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泸州市泸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泸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0日在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泸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泸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围绕实现“突破800亿、跻身百强县”发展定位,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决议要求,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积极谋划增收节支措施,优化支出结构,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加速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各项财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留抵退税,预计数,下同),为调整预算的103.79%。上级转移支付41136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86362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调入资金2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56万元,上年结转12441万元,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302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561208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1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63万元,本年结转13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47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0000万元,为预算的174%。上级补助基金收入452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41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上年结余2183万元,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46602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1550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920万元,本年结转406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335万元,上年结余70735万元,全年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307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473万元,本年结余148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59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0.98%。上级转移支付41136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86362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调入资金2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56万元,上年结转12441万元,镇级上解收入36000万元,县本级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902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415879万元,对镇转移支付141329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1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63万元,本年结转13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47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0000万元,为预算的174%。上级补助基金收入452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41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上年结余2183万元,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466027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1550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920万元,本年结转406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0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335万元,上年结余70735万元,全年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3070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473万元,本年结余148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59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1.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提交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支出按正常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较好地保障了各部门工作需要。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2022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8636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41000万元,再融资债券55490万元。
按照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要求,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2022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86362万元,其中:泸县“9.16”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80000万元,泸县二中恢复重建项目1300万元,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3662万元,泸县2021年农村污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1400万元。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专项债券241000万元,其中:隆黄铁路隆叙段扩能改造项目15200万元,泸县乡村振兴二期—推进全域乡村振兴项目34000万元,四川省泸县乡村振兴之生态振兴项目32000万元,泸县神仙桥作业区二期码头及配套综合服务项目10000万元,川南城际高铁泸县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12000万元,产城融合项目40000万元,泸县龙舞庄园小镇建设项目6000万元,成渝双城经济圈—泸永江优质粮油及稻田种养殖产业基地(一期)项目7500万元,四川省泸县乡村振兴之文化振兴项目15700万元,泸县全域供气项目3000万元,渝昆高铁泸州东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项目8000万元,泸县“9.16”地震灾后文化旅游设施恢复重建项目8000万元,泸县“9.16”地震灾后医疗卫生体系恢复重建项目15000万元,泸州东翼“一廊一带”现代农业示范项目8600万元,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泸州)项目6000万元,泸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000万元,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泸州段建设项目5000万元。
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再融资债券资金5549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15年发行的7年期、2017年发行的5年期政府债券。
2022年,经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债务限额1233367万元,债务余额1216562万元,预计2022年末我县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率为157.2%,偿债资金保障倍数大于1.3倍,利息支出率低于10%,法定债务率水平处于黄色风险等级,债务风险整体可控,财政运行持续稳定。
3.对镇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对镇级转移支付补助14132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332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3679万元,镇级基本财力补助6344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534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6907万元,两税返还3238万元,在职教师、离退休人员慰问费补助及人员经费58530万元,农林水派驻人员补助3180万元,其他工作经费460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009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2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56万元,主要用于民生配套、安全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5.县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363万元,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调整为504464万元。调整预算至年终结算期间,县本级增加可安排收入37039万元,扣除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15万元、增加对镇转移支付43409万元、增加年终结转13000万元,县本级完成支出415879万元。
6.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动用预备费35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待完成决算审查并与省财政厅办理结算后,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持续加强重点支出管理,深化支出结构调整,坚持稳中求进,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支持灾后重建,恢复提升加速推进。全县投入13.2亿元,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聚焦城乡住房、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优先实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教育、医疗等项目,为灾后恢复重建注入强大动力,累计发放住房维修加固及重建补助资金5.9亿元,确保为民惠民、守护民心;着力解决地震造成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受损严重的问题,48个灾后重建入库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灾后重建工作加速推进。
二是支持产业发展,县域经济稳健运行。全县投入18.2亿元,支持产业发展,稳住经济大盘。全面贯彻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措施,减缓退税费约11亿元。落实产业扶持财政政策,巩固建筑、医疗、白酒等产业优势地位,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安排1300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创新,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支持东翼片区、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建设,优势产业蓄势赋能,筹集5亿元支持神仙桥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基础配套设施补短有力,项目提前用地补偿及时到位。
三是支持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速提升。全县投入3.2亿元,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保障医疗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积极应对极端条件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投入1.6亿元新建泸县方舱隔离点、方舱医院和亚(准)定点医院,完善方舱医院设施设备,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快充实医疗力量,持续巩固疫情防控胜利成果。
四是支持社会保障,民生服务不断改善。全县投入13.3亿元,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强化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2.5亿元,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经费1亿元。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政策措施,安排1亿元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待遇。支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1.8亿元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财政保障机制。
五是支持科教事业,教育文化量质齐升。全县投入13.5亿元。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文化进步。投入资金5000万元,推进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投入资金12.1亿元,支持校舍维修改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职业教育示范引领发展。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高质量承办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暨四川省“千龙千狮闹新春”示范展演活动,提升“千年泸县·宋韵龙城”文旅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屈氏庄园博物馆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推动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是支持乡村振兴,农村基础日趋完善。全县投入10.6亿元,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投入1.7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5.7万亩。投入4278万元支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和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投入7941万元打造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持续开展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投入5076万元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基础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39亿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2210万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七是支持基础建设,城乡发展协同提升。全县投入11.3亿元,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投入4亿元全面支持产城融合经济开发园建设,泸永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渝昆高铁泸州段和隆黄铁路隆叙段扩能改造提升城市能级,投入1.2亿元建成川南城际高铁泸县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投入1亿元支持临港产业园区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支持住宅增设电梯建设,成功打造精品公厕,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五)县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22年,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一是着力增收节支,实现全年收支平衡。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全县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积极落实增收节支各项措施,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基本运转、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圆满完成全年收支预算任务。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56.1亿元。
二是着力向上争取,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紧紧抓住中央“十四五”发展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泸州市“一体两翼”特色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强政策分析研究,紧扣上级支持方向和重要领域,积极汇报对接,2022年全县争取到位各项资金7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2.7亿元,额度在全省扩权县中排名第一;灾后恢复重建资金4.6亿元,为扎实推进灾后重建、推动产业发展、改善城乡面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着力保障民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贯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坚持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重点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预计全年民生支出3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稳定在70%以上。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公路改建等项目,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难题,省30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5.9亿元,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四是着力恢复重建,设施建设迅速推进。锚定“一年恢复、两年提升、三年跨越”目标,以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恢复提升、基础设施恢复提档、生态环境修复提升“四大工程”为重点,科学推进实施规划确定的48个项目。目前,全县恢复重建项目已竣工5个,竣工率10.4%,已开工30个(不含竣工项目),开工率65.2%、完成率31.9%。
五是着力依法理财,确保财政稳健运行。2022年,全县积极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逐步化解存量,圆满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中央直达资金、预决算公开等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紧密配合纪委监委、税务、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全面加强国库管理和预算一体化系统内控制度建设,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库款保障机制。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产权,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存量资产效益;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推进资产管理预算一体化建设。强化财政评审管理,全县政府投资评审项目246个,送审金额298485万元,审定金额244652万元,审减率18%,节约财政资金53833万元。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取消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预防和规避采购单位超标准采购行为,全县政府采购完成项目数337笔,完成预算资金4162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885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774万元,资金节约率6.7%。
2022年全县财政平稳运行、各项事业有序推进,是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是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县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财政工作仍面临巨大挑战,主要表现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自然灾害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刚性支出、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民生改善、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需求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财政支出结构仍需优化,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管理水平还需提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之年。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支出结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确定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围绕“紧平衡”策略,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重要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编制2023年收支预算。
(一)全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经济运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后,2023年,预计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000万元,同比增长6.6%。上级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通知2395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提前通知15000万元,调入资金230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479万元,上年结转13000万元,预计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6043万元。预计全县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8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22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按照中央、省规定的“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下简称“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全县“三保”支出需求30.28亿元,预算安排30.28亿元,“三保”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预计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20990万元,上年结余40600万元,预计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161590万元。预计全县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38590万元,调出资金230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预计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万元。预计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以及现行县镇财政体制,2023年预计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000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通知2395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提前通知15000万元,镇级上解30000万元,调入资金230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479万元,上年结转13000万元,预计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4043万元。预计县本级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487万元,对镇转移支付补助993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22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主要安排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2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教育支出6338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奖励等项目。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6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宣传、体育活动、文物保护、广播影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项目。
科学技术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企业创建、科技平台培育、科技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7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事业、就业创业、退役安置等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4602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发展、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等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8152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项目。
农林水支出55222万元,其中,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221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农田水利建设、病虫害控制、江河湖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1695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499万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
预备费支出47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预计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0990万元,上年结余40600万元,预计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161590万元。预计县本级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38590万元,调出资金230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预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万元。预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以上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县级89个预算单位(含60个一级预算单位、25个下级预算单位、4个一次性预算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已提交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深挖收入潜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做好财源建设谋划,坚持培大扶强,推动转型升级,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做到依法征收、依法减免,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加快城乡建设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县城区、园区、镇(街)土地出让。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泸州市“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等机遇,深入剖析政策导向,精准定位,做好项目的包装、申报和入库,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聚力灾后恢复重建,夯实提升县域基础。
认真落实筹资责任,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政策资金支持、发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府债券、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积极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引导和带动银行融资资金、社会资本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安排资金,突出城乡住房重建、公共服务设施重建、产业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重点,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建成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重要项目,提升发展潜力,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打赢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
(三)奋力产业赋能突破,做强做优实体经济。
高效实施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构建“做强制造业、做优服务业、做精建筑业”良好局面。聚焦完善产业链,加快能源化工产业建链延链,坚持产业带动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支持东翼建设、神仙桥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全产业生态链。支持服务业商圈活力提升,促进消费升级,打造新兴消费场景,推动数字化转型,构建现代商贸体系,推动农文旅联动,打造旅游文化闪光点。支持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推进“一总部三基地”建设,擦亮“泸县建工”品牌。支持金融服务与创新,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强化县域金融支撑。
(四)强力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覆盖重点领域。
坚决落实“三保”重要要求,科学配置资金资源,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先预算、后执行,无预算、不支出”,提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开展严肃财经纪律风险排查、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做好部门支出“减法”,将压减的支出统筹用在紧要处、关键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支持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全年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持续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加快完善农业、水利、交通、生态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短板,除应急救灾、安全维稳等特殊事项外,其余增支事项原则上在已有预算中调剂解决。
(五)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打造提升农村基础。
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建立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合理增长机制,科学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惠农政策落地落实,调动种粮积极性,支持种业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开展农村住房风貌提升整治示范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六)有力抓好风险防控,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抓实抓牢重点领域财政风险防范化解,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密切关注财政收支运行、库款保障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和差异化调度,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消化暂付款项,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执行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确保债务按时还本付息,健全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开展隐性债务变动核查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预警。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严格支出保障序列,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对涉及重大政策调整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增加财政支出的,全力做好事前论证、需求测算和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以内。全面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砥砺奋进,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谱写泸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即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组织并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从2014年起,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