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预算(草案)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 2022年财政综合预算(草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粤委〔2017〕123号)和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区2022年财政综合预算(草案)。
二、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部署,更加积极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提高发展平衡性,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城市范例贡献深汕力量。
三、编制基本原则及思路
一是突出增强对重大战略、重要项目的财力保障力度。严格执行《深汕特别合作区贯彻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主动对接深圳产业外溢辐射,围绕做好产业转移承接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强重大战略任务的支持力度,提高对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能力。
二是突出增强对民生事业的财力保障,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瞄准“民生七有”,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优先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就业、养老、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强化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
三是突出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风险防控意识。更加突出绩效管理理念,加强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加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估,主动应对防范各种风险挑战带来的不确定性。
四、2022年财政综合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1.5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亿元,转移性收入36.88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5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80.61亿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亿元,上年结余15.01亿元,专项债转贷收入5.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0.61亿元。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84亿元,其中,国企上缴利润收入89万元,国企改制清算收入1.83亿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1.84亿元。安排调出资金1.84亿元,全部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第二部分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415,130.31万元(41.51亿元)。各项收入预计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6,364万元(4.64亿元),按可比口径(上年预算数)增长14%。
1.税收收入预计为39,990万元(4亿元),同比增长17%,我区各项建设陆续投产,GDP等数据增长较快,相应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较2021年预算数增幅较大;考虑到房地产开放,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各项税收与2021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2.非税收入预计为6,374万元(0.64亿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国家“减费”政策持续,2022年专项收入预计较2021年预算增长幅度较小;持续盘活国有资产,预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二)转移性收入预计368,766.31万元(36.88亿元)。
1.上级补助收入71,733万元(7.17亿元),主要包括:一是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分享收入返还补助10,234万元;二是2022年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489万元;三是深汕西改扩建工程补助资金4亿元;四是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000万元;五是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1,284万元;六是完善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61万元;七是新改扩建公办普通高中开办运行经费6,825万元;八是“村村通”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资金4,200万元;九是厦深高铁运行补贴2,319万元;十是2022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18万元;十一是2022年度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万元。
2.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59,153.31 万元(5.92 亿元)。一是上年结余收入 12,544.47 万元(1.25 亿元);二是上年结转收入 46,608.84 万元(4.66 亿元),均为结转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剩余指标,包括:2020-2021 年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余额 20,728.54 万元、2020-2021 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专项资金余额 12,189.98 万元、2019 年乡村振兴余额5,423.78 万元、农综改转移支付 5,000 万元、2020-2021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 2292.64 万元、其他资金合计 973.9 万元。
3.调入资金230,591万元(23.06亿元),一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5,501万元(11.55亿元),二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438万元(1.84亿元),三是从其他资金调入96,652万元(主要盘活存量资金9.67亿元)。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89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为415130.31万元(41.51亿元)。其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预计支出107,605.58万元(10.76亿元),主要是保障合作区各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基本运转以及四镇人员费用、产业转移承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产业发展资金。
(二)国防支出,反映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预计支出103.2万元,主要为四镇征兵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支出,计划安排12,579.42万元(1.26亿元),主要是保障深汕公安分局人员工资、基本运转和履职需要。
(四)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预计支出29,262.65万元(2.93亿元),主要是用于合作区完善义务教育、高中园开办及运营、开展教育管理、校舍建设、师资力量培养、教育政策研究、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运营等事务。
(五)科学技术支出,反映政府科学管理、基础研究、科技服务支持等方面的支出,预计支出2.5万元,主要为支付科技年鉴入刊费。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预计支出754.03万元。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9,683.53万元。主要是用于健全合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改善合作区就业环境,退役安置,提供生活救助等社会事务服务。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预计支出7,534.5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疾病预防、医疗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应急事项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预计支出7,074.11万元,主要是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监察、污染防治减排、能源节约利用、综合管廊运维等工作。
(十)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计划安排94,708.41万元(9.47亿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管理规划、健全城乡公共设施、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建设市场监管等工作。
(十一)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务支出,预计支出65,955.34万元(6.60亿元),主要是用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水务发展支出。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预计支出42,728.03万元(4.27亿元),主要是支付深汕西高速改扩建工程资金、厦深高铁运行补贴等项目。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预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区产业空间规划、产业集群规划调研、节能监察、节能诊断、节能对标等工作。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计划支出8,371.11万元,主要是区土地整备局开展土地收储工作支出、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耕地占用税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预计支出3,285.41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住房发展规划编制、智慧小区建设管理前期课题研究及建设技术标准编制服务项目、公共住房分配实施细则项目等支出。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预计支出11,790.97万元(1.18亿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信访工作、社会治理、法治宣传等支出。
(十七)债务付息及发行支出,计划安排1,600万元,主要为支付2021年再融资债券5.8亿元的利息及发行费用。
(十八)年初预留,反映年初预留的,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分解至各科目中反映的支出。计划安排10,315.50万元(1.03亿元),主要用于:一是预留“四镇一场”接管、增人增资经费;二是支持经济发展、民生提升、加强信息化建设经费,用于合作区本级以及区各单位、市驻区单位政策性预留项目、应急和临时性项目等不可预计支出。
(十九)上解支出,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体制上解支出。安排1,706万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编列该数据。
第三部分 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06,110万元(80.61亿元)。主要包括:一是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00,000万元(60亿元)。二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0,110万元(15.01亿元),其中结转收入为2021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房屋征收资金59,189万元(5.92亿元);结余收入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90,921万元(9.09亿元)。三是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000万元(5.6亿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安排2022年合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06,110万元(80.61亿元)。主要包括:
(一)安排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切块资金400,000万元(40亿元)。
(二)安排征地拆迁资金233,956万元(23.40亿元)。其中:一是区级项目征地拆迁相关工作支出174,767万元(17.48亿元),二是2021年结转的房屋征收资金支出59,189万元(5.92亿元)。
(三)安排专项债收入对应支出56000万元(5.6亿元)。
(四)安排政府专项债发行及付息支出合计653万元,其中,发行费用233万元,付息支出420万元。
(五)调出资金115,501万元(11.55亿元),全部是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第四部分 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一、2022年合作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8,438万元(1.84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国企上缴利润收入89万元,二是国企改制清算收入18,349万元(1.83亿元)。
二、2022年合作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18,438万元(1.84亿元)。安排调出资金18,438万元(1.84亿元),全部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第五部分 其他说明事项
一、省级返还收入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对部分地区专项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正在开展2021年返还收入清算工作,暂未下达2021年返还补助。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对部分地区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1〕93号),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区2022年返还补助10,234万元。因此本草案根据上述文件将提前下达的10,234万元编入2022年预算,2021年返还补助需待省财政厅完成清算工作后下达,本草案暂不编制。
二、2022年征地拆迁资金安排情况的说明
市财政局于2019年下达我区征地拆迁资金20亿元,2020年我区结合土地整备部门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情况,将其中8亿元收回国库并调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计划在其他年度重新安排征地拆迁资金。因此,我区在2022年预算草案中综合考虑,补充安排征地拆迁资金约17.5亿元,确保征地拆迁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三、“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情况
合作区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791.85万元,较上年减少939.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2.40万元,较上年增加67.4万元,主要是我区2022年较上年度新增了预算单位区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局、区建筑工务署、四镇政府和学校等机构,相应调增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9.45万元,由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45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费521万元构成,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007.23万元,主要是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压减128.23万元,深汕公安分局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减少约8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情况表
项目 | 2022年预算 控制数(万元) |
合计 | 791.85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142.40 |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649.4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8.4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521 |
四、关于年初预留经费的说明
考虑到合作区初步完成机构调整,人员尚未全部到位,“四镇一场”暂未正式成为我区预算单位,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留中预留经费。一是“四镇”接管经费,目前我区四镇机构尚未全面接管,工资体系尚未明确,四镇涉及的人员费用、机构运转等费用均由海丰县按标准、原渠道保障,为保障全面接管后调整的费用,做到应保尽保,需预留资金用于四镇接管。二是支持经济发展、民生提升经费,用于合作区本级以及区各单位、市驻区单位政策性预留项目、应急和临时性项目等不可预计支出,其中市驻区各单位原则上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安排年度部门预算经费,如上级财政无安排,由市驻区各单位就相关事项报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在年初预留安排专项补助经费。
五、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说明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财政局统一编制,合作区按规定不需另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我区专项债限额合计6.8亿元,余额6.8亿元;一般债限额5.8亿元,余额5.8亿元。一是2021年政府债务相关情况。2021年度专项债券限额1.2亿元,余额1.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限额5.8亿元,余额5.8亿元。2021年度发行专项债券1.2亿元,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5.8亿元,无还本付息额。二是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关情况。2022年度无债券需还本,2022年初安排付息支出1993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573万元,专项债付息支出420万元。我区2022年提前批限额为5.6亿元,已于3月22日发行完毕,具体分配项目分别为区建筑工务署“管廊项目”3.1亿元和深汕城投公司“临安里保障性住房项目”2.5亿元。
七、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区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一是开展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组织各单位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根据“二上”预算申报情况,区本级23家预算单位均纳入整体绩效目标管理,475个项目均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二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组织全区共17家区本级预算单位开展2021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要求预算单位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较差项目及时整改,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发现共有13个项目存在运行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报送绩效监控整改情况。三是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全区共12家预算单位开展了2020年度绩效自评,涉及项目共337个,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建立自评抽查和结果通报机制,选取了11个项目和1个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行重点复核,并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通报,要求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四是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村村通”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森林防火隔离带清除杂灌草施工经费项目、赤石镇中心小学主教学楼重建工程及配套教学设备采购项目、2019-2020年度水务大管家等5个2020年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项目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采购、市对区转移支付和部门整体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