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以及复杂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持之以恒深化财税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含自贸区,下同)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收入稳中有升。全区认真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理财,狠抓收入组织,大力培植财源,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390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增长3.5%。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工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67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增长33%。
财政收支总体平衡。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906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8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2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8297万元,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82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66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资金1200万元,全年总收入476852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4496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84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38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5万元,年终无结余。
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668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8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2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8297万元,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82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53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66万元,全年总收入452150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4142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84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71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38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5万元,年终无结余。
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年初金额为14066万元,在2020年年初预算时未动用,执行过程中动用1406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扶持、教育投入、增人增资等。根据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后结余3945万元,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后基金余额为394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543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856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18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万元,收入总量为299092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38343万元,补助镇街支出1143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35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40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294752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余434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街镇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区本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即为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0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收入总量为12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200万元,年终结余4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79万元,完成6033万元,为预算的114.2%。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13万元,完成4513万元,为预算的100%。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15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529万元。
以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执行数据均为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市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当年举借情况
2020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36亿元(新增债券6.79亿元、再融资债券1.57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保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四川自贸区泸州港集疏运体系及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龙马潭区危急重症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
2.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
2019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92亿元,加上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36亿元,减去已偿还的政府债券2.08亿元后,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3.2亿元,距市政府批准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4.52亿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
(三)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0年,区政府围绕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任务目标,高度重视区人大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听取和采纳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防范化解运行风险,认真贯彻区委三大发展战略,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1.狠抓增收节支,财政实力有新提升。面对国家进一步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区政府坚持依法理财,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圆满完成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确定的17.3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7.39亿元。在狠抓收入的同时,压减一般性的支出,开源与节流并举,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支持。
2.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民生保障有新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加大民生投入,完善民生政策,聚焦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急难愁盼”问题,安排下达1.26亿元,用于完成2020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任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民生补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760元提高到81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50元。
3.强化直达资金使用,惠企利民有新举措。2020年,龙马潭区预算安排直达资金36948.78万元,实现直达资金支付金额36567.73万元,全年直达资金支付进度为98.97%。直达资金精准用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城乡事务、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安排用于群众生活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及疫情防控补贴等方面,同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好财政贴息、减免补贴,解决当前基层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等特殊困难。
(四)全区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区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财政政策,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底线,集中有限财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1.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疫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全区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紧急出台应急值守、财政保障等系列疫情防控制度机制,全面梳理掌握疫情防控经费需求,研究财政支持保障措施,全区上下协同联动,有力推进财政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全年共计安排疫情防控经费1.99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8亿元),用于危急重症建设项目、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确保了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了疫情防控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落实。
2.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20年投入2.38亿元,用于妇幼保健公共服务能力和救急能力建设项目、危急重症建设项目、龙马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基层能力防治项目等,全力防治新冠肺炎,开展全民预防保健体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完成2个养老服务中心,3个“养老+物业”服务站建设。
3.实施教育事业补短板。全区投入资金7.5亿元,用于优先发展教育,做大总量,提高生均。加大基础教育资源配给,继续推进学校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重视民办学校建设。持续推进龙马高中、天立旗舰学校建设,加快推进罗汉幼儿园、翰林幼儿园、玖玺幼儿园、月亮湾幼儿园等学校建成开学,切实缓解了入园难、大班额问题。
4.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整合涉农资金,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一廊两带一基地”。大力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资金0.76亿元,确保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顺利实施。支持乡村农田建设、水利发展,支持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环境,打造宜居乡村。
5. 加强城乡环境管理。2020年投入资金1.26亿元,推进“环卫一体化”改革,市政道路及设施逐步完善,执法水平大幅提升,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提高,环境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五)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区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部门(单位)绩效意识明显增强,绩效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是实行项目事前评估试点。抽选全区5个重点项目,涉及资金5847.84万元,按事前评估结果5342.94万元计,审减金额504.90万元,审减率8.63%。二是通过开展绩效监控,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全区共调整执行进度相对缓慢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366.30万元,充分发挥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效益。三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整体、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对重点部门整体、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选取了全民预防保健经费等5个重点项目(政策)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亿元;选取了区民政局、区住建局等3个部门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9亿元。
2020年全区财政平稳运行、各项事业有序推进,是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是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是各部门和全区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财政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财政收入总规模不大,收入增长疲软,刚性支出增多;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财政保障压力大;各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基层财政面临困难加大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起步之年,也是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提速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1年财政政策
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艰苦奋斗、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体现“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严格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切实提高绩效意识,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建立统筹平衡机制,坚持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切实做到“支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预算。
二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的作用,注重解决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问题,做好关键人群、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支持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和援助帮扶。坚持教育优先战略,持续推进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化解入园难、大班额问题。兜住基本生活底线,确保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补助金、低保残疾人补助金、养老金等按时足额发放。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提高抚恤补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
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和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全域污水治理攻坚,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一体化建设,完善城镇截污干管、雨污分流系统,加快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支持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扎实抓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回头看”工作。
四是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全面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全力以赴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培养可持续财源。服务好恒力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完工、快投产、早见效,切实优化税源结构,增加税收收入,提升收入质量。扎实做好我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做优做强龙马潭,打造新的财源点,加快建设泸州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先行区。
(二)2021年全区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含自贸区)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减税降费等因素,2021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88688万元,增长8.5%;加上返还性收入8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24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3945万元,收入总量为26420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支出预算拟安排24917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028万元,支出总量为264205万元。
2021年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42299万元,增长8.5%;加上返还性收入8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242万元,加上下级上解收入16535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3945万元,收入总量为23435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本级支出预算拟安排212858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02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465万元,区本级支出总量为2343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83333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340万元,收入总量为187673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减去上解上级支出3456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7741万元,调出政府性基金预算25000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51476万元,用于征地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付息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由于街镇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区本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即为全区预算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万元,收入总量为4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4万元,支出总量为4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49万元,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51万元,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1398万元,加上2020年年末滚存结余10529万元,2021年年末滚存结余11927万元。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财政工作方针,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参考有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主要专项支出方向为:
(1)安排扶贫支出2034万元,主要用于对普格县扶贫帮扶、援彝工作、巩固脱贫攻坚相关经费等。
(2)安排民生资金11522万元,主要用于全民预防保健、城乡低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等关系社会民生事务支出。
(3)安排债务付息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利息。
(4)安排专项业务费支出93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费、其他工作经费等支出。
(5)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安排其他项目支出3268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城市卫生、企业扶持等支出。
以上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1年全区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为加快建设泸州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先行区努力奋斗。
(一)坚持强化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更多采取改革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贯彻实施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减轻社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以构建产业集群为着力点,围绕“三大千亿产业”加快发展,突出项目招引、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做强龙马潭区经济实力。优化产业类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确保专项资金投向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优化创新创业、科技经费等专项资金投入,持续深化改革,着力创新驱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活力。
(二)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确保举债规模不超过限额,积极筹集资金全力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财政支农投入。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加快自贸区、海吉星等农业进出口平台建设,加大农业产业化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坚持“都市服务型农业”发展定位,以乡村振兴“1+6+N”规划统揽,有效衔接城乡发展。积极争资争项,大力包装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通过多渠道融资方式,破解资金投入瓶颈。同时,按照省厅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三个专户”制度,按财政厅、省委农委、人行成都分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的通知》建立乡村振兴专户。
(四)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动发展成果共享。一是坚持教育优先,持续推进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学校建设,缓解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弥补我区教育短板。二是优化社会保障,注重解决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问题,支持创业就业,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引导、补贴政策。三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区中医院改建、区第二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形成优质医疗康健圈,切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全区经济和谐发展。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质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全过程管理体系。紧扣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努力实现预算申请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绩效结果有应用。二是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推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单位)申请预算资金必须设置绩效目标,实行“不设置绩效目标,不安排预算”。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发展改革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