我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良好,同时也面临一定风险挑战,主要包括:一是在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三重压力下,我区财政收入难以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二是科技产业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较快增长,疫情防控支出常态化,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
三、“十三五”期间财政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有效发挥财政稳定经济和社会大局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财政收入基础不断夯实,财政综合实力快速攀升。全区可支配财力从2016年的312亿元提高至2020年的736亿元,年均增长23.92%;税收总额从2016年的387亿元提高至2020年的657亿元,年均增长14.16%;区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6年的69亿元提高至2020年的90亿元,年均增长6.9%;土地出让金收入从2016年的64亿元提高至2020年的386亿元,年均增长56.8%。
“十三五”期间,我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累计减税降费超190亿元,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民生及各项社会事业累计投入811亿元,年均增长13.95%,每年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均达到80%以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加快构建,2020年因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第二部分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1年我区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为谱写幸福南沙、美丽南沙、平安南沙、文明南沙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
(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财政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财政收入目标充分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减税降费政策及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等因素影响,不脱离实际编制增长目标,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持续性。财政支出与当前我区实际财力状况相适应,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
(二)可省尽省、能压尽压。从严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部门一般性支出项目必须低于去年水平,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大型活动支出、节约办公经费、停建楼堂馆所。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到期项目基数一律清零。严禁违规安排支出,不得违规出台工资、津补贴以及民生领域等刚性支出调标政策。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项目支出。
(三)应保尽保、效益为重。预算安排全面保障国家、省、市和区部署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有放大投资效应且急需落地实施的项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工作支出保障。加大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力度,健全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推进预算绩效全闭环管理。
(四)量力而行、防范风险。科学布局新建项目规划,拉长财政投入周期,严格在区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内推进项目,确保不引发财政支付风险和政府失信危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重大支出项目、民生提标扩面政策事前评估论证,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年中原则上不出台新增支出政策,必须出台的列入下一年度安排。
一、全区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预计全区可支配财力6,405,198万元(不含四本预算之间资金的调入调出),同比下降12.94%,剔除“货币加物业”兑现村留用地土地出让收入和新增债券等不可比因素后(下同),可比增长10.74%;安排各项财政支出6,399,094万元(不含四本预算之间资金的调入调出),同比下降7.77%,可比增长18.59%;本年结转结余6,104万元。

图三:2021年全区可支配财力情况图(单位:万元)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2,955,027万元(含调入资金361,767万元),同比下降4.42%,可比下降2.85%。其中:区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0,000万元,同比增长7.4%,力争达到8%;上级补助收入1,206,507万元(其中:省、市增量返还1,114,0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000万元;调入资金361,76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9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821万元。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955,027万元,同比下降2.31%,可比增长5.85%。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1,149万元,同比增长1.71%;转移性支出615,000万元,其中:体制补助镇(街)支出335,000万元,上解支出28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878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具体如下:

图四: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占比情况图(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751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运作、税收征收、社会团体事务、人才奖励等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87,535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消防大队的人员、业务经费支出和基建支出等方面;
教育支出215,430万元,主要用于区教育局和区属学校的人员、教学业务经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建设项目;
科学技术支出162,10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等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8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的运行及维护、公共体育场馆及基层体育的设施更新和设备维护、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7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就业培训、抚恤、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方面;
卫生健康支出267,996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与控制、计划生育事务、医疗设备购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建设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83,91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治理、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等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542,47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建设等方面;
农林水支出47,1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事务、水利工程建设、河涌整治、水利设施维护和建设等、扶贫工作等方面;
交通运输支出47,209万元,主要用于公路交通运输管理事务、公交补贴、跨区客运班车补贴等方面;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272万元,主要用于制造业、建筑业及中小企业的扶持、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
金融支出83,230万元,主要用于金融机构监管、金融产业发展扶持等方面;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45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自然资源、海洋和气象事务等方面;
住房保障支出58,33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24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事务和应急设施维护等方面;
预备费23,000万元,主要是预留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经费;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32,9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以及发行费用;
其他支出60,225万元,主要包括国防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粮食物资储备事务、财政预留经费、增人增资经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本年结余为零。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支配财力3,796,462万元,同比下降18.54%,可比增长21.54%。其中区组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75,000万元,同比下降16.01%,可比增长13.12%;上级补助收入2,44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49,020万元。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3,791,919万元,同比下降12.05%,可比增长36.61%。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75,168万元,同比下降14.95%,可比增长48.71%,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重点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收储等;转移性支出108,183万元,其中:体制补助镇(街)支出38,000万元,上解支出70,18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7,701万元;调出资金360,867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结转结余4,543万元。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支配财力3,017万元。其中:区组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万元。计划安排支出3,017万元,其中2,100万元用于注资支持国企发展,17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调出资金900万元。本年结转结余为零。
(四)2021年财政专户资金收支计划
全区财政专户可支配财力12,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19万元。计划安排支出10,758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4,758万元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支出;体制补助镇(街)支出6,000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561万元。
(五)2021年专用基金收支计划
专用基金(全部是粮食风险基金)可支配财力140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结余,计划安排支出140万元,本年结转结余为零。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区本级已拨付了本年度维持行政运行所需的基本支出、涉及工人工资的工程款等项目支出,以及对镇(街)的转移性支出等,合计约73亿元。
二、集中财力、精准发力,高质量推进“三区一中心”建设
2021年,区财政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聚焦新格局、培育新动能、塑造新优势,集中财政资源力量,持续精准高效发力,全面保障“三区一中心”建设。
(一)挖掘和统筹财力资源,强化财政支撑保障能力
增强收入组织力度,密切关注和精准研判减税降费等政策及疫情发展对我区经济的持续影响,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的同时,统筹区、镇街财政管理“一盘棋”,深入挖掘全区增收潜力。强化综合治税机制,合力提升征管质效,着力发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资产,加大国有资产和资源处置、土地出让、国有股权转让力度等。在税收、非税收入、土地出让、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收入总量及均衡入库上实现双调控,确保财政收支合理稳定运行。紧跟最新政策要求,积极谋划新增债券发行项目,做实做足项目储备,加快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依法依规、用好用活政府债券对投资的拉动作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支持推进“一把手工程”,主动谋划和争取中央、省、市在财政体制、税收政策、重点项目、债券额度、库款调度等方面给予南沙更大支持,巩固和提升我区财政实力。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确保财政投入精准有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一律按照2020年预算的5%压减,继续节用裕民,把钱花在刀刃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排2亿元,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所需支出,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安排16.2亿元,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坚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安排42亿元,围绕构建高铁、城际、地铁等为主体的交通网络,完善区内交通骨架路网,加快实现大湾区“半小时交通圈”。坚持搭建优质产业平台载体,安排84.6亿元,集中资源建好蕉门河中心区、明珠湾起步区、庆盛枢纽、南沙湾等重点功能片区,引领带动城市功能组团建设。坚持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安排36.3亿元,加快教育医疗优质项目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排12.2亿元,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抓实风险防范化解,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
按照“主动防范、系统应对”的思路,坚决守住财政健康持续平稳运行大局。坚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底线,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列赤字。加强全口径预算收支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应急预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继续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的举债融资、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进行常态化监督,坚决叫停任何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坚决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规范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充分开展前期论证,坚决杜绝以名股实债、固定收益、回购安排等方式变相举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提前谋划和实施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2021年安排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44.87亿元,其中:偿还本金35.66亿元,支付利息9.21亿元,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均得到有效保障。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进度,争取提前至2022年化解完毕。
(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坚持财政手段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优化财政投入方式,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建设,形成合力促进重点领域的社会投资。畅通民间投资渠道,加大我区各类重大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实现共建共享。改进和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分类施策进行财政支持。进一步梳理财政支持方式和手段,综合运用财政补贴、奖励、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融资担保、PPP等,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南沙建设,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进污水处理和环卫领域采取PPP模式,发挥社会资本在融资、技术、管理方面优势,提高项目建设运营效率、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提高区属国有企业的参与度和运营力。支持国企利用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城市开发建设平台、航运物流平台、金融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农业产业平台等功能作用,推进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区属国企在南沙开发建设中的功能保障、支撑引领作用。
(五)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
以学习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为契机,着力抓好宣传培训学习、条例实施、配套制度建设和财政改革,将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使我区预算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加速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强化领导干部预算法治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坚持财政支出政策导向、增强预算管理绩效等方面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协同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提高财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重大支出政策出台评估机制,对财政持续承受能力、预期投入产出关系、经济社会效应等进行全面考量。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将绩效运用贯穿于事前评审、跟踪监控和结果应用上,完善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三、2021年“三保”预算审核意见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9〕113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国家和省定标准的“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21年我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预算均得到优先保障并足额落实省定标准。市财政局已对我区2021年“三保”预算编制及可用财力情况进行审核,未发现未落实“三保”责任和财力编制不合理的情况。
各位代表,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挖掘潜力、加强统筹、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为奋力谱写南沙“三区一中心”建设新篇章,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做出积极贡献,以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