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铜仁市碧江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碧江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11日 在碧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碧江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水平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碧江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铜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及民生保障入手,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全力助推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收支目标,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全区财政总收入从 2017年36.53亿元增加到2021年46.22亿元(2021年为预计数),年均增长7.27%,累计完成209.1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7年12.91亿元增加到2021年15.76亿元(2021年为预计数),年均增长5.72%,累计完成73.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7年30.78亿元增加到2021年32亿元(2021年为预计数),年均增长3.11%,累计完成167.89亿元。
(二)坚持精准施策,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拟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脱贫攻坚以来,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3亿元,2017-2021年累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61亿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财力保障。二是持续健全脱贫攻坚监管机制。出台了《碧江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碧江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强化债务风险防范,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发行规模、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加快推进项目投产使用,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财力负担及偿债压力。2018-2021年化解隐性债务50.82亿元,截至2021年10月,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1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1.14亿元、专项债务30.26亿元),隐性债务余额为46.3亿元,全力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全面摸排全区闲置经营性资产,通过转让、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加快资源变资金步伐。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支持。2019-2021年,为支持碧江区建设发展,积极争取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1亿元、专项债券8.14亿元、建制县一般债券35亿元。
(四)坚持民生为本,助推全区社会事业发展。一是以优化支出结构为抓手,聚焦民生保障。2017-2021年九大民生累计支出120亿元(2021年为预计数)。二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从2018年开始启动,2019年全面实施,截止目前,累计发放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共计42448.37万元,惠及66.85万人次。三是以强化资金投入为抓手,2017-2021年累计拨付就业资金7223万元、卫生资金22731万元、民政资金30113万元、医疗资金3774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区民生事业发展。
二、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预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3.5%。其中:税收收入12.2亿元,非税收入3.56亿元,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2.61%。分部门情况为:税务部门13.3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78%;财政部门2.3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1.32%。
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亿元,同比下降6.99%,占调整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当年收入合计40.0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6亿元,上级下达相对固定补助收入21.49亿元(返还性收入1.66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13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7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5亿元,调入资金2.02亿元。当年支出合计37.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1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8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6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4.62%。
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6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32%。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当年收入合计30.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6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27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87亿元。当年支出合计30.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5.66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4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7.32%。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63.25%,调出资金1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区级管理的社保基金仅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社保基金收入1.63亿元,社保基金支出1.53亿元。
平衡情况:社保基金本年收入1.63亿元,上年结余0.83亿元,减本年支出1.5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93亿元。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2020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为8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58.0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29.37亿元。2020年上级下达我区债务限额为89.92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为60.5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9.39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预计2021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14.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81.1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33.1亿元。
2021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3.78亿元,其中:用于政府隐性债务置换23.08亿元;用于置换年初预算中公益性资本支出0.7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3亿元,用于棚改、水务、教育领域。
2.债务管理情况:2021年,采取多措并举,层层压实责任,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强化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采取适当债务展期重组、借新还旧等措施缓释到期债务风险,争取债权人同意,将隐性债务中具有稳定现金流覆盖债务本息的项目合法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二是强化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增加资产变现收入,为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提高偿债能力。三是强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优化资产、业务重组,打造新的主体,提高国企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四是加强与省金控集团等部门对接,拓宽新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新四化和生态环保”5支基金、纾困资金、直投资金、棚改及公租房专项资金,充分资金发挥杠杆撬动作用,争取融资贷款及与社会资本合作。
三、2021年落实区人大决议和主要工作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四新”抓“四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收支管理,力争完成全年预期目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着力抓好制度性减税政策、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确保政策执行畅通。1-11月共计减免纳税人各项税费约23.57亿元;二是加大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走访,了解企业经营存在困难,让企业享受各项政策红利,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
(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加强资金保障。2021年拨付就业补助资金3714万元,预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比2020年增长5.3%,继续执行稳岗返还补贴、失业保险保障、以工代训扩围等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切实保障居民就业创业;二是继续完善保障体系。加大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民生资金投入,2021年发放城市低保金6469万元,农村低保金273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1274万元,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三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2021年财政支持城区新建学校3所,深入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逐步有序扩大城区学位供给,缓解适龄儿童上学难问题。
(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施。一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73亿元,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统一规划编制项目,统一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成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资金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农业发展动力;二是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通过财政涉农“一卡通”系统发放耕地保护、粮种等各项涉农补贴资金1.52亿元,切实保障农业生产、耕地和粮食安全;三是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保障政策延续性,继续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200万元,用于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一是认真谋划,积极协助部门争取项目落地,2021年预计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36亿元,用于住房保障、旅游产业提升等方面;二是建成沿江步道、“三江六岸”、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街区等系列旅游产业集群,助推“一带双核”旅游产业带打造;三是全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稳步实施;四是积极引进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等新兴产业,带动新的经济增长点,新型工业化有序推进;五是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发展,深化农产品加工,以“龙头”企业为引导,辐射带动周边农副产品市场,逐步建立种植、生产、加工、贸易全供应链体系,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
(五)持续强化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着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投入高效、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深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制定《碧江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碧江区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碧江区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碧江区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办法》。二是从预算单位中选择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政法委、区扶贫办、区残联、区医疗保障局、区生态移民局、川硐街道、坝黄镇8个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共涉及金额33174.6万元。评价结果除区机关事务中心为“优秀”外,其余均为“良好”。其次从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项目中,选择核酸、饮用水监测实验室改扩建、免疫规划冷链相关设备更新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企业生产用电成本补助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金额2242万元,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六)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一是按照统一的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以系统化思维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增强预算控制力和约束力。二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国库电子化支付管理、公务卡管理制度,切实扎牢制度网,发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扶贫动态监控、直达资金监控等系统监管作用。三是继续做好电子票据改革,实现票据跨省互通互认。运用媒体、网络等多种宣传渠道,普及财政电子票据的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认可度。加强实时票据开具情况监督,由事后检查变为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
总体上看,2021年全区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减税降费、“两直达”等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基本民生保障有力,财政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但是,仍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管控,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加之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二是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需求持续加大,区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受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政策等因素影响,后续融资需求面临较大困难,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未来五年工作计划
工作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贵州对铜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以高质量发展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主要预期目标: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力争未来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逐步化解到期隐性债务21.9亿元。
(一)聚焦经济目标,社会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加强税源建设,支持新兴经济发展,强化收入征管措施,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基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目标。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依法治税原则,确保应收尽收,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税收“颗粒归仓”;二是强化资金争取。加强对中央、省、市财政政策的研究学习,努力发现“政策眼”、捕捉“信息源”、找准“发力点”,持续加大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力度,争取项目落地,以投资拉动经济稳步增长,实现税收增收;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碧江区增收节支过紧日子实施方案》,严格控制行政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减节庆、对外宣传等大型活动支出,在优先保障“三保”和政府债券利息基础上,重点支持“四化”建设、项目前期费等,推进项目实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债务管理,化解债务风险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债务化解方案,逐笔梳理债务形成原因和还款措施,做到“底数清、措施明”,压紧压实化债主体责任。二是全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优化资产、业务重组,打造新的主体,提高国企经营能力及融资造血能力。三是加快资产确权进度。及时完善资产办证手续,尽快形成有效资产变现或抵押融资。四是加大项目融资力度。积极围绕银行等金融机构投向,编制优质项目,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五是强化对接力度。对到期偿还困难的债务,积极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融资贷款投放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借新还旧、展期降息等方式偿还到期债务。六是全面推进隐性债务化解。未来5年通过财政资金安排、国资国企改革、存量资产盘活变现、“隐转企”等措施,力争化解到期隐性债务21.9亿元,稳步降低政府综合债务率。七是按期上缴政府债券利息。未来5年通过培植财源,强化财政收入征管,足额上缴政府债券利息19.5亿元,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违约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三)聚焦农村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一是持续强化资金筹措,进一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本级公共预算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逐年上升。二是持续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创新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集中财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当前涉农项目资金缺口的问题,支持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强化农林水专项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到我区农林水项目建设,构建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四)聚焦国资改革,国有资产效能实现新突破。一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围绕“规划发展、人事管理、财务监督、产权管理、绩效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二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碧江区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等资源资产,将有效资产注入区属国有企业,提升经营效益,增强融资、担保和防范风险能力,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企业产业发展定位,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发展动力,强化国有企业监管、考核,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快资源资产盘活。通过划转、出让处置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减持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特许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化解债务。
五、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按照增收节支过紧日子的要求,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对2022年全区财政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2021年完成数增长3%的预期目标安排。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24亿元,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6亿元增长3%,分征收部门:税务部门安排14.04亿元,同比增长4.93%;财政部门安排2.2亿元,同比下降7.56%。分税种:税收收入安排13.12亿元,非税收入安排3.12亿元,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9.21%。
2.支出安排。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过紧日子的要求,确保财政预算平衡和可持续,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安排各项必需支出。继续压缩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不安排对当年新增购置、新建办公用房的经费预算。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的不再安排相关经费,新增的刚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
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要求,2022年预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亿元(含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亿元、上年结余0.89亿元)。
支出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预计安排18.52亿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支0.4亿元,增长2.18%。
公用经费:2022年区直部门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与上年持平,兼顾部分单位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较少而难以统筹安排的问题,在公用经费标准基数上,划分档次设定分档补助系数,逐步缩小部门间经费供给差距,全年区直单位、乡(镇、街道)预计安排0.5亿元(不含工会费、福利费、车改补贴),与上年预算同比上升3.9%。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 26%,其中:公务接待费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45%。增长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预算单位原保留的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加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频繁下乡开展工作,车辆损耗较大,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急需更新公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部门、乡(镇、街道)及政府各类专项安排:统筹考虑各项事业发展的支出需要,结合当年可用财力,预计全年安排各类专项支出10.99亿元。优先保障政府债券利息、“四化”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配套费,重点突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备费、安全生产专项、上年未拨专款、审计项目经费、改革创新奖贡献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消化暂付款、征收单位工作经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招商引资、政府投资项目专项经费相关安排,有保有压。
3.保障“三保”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预计安排“三保”支出22.08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25亿元、保工资17.33亿元(不含工会费、福利费)、保运转0.5亿元。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将“三保”支出保障优先纳入预算。
4.平衡情况。按上述收支预算,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49.4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4亿元,上级下达相对固定补助收入20.77亿元(返还性收入1.66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11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亿元),调入资金9.58亿元,上年结余2.89亿元。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47.4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5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1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按以收定支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8亿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支付偿债利息、过渡费等支出。
3.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8亿元,调出资金3.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视执行情况,年末若有结余一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区级管理的仅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收入安排1.65亿元,社保基金支出安排1.62亿元。
平衡情况:社保基金本年收入1.65亿元,上年结余0.93亿元,减本年支出1.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96亿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债务限额内。当年政府债务限额在上级财政下达后,届时再按程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29号)文件精神,抓好碧江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编报。以绩效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全过程,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对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凡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预算管理水平。
六、2022年主要工作措施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2022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加大财政统筹能力和优化支出结构为重点,以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为抓手,持续加强和推进财政系统化、科学化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动“四化”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推进碧江“五区一中心”建设,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财源建设,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财源培育,围绕“四化”和“五区一中心”建设布局,抢抓后疫情时代发展机遇,全力支持产业大招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投产,投产项目尽快形成税收。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采取激励机制、专项支持、基金投入等方式,努力培植重点税源和新兴税源,支持支柱产业税源发展壮大,实现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项目支出,坚持增收与节支并举,在保障“三保”、政府债券利息、拆迁过渡费等刚性支出基础上,重点支持“四化”建设、乡村振兴、“五区一中心”建设以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狠抓民生保障,全力发挥财政资金惠民作用。一是优先保障就业、医疗、养老、低保等民生项目,促进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协助部门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增加民生项目可用资金。三是加强各类民生项目专款跟踪管理,保证抚恤、救济、城市农村低保资金得以有效落实。四是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资金管理,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分配。
(三)狠抓财政体制改革,全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通过“制度+技术”管理机制,持续做好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以信息化促进财政管理现代化。大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财政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库管理,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严格项目入库和预算编制审核,强化项目库基础作用,把项目作为预算管理基本单元,所有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和成熟度,确保预算安排的项目可执行、可落地,能尽快发挥效益。
(四)狠抓风险化解,全力守住债务风险底线。2022年,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规范融资举债行为、妥善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债务风险的底线。一是稳步降低政府综合债务率。千方百计化解到期隐性债务,积极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变现、国资国企改革提升经营性收入等方式化解到期隐性债务,降低债务“分子”。多措并举强化税收征管,加大土地收储、挂牌、出让力度,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提高综合财力“分母”;二是全力以赴谋划新项目,突破项目瓶颈。立足资源资产现状,围绕“十四五”规划,谋划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政策等一批利长远、上规模、争后劲的优势项目,把政策机遇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劲动力,积极争取项目融资、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债券资金等各项资金推动发展。
(五)狠抓绩效管理,全面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一是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推动理性决策,从源头上防止低效无效问题的发生;强化目标管理,打破预算分配基数依赖,防止资金浪费,促进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纠错,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强化预算监督和绩效评价,优化评价结果应用方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在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绩效管理。同时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项目绩效管理。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苦干实干,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谱写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碧江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专业术语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税收收入: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4.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5.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9.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10.一般债务: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11.专项债务: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12.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市州及以下地方政府债券由省级转贷。
13.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或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债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14.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根据市、县(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区)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区)级政府。
15.预算绩效管理:指以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预算收入和支出为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本质上反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推动政府效能提升,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16.调入资金: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其他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可分别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资金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不足。
1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