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安顺市平坝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安顺市平坝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任务,主动履职,抢抓新国发2号文机遇,贯彻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和战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持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兜牢“三保”底线,财政预算执行基本平稳,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94517万元,同比下降9.77%,减收10233万元(其中:区本级同口径完成51184万元,占区本级年初预算数52000万元的98.43%;区本级自然口径完成47734万元,占区本级调整预算数47400万元的100.7%)。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69056万元,同比下降20.94%,减少收入18285万元(其中:区本级同口径完成2960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40304万元的73.44%;区本级自然口径完成26150万元,占区本级调整预算数31378万元的83.34%);财政部门组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61万元,同比增长46.25%,增加收入8052万元(区本级完成2158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1696万元的184.5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地方税收收入同口径完成66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34%,同比下降17.18%。其中:增值税同口径完成28885万元,同比下降11.23%;企业所得税完成9000万元,同比下降22.53%;个人所得税完成3330万元,同比增长24.58%;资源税完成975万元,同比下降25.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767万元,同比下降24.13%,耕地占用税完成-5522万元(原因是退税),同比下降267.43%,契税完成11780万元,同比下降2.14%,环保税完成272万元,同比下降31.14%。
非税收入完成28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66%,比上年同期非税占比19.83%增加9.83个百分点(区本级非税收入完成22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07%,比上年同期区本级非税占比31.01%增加13.05个百分点)。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31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减支40350万元(其中:区本级完成203152万元,同比下降16.57%)。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734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上级专项补助、各种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78877万元,上级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45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30555万元,收入总计307618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152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5485万元,国际金融组织还本26万元,转列基金预算调出资金467万元,各项上解支出157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28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95万元,支出总计307618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3133万元,同比增长1.51%,增加收入3459万元(其中:区本级完成33133万元,占年初预算数40000万元的82.83%,同比增长11.6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20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71%,减支111947万元(其中:区本级完成920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7%)。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133万元,上级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033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收入476万元,调入资金16710万元,收入总计113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048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88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266万元,支出总计113158万元,基金收支平衡。
2022年,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政策的通知》规定从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收益)中计提1481万元资金划拨到还贷准备金专户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828万元,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721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1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61万元,支出总计2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058608万元(其中含贵安新区债务限额60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051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8095万元(其中含贵安新区专项债务限额600000万元)。
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054251万元(其中含贵安新区债务余额60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6639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37612万元(其中含贵安新区专项债务余额600000万元)。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2022年,我区收到上级转贷政府债券资金110791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643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4548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8843万元),用于归还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本金643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45484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8843万元)。新增一般债券4969万元,用于以下项目:平坝区“义教均衡”一期建设项目3669万元、安顺高新区夏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局部)800万元、平坝区民采(采煤)老窑废弃矿井口封堵项目350万元和平坝区十字乡民采(采煤)老窑废弃矿井口封堵项目15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1495万元,用于以下项目:安顺市平坝区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建设项目12922万元、平坝区2015年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8573万元。
二、2022年区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五区平坝”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切实发挥财政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有力促进经济稳定恢复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区级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26.74万元,增长1.92%,资金向脱贫村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政策举措、工作机制从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切实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标准。三是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整合涉农资金7998万元统筹用于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保障基本民生
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农村寄宿制教育攻坚工程,实施学前教育儿童营养膳食补助计划,支持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继续压缩各单位公用经费6%用于支持教育发展。及时拨付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保资金。做好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标的资金保障,及时足额拨付全区城乡低保补助资金3742万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了社会稳定。建立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别提高30元、5元。
(三)深化国资国企管理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
一是重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投向,按照整合资源、明确主业、优势互补、结构合理原则,对区属国企进行了调整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设立了中兴实业、智黔城发、华创产投、睿智林木4家区管国有企业。二是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国有企业管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平坝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组织部门选派了优秀干部逐步配齐国有企业负责人,国资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完善《公司章程》,根本解决党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积极作用。三是建立健全区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在2021年底印发的《安顺市平坝区深化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委办发〔2021〕38号)基础上,印发了《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顺市平坝区2022年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府办发〔2022〕37号),建立符合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四是制定《2022年度安顺市平坝区区管国有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国企改革完成情况全面纳入企业2022年度绩效考核,2022年区管国有企业年度考核结果与本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直接挂钩。五是加大低效闲置资产处置盘活力度,成立国翔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对应资产分类标准分领域制定盘活方案,认真通过资产确权、手续完善、更新改造、运营处置等方式专项盘活资产,做大国有资本。六是各区管国有企业大力推动实体化项目谋划运营,强身健体做大现金流。
(四)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兜牢“三保”底线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年初预算编制时,按5%压减公用经费,继续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公”经费预算连续下降,政府机关过紧日子成为常态,压减的资金重点用于保民生,区本级民生类重点支出164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16%。。多措并举兜牢“三保”底线。统筹好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以及“三保”激励奖补资金首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三保”运行监测,按月上报转移支付执行和工资发放预警监测监测情况。
(五)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通过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严格2022年预算项目审核,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增强财政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继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各管理模块,预算管理朝着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区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建立了部分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对全区60个单位开展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项目个数360个,自评金额43700万元。并对全区2022年区级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分析管理,抽取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2个,涉及资金34220万元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四是认真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不断规范财经秩序。2022年对27个行政事业单位、3个国有企业和一个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2022年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完成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检查。
(六)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
积极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加强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落实“七严禁”要求,强化债务管理底线思维,完善健全“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按照“六项化债措施”多措并举落实化解到期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按时偿还政府性债务利息和发行费。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置换到期政府性债务。统筹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财政资金偿还债务15775万元。
三、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区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三届二次会精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市委“1558”发展思路和区委“五区平坝”发展思路,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统筹导向,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6%安排为50600万元,加上上级各种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上年结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财力总计2623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8414万元,上解支出5705万元,年初预留6176万元,预备费安排2100万元,支出合计26239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8600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合计81845万元。按政策列收列支36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65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979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266万元,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支出8000万元,上解支出1500万元,调出资金33000万元,支出合计8184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本级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856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824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1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上年结转的上级转支付收入261万元,对应安排支出261万元。
需要报告的是,在将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前,为确保全区各部门(乡镇街道)必须支出顺利支付,我们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预安排了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2023年区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全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持续培植稳定税源
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抓住今年财政收入将恢复性增长的有利条件,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财政政策全面加力提效,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积极涵养培植税源,进一步夯实税源基础,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
(二)注重有保有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能压尽压、该减尽减、可省尽省,继续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聚焦区委安排部署,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以项目谋预算、以项目看绩效、以项目促发展。持续盘活各类存量资产资金,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法定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确保区委重大决策部署。
(三)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持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足额编列“三保”预算,严防 “三保”风险。严格按规定优先保障、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统一出台民生政策,应保尽保、全面落实。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发展等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促进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落实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强化医疗卫生保障。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
(四)创新投入方式,持续聚焦重点任务落实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统筹各级资金采取政策刚性加基金弹性叠加投入方式,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引领区、新型工业集聚区、新型城镇示范区、现代农业样板区、文化旅游创新区“五区平坝”建设。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的项目,原则上通过争取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给予支持,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完善财政支农政策。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财政投入规模,支持方向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基础差的乡镇倾斜。
(五)树牢底线意识,持续抓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
完善债务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健全规范举债融资的体制机制,严控新增债务,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压紧压实各单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压缩开支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债务重组、展期降息,助力全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专项债券监管。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严防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六)继续深化改革,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纵深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零基预算改革,并着力推动两者进行有机衔接。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强化直达资金监控机制效果,常态化开展资金监控。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纪,严肃政府债务监督问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完成2023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为“五区平坝”建设提供财政支撑!
附件:1.《安顺市平坝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名词解释
2.《安顺市平坝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
附件1:
《安顺市平坝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税收收入: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4、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5、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般公共预算储备性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7、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1、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12、一般债务: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13、专项债务: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14、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5、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或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债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16、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17、贫困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指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印发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明确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以下简称整合试点)工作,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2016年7月,《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16〕24号),明确2016年在我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整合试点工作。2017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6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连片特困地区县。
18、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19、预算绩效管理:指以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预算收入和支出为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本质上反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推动政府效能提升,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20、零基预算: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影响,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的预算。
21、上级各项补助:指上级各部门对我区的补助,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等。
22、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和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三个方面内容,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23、民生类重点支出:指公共财政支出中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的9项重点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衡量公共财政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