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黔南州长顺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长顺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1年3月5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韦超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顺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特邀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坚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履行财政工作职能,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财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经长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4,888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减税降费政策的深入实施,导致财政收入减收,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64万元,比上年增加61万元,增长0.2%,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924万元,比上年减少2,956万元,下降14.2%;非税收入完成16,340万元,比上年增加3,017万元,增长22.6%。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7.69%,比上年增加8.74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计划202,349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追加下达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支出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2,940万元(其中:当年实际支出206,08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26,858万元)。2020年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47万元,比上年下降11.6%。主要是由于各部门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8,393万元,比上年增长16.7%。
教育支出44,159万元,比上年增长12.5%。
科学技术支出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32.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09万元,比上年增长129.8%。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比去年增加2,4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66万元,比上年增长20.4%,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2,862万元,比上年增长74.5%。主要是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国家自上而下加大了在卫生健康支出方面的投入,上级补助收入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了7,857万元,县级投入也相应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7,395万元,比上年下降8.7%。主要是由于环保上划,相应资金投入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4,763万元,比上年下降89.7%。主要是2019年上级下达极贫乡镇转贷资金41,951万元,2020年没有此项收入。
农林水支出48,803万元,比上年增长16.5%。主要是扶贫投入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7,550万元,比上年增长67.0%。主要是由于上级车辆购置税补助收入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10,455万元,比上年下降12.6%。主要是国家政策调整,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任务收尾,上级补助相应减少,住房保障支出专项补助收入2019年上级下达5,368万元,2020年上级下达2,935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9,323万元,比上年增长21.9%。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6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89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38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50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644万元,全县财政收入总计269,326万元。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2,94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38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万元,支出总计268,910万元。收支相抵,财政资金专项结余416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7,094万元,上级基金专项及结算补助13,66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8,466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资金收入10,826万元,上年基金结余1,92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61,975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9,375万元(其中:当年实际支出136,249万元;国库集中支付权责发生制3,12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826万元,上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资金9,090万元,调出政府性基金2,5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61,79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184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6万元,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补助2万元,上年国有资本经营结余25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3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3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7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46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我县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1,68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58,466万元,再融资债券43,214万元(全部用于归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省政府批准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411,661万元,2020年底我县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411,661万元。
(五)其他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安排情况。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34,26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4,888万元的98.21%,减收624万元。为确保预算的收支平衡,缺口部分按预算法规定调入县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政府性基金进行弥补。
2.财政总预备费动用情况。2020年年初安排财政总预备费2,030万元,已使用2,030万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乡镇工作补贴170万元、学前教育经费等教育支出1,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15万元、县级储备粮轮换费用100万元、脱贫攻坚坚坚队员生活补助及保险费366万元、2019年生猪死亡补助127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2020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613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万元,用于弥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缺口,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预算结余17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91万元。
4.财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0年,上级共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198,900万元,比上年增加38,720万元,增长2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7483万元,比上年增加45044万元,增长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殊转移支付、基本财力保障等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1,417万元,比上年减少6,324万元,下降13%。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们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完善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增长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全球经济下行的巨大影响,我们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免各项税收3,597万元,减轻了企业和居民税费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出台“六条措施”等有效手段,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同时积极发展培育新财源,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管理,强化征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大薄弱环节税收征管力度,扎实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的情况下,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0.2%,增长率全州排名第7位。
(二)切实扛起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坚坚战和抗疫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20年是我县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坚成果的关键之年,我们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坚坚目标任务,凝聚力量保障脱贫攻坚坚坚支出。同时,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筹措资金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2020年,全年共压减公用经费及行政经费524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坚坚,压减率达到15%(压减县直部门公用经费的30%共计26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坚坚,压减部门行政公用经费108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坚坚,压减行政经费150万元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2,895万元,压减率18%;二是加强资金投入,保障脱贫攻坚坚坚支出。一方面继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坚坚17,641万元,共安排项目79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个,产业发展项目54个)。另一方面强化预算资金安排。2020年,共安排预算资金16,803万元用于扶贫支出,巩固了脱贫攻坚坚坚成效;三是加强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全年共收缴盘活存量资金7,424万元,为脱贫攻坚坚坚和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统筹用好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各项资金,2020年投入22,862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筑牢筑实疫情防控高墙,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
(三)全力做好“三保”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顶住经济下行带来的巨大压力,在“保工资、保运转”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20年投入179,542万元用于保运转、保工资、保民生工作,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1%。其中:投入29,366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10.9%,实现社会保障全面覆盖;投入48,803万元用于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长7.7%;投入44,159万元用于教育支出,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认真开展目标审核、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管理体制,增强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2020年11月25日省财政厅通报全省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成绩,我县得分89.15分,全省排名第一。2020年财政综合考评排位从全省第11位上升到第8位,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省州财政表彰,共获奖励资金5,000万元;二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支付环节等纳入动态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实现对扶贫资金全流程、链条式的动态监管,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履行好资金支出主体责任;三是全力做好“两直达”资金监控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利用集中支付平台和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行为,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调整充实了政府性债务专班力量,详细制定《长顺县2020年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组建9个工作小组,把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细化到单位。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七严禁”规定和“新十条化债措施”,通过采取预算安排、压实压缩一般支出、加快土地出让、盘活存量资金等有效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020年,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没有债务逾期和负面舆情情况的发生,债务率下降到256.77%,顺利实现了“红转橙”目标任务。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们齐头并进,团结一心,努力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全县财政各项工作平稳发展。2021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和预算绩效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协调做好税收征管,加强资金统筹力度,规范资金管理,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计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4,9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34,264万元增加686万元,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计划22,71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7,924万元增加4,794万元,增长26.7%;非税收入计划12,23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6,340万元减少4,108万元,下降25.1%,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计划210,5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2,349万元增长4.07%,增加8,231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安排计划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551万元减少2,372万元,下降8.93%。
公共安全支出7,7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823万元减少48万元,下降0.61%。
教育支出444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594万元增加2905万元,增长6.98%。
科学技术支出1,9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40万元增加15万元,增长0.7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95万元增加15万元,增长0.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3,792万元增加1,670万元,增长7.02%。
卫生健康支出16,1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458万元增加2,691万元,增长20%。主要是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级补助收入资金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6,4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926万元增加534万元,增长9.01%。
城乡社区支出4,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012万元减少412万元,下降8.22%。主要是由于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减少。
农林水支出46,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685万元增加6,615万元,增长16.67%。主要是增加扶贫及水利等民生方面的投入。
交通运输支出7,0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807万元增加284万元,增长4.17%。
住房保障支出8,3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083万元减少3,697万元,下降30.60%。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9,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030万元增加41万元,增长0.45%。
预备费2,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30万元增加120万元,增长5.91%。(根据《预算法》要求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安排)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平衡计划。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4,95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计划169,065万元,上年结转专项结余416万元,计划调入政府性基金8,462万元,计划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万元,财力共计212,925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210,580万元,上解支出2,345万元,计划支出总计212,925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计划
1.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80,8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0,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970万元,增长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77,094万元增加3,756万元,增长5%。上年结余1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1,03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2,57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7,298万元,PPP运营补贴及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25,274万元),调出政府性基金到一般公共预算使用8,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1,034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计划
2021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60万元。上年结转46万元,计划收入总计106万元。
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74万元,计划调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到一般公共预算使用32万元,支出总计106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财税部门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正确处理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为核心,把抓“六保”促“六稳”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主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落实政策措施,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六条措施”实施,帮助企业及时复工复产、做强做大,促进税收稳步增长;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督促税务部门建立台账,实行动态分析调度,加强财政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利用智慧长顺综合治税平台,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挖掘增收潜力。同时加大税收的稽查力度,全力堵塞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扶持新兴产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和推进各项招商引资,培育壮大新兴财源,提高企业税收贡献;四是加大政府性基金征收力度。积极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土地挂牌出让工作,努力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做大财政蛋糕,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二)积极主动作为,继续做好争资争项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机遇,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和项目储备工作,加大跑上力度,全力向上争取资金,特别是“补短板”方面的项目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通过大力争取上级补助缓解财政困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严格预算执行,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一是严格实行“零基”预算,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强化部门预算的执行力度,坚决做到有预算有安排,无预算不安排;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优化支出结构,按照“有保有压”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有效缓解收支矛盾;三是实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对新增专项支出和地方激励政策,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无力承受的不予支持。
(四)实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建立健全机制。按照省、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的系列措施和办法,建立指标完整、体系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因素,坚决杜绝目标不清晰,使用无效果的支出行为;三是强化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应用,开展预算绩效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纠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行为,如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把评价结果作为来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压紧压实责任,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围绕年度债务化解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制定2021年度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坚持专班不撤、小组不散,统筹推进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二是继续强化债务单位职责和发挥部门优势,把资金筹措、展期缓释、审计核减等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部门、责任到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问题和解决落实路径方法,强化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应对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由于受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财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守住债务风险防控底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年底超收收入、新增财力(含结余)等一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政府预算的储备,次年调入平衡年初预算,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奠定了基础。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对部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和决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业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明确,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要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地方政府债务。
“红转橙”:指政府债务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从红色转为橙色。债务风险等级分为四个级次,债务率<100%为绿色,≧100%<200%为黄色,≧200%<300%为橙色,≧300%为红色。
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一是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二是严禁违法违规担保;三是严禁违法违规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四是严禁“名股实债”;五是严禁“三边”工程;六是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七是严禁政府性债务管理不作为。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或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债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坚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支持贫困县围绕脱贫攻坚坚坚突出问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坚坚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