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黔南州平塘县2020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县预算草案的报告
平塘县2020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亿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17亿元,非税1.82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26%,同比增收0.07亿元,增长2.41%。
上级补助收入23.7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8亿元。加上本级收入2.99亿元,上年结余0.3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05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33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0.07亿元,调入其他资金1.80亿元,累计总收入达30.27亿元, 占调整预算的118%。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27亿元(其中:上解支出0.3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8%,同比增支0.18亿元,增长0.6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5%,占总支出的7.7%。主要是保障党群、政府机关单位部门工资及相关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1.1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2.6%,占总支出的3.87%。主要是保障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加大各项经费投入,提高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教育支出6.7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25%,占总支出的22.58%。主要是保障教育改革经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科学技术支出0.3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23%,占总支出的1.24%。主要是加大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投入,支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0.3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48%,占总支出的1.2%。主要是保障公共体育、地方文化等项目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4%,占总支出的10.05%。主要是统筹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社会救助和再就业政策,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
医疗卫生支出2.5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2%,占总支出的8.61%。主要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防疫等专项经费,落实城镇居民、贫困户医疗保险政策,确保我县健康扶贫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节能环保支出0.7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205%,占总支出的2.4%。主要是加强加大环境保护、环境整改投入力度等方面。
农林水事务支出6.7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27%,占总支出的22.64%。主要是保障涉农项目推进及上级加大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
住房保障支出0.9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0%,占总支出的3.27%。主要为保障性住房及危房改造补贴发放。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397.62%,占总支出的5.57%。主要是做好城乡社区各类事项的保障工作。
交通运输支出1.2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217%,占总支出的4.1%。主要是保障我县交通类项目推进。
其他类支出2亿元,占总支出的6.68%,主要是保障其余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工作推进。
2020年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0.7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3.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收入4.62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01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3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13亿元,上年结余0.65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72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0.72亿元(含上解支出0.58亿元,调出资金1.3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3.2%。
2020年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0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县2020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入0.12亿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0.035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085亿元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0.074万元(用于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046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9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3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60亿元、利息收入0.03亿元、转移收入0.005亿元、其他收入0.0004亿元),上年结余0.76亿元,本年收入总计2.75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4元,同比增加0.09亿元、增长5.44%。
本年预算平衡,年末滚存结余结余1.01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
2019年末,全县政府债务限额28.73亿元(一般债务23.78亿元,专项债务4.95亿元),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黔财债〔2020〕73号)文件精神,将2020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预计调整为32.90亿元(一般债务23.83亿元,专项债务9.07亿元),调增4.17亿元(一般债务0.05元,专项债务4.12亿元)。
(六)预算周转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预算安排预算周转金0.05亿元,未使用。
(七)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0年,动用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25亿元,用于应对疫情进行监测、防控及物资采购等。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0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动结转为0亿元。
二、2020年主要工作措施及“十三五”期间财政工作回顾
2020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责任目标任务,以脱贫攻坚工作为引领,着力财政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全县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一)抓好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受经济增速放缓、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县级“三保”工作,我们始终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作为全县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调度资金,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加大财力保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二是为保障脱贫成效,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2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项目125个,较好地巩固产业扶贫和解决劳动就业短板问题。同时,全面梳理了2016年至2020年全县922个项目,督促各项目单位抓好项目档案资料审查及装订,积极做好财扶资金项目的省考和国考工作,并顺利通过的考核评估检查。三是切实加强“一卡通”工作管理,全面推行公共财政阳光政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将三十二项补贴进行统发的要求,通过财政惠农(涉农)补贴统发监管平台发放各部门涉农补贴资金2.77亿元,涉及305,533户次,284,097人次。
(二)抓好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化债项目和金额,全面完成了省州要求实现“红转橙”的目标任务。二是积极申报置换债券资金。2020年申请了1.95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金,缓解到期偿债压力。三是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资金。2020年我县成功获得6个专项债券4.12亿元、一般债券467万元,较好地推进我县重大项目建设。
(三)抓好财源建设,实现经济平稳发展。一是牵头组织调度。从年初开始就紧盯县收入目标任务,定期牵头组织专题会议,充分调动税务和各综合治税单位的积极性,落实责任、密切协作。二是全力挖潜增收。加大了对重点建设项目、房地产及建筑业等重点税收领域的税源控管,进一步强化涉税信息报送的日常管理,确保财源建设与税收控管的无缝对接。
(四)稳妥推进改革,促使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规范财政预算评审工作流程,理顺了预算评审的职责,明确了预算评审的范围,强化了评审结果的运用,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10个,送审项目总金额1.18亿元,审减总金额0.12亿元,审减率9.9%。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办理采购业务126宗,完成采购预算2.50亿元,实际采购2.46亿元,节约资金0.04亿元,节约率为1.54%。单位自行采购109宗,采购预算为0.26亿元。车辆采购3宗,金额44.78万元。三是加快推进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大纸质票据的清理核销,做好与贵州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平稳过渡工作。现我县已基本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全面上线,全县各级上线预算单位共计120家,分别为县级部门55家、乡镇政府11家、学校33家、乡镇卫生院19家,县级医院2家。四是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划转、报损报废等工作。全年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处置审批金额308.4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17.04万元,专用设备114.79万元,家具用具2.03万元,土地、房屋及其构筑物13.05万元,车辆处置61.54万元。
各位代表,虽然一年来的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县财政经济运行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在财政增收上办法不多,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凸显。二是向上对接力度不够,上级财政调拨的库款规模过低,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推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找准症结,综合施策,以积极的态度、改革的思维、务实的举措加以改进解决。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五年来,我县财政改革发展事业取得了一定成就。一是上级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上级各项转移支付从2016年的19.4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23.74亿元,“十三五”年均增长5.1%,五年累计106.34亿元,较“十二五”时期68.67亿元增长54.87%。二是财政实力不断增强。2016-2020年,为适应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3.25亿元调整到2020年的2.99亿元,年均下降3.4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27,439万元增加到299,368万元,年均增长7.11%。“十三五”时期,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五年累计15.83亿元,较“十二五”时期的12.34亿元增长28.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累计133.89亿元,较“十二五”时期的80.37亿元增长66.6%。三是民生投入稳步提升。“十三五”时期,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健康等九项重点民生支出从18.83亿元增加到22.74亿元,年均增长4.83%。四是精准扶贫取得成效。“十三五”时期共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84.95亿元,成功迎接省考和国考,顺利通过的考核评估检查,脱贫攻坚实现了精彩出列。五是财税改革持续推进。我县持续规范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获得2017年财政综合考核奖励1500万元、2019年财政综合考核奖励4000万元的成绩。
回顾这五年,是平塘财政历经考验,负重前行的五年,是财政收入不断调整、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的五年。五年来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上级亲切关怀、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各位代表和委员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苦干实干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全县税收收入主要依靠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金融业支撑,税源结构单一,新兴产业不强,财源支撑基础薄弱;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压力增大;我县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对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积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通过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来仔细研究解决。
三、“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
“十四五”新征程已全面开启,财政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政”领“财政”,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出新贡献。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库款的支持力度,确保日常用款的需求。对准国家工作重点和政策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争取上级“十四五”时期给予我县更大力度的支持。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努力优化支出结构,有保有压,增强财政支撑保障能力,确保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到位。三是围绕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四是强化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管理、监督好直达资金,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预算单位检查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资金效益的发挥。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稳步推进财政法制化规范建设。六是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持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在综合考虑我县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期情况, 2021年全县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和预算绩效理念,深入开展零基预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突出重点保障,切实兜牢财政保障底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加大财力保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以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口径,下同)增长2%,实现3.06亿元,比上年增加0.06亿元,预安排上级专项补助23.29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79亿元,扣除预计上解支出0.37亿元,2021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安排28.14亿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14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安排5.98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6.03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安排6.03亿元(含:预计需调出资金1.80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0.33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计实现利润收入0.16亿元,(其中:国有企业预算上缴利润收入0.03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6亿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0.01亿元;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00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0.03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3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17亿元、清算2014年10月-2016年12月养老保险收入0.59亿元、利息收入0.005亿元、转移收入0.002亿元,财政补助收入0.16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4亿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为0.59亿元。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
2021年预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5亿元。
(六)预算周转金安排
2021年预安排0.05亿元的预算周转金。
(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申请
截止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9亿元(一般债务23.83亿元,专项9.07亿元),2021年拟向上申请再融资债券1.6942亿元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金,并积极争取增加政府债务规模,做好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申报。
五、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全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财理财,着力稳增长、提质量。一是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开展做好税源培植改革。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抓好收入征管,开展综合治税,确保各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同时深入矿山、企业核查税源,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质量和实现稳定增长。二是贯彻落实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借助减税降费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为企业减负的积极功能,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努力培育新税源。加大服务企业和招商引资力度,培植可持续征收良好税源。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库款的支持力度,确保日常用款的需求。对准国家工作重点和政策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争取上级“十四五”时期给予我县更大力度的支持。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切实盘活资金,避免资金沉淀闲置。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着力民生等资金保障。一是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以兜牢“三保”为底线,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向保障和改善民生、乡村振兴等领域倾斜,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继续落实好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州相关政策标准,足额落实民生配套资金,做好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三是强化直达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管理、监督好直达资金,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预算单位检查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资金效益的发挥。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直达资金审计工作。四是全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保障,继续做好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方案,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集中力量加快我县乡村振兴事业。五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资金保障。
(三)强化改革引领,着力强管理,增水平。确保财政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规范运作,不断完善财政制度,强化财政改革。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落实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并抓好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财政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内控制度,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电子化,保障资金拨付安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各项工作。三是切实抓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对照省委省政府14条化债措施,全力落实全省债务风险等级实现“红转橙”和隐性债务化债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四是切实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各位代表,2021年是 “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财政服务和保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头、起好步!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税收收入: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以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或就更有关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一般债务: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专项债务: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是指省一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是指省一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或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债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省财政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贫困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指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印发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明确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以下简称整合试点)工作,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2016年7月,《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16]24号),明确2016年在我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整合试点工作。2017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6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连片特困地区县。
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指以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预算收入和支出为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本质上反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推动政府交通提升,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零基预算: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影响,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的预算。
民生类重点支出:指公共财政支出中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的9项重点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衡量公共财政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