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昆明市东川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31日在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川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重要一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为了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稳定恢复,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稳定经济运行。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12345”工作思路,齐心协力,抢抓机遇,咬定全年收支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尽绵薄之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9,290万元,增长5%,实际完成5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自然口径同比下降20.5%;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474万元,同口径增长15.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4,066万元,实际完成373,332万元,为调整预算375,238万元的99.2%,同比下降2.5%。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476万元,返还性收入-5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8,58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2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061万元,调入资金5,64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5万元,收入方合计419,0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332万元,上解支出7,38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040万元,支出方合计400,7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8,3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6,273万元,实际完成29,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同比增长18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091万元,实际完成232,622万元,为调整预算244,639万元的95.1%,同比增长179.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55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7,1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2,100万元,收入方合计244,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622万元,调出资金2,42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0万元,支出方合计235,5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57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2万元,实际完成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同比下降35.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7万元,实际完成53万元,为调整预算53万元的100%,同比增长231.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万元,收入方合计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万元,调出资金5万元,支出方合计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81,372万元,实际完成186,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4.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3,354万元,实际完成188,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同比增长5.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6,529万元,上年结余5,056万元,收入方合计191,5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9,4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191万元,支出方合计188,63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2,950万元。
(五)其他报告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2022年东川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25,0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3,04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2,000万元。2022年东川区政府债务余额471,75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3,55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08,200万元。政府债务主要投向于基础设施、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和农林水利建设等方面。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220,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8,000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券202,100万元,全部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0,5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0,040万元,专项债券500万元。支付债券利息及发行费11,03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683万元,专项债券5,356万元。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022年上级转贷东川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2,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人民医院整体改扩建、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创业就业园一期、起嘎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精神病院整体迁建、东川港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综合管廊、绿色建材产业园区、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贵金属加工园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11个项目建设。
2.预备费动用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740万元,动用3,717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应急处突等方面支出。
3.“三保”保障情况。全年保障“三保”支出205,03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7,679万元,保工资137,582万元,保运转9,769万元,“三保”保障率100%,未发生系统性支出风险。
上述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与上级财政结算后,最终决算数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区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按照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多措并举狠抓收支预算管理、不遗余力保障重点支出,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一)抓牢财源稳根基。一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发挥东川区服务重点企业“保生产、保就业、保稳定”工作机制,加大重点税源跟踪服务,有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二是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围绕“115453”工业发展思路,树牢“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的理念,抓住完善财政体制的良好时机,用好用足财政改革政策,优化产业类资金配置,凸显政策导向。累计拨付工业高质量发展等企业扶持资金1,662万元,拨付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8,129万元。三是突出招商实效。拨付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7万元,运用“6+8”工作机制(6个部门招商组+8个产业专业招商组),结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外资、项目,形成内外合力,巩固提升地方经济产业发展。四是抓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按企业需求“量身定制”税务贷、结算贷、金融资产支持贷、用工贷等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17笔合计37,353万元。
(二)抓实收入添财力。一是强化联动协调。进一步强化财税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一周一沟通、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收入调度。二是全力挖掘税收增收潜力。持续跟进白鹤滩水电站运营及税费的划分,积极查找潜在、新增税源。加快土地增值税清算,全年欠税入库1,000万元。重点跟进桃园新区项目清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办证、九曲花街楼盘、功东高速服务区占地耕地占用税等项目。三是创新服务抓收入。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办、“码”上办,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支持政策,支持全产业链税收充分落地。四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以票据管理为依托,以非税稽查为手段,加强“以票控费、以票促收”,从源头上控制非税收入。坚持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切实加大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五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采取集中清理+自检自查的方式组织专项清理,全年累计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264万元。六是积极争资促保障。积极响应一线工作法,邀请上级部门专家到东川区实地指导。按照“只要有项目,随时向上跑”的理念,重大项目由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亲自跑,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紧盯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力以赴争资金。2022年累计收到上级补助31.62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13.75亿元),收到上级转贷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21亿元。
(三)全面统筹保重点。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审核,确保年初编实编细编足“三保”支出预算,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硬缺口。制定《东川区2022年“三保”保障风险化解方案》《东川区2022年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东川区2022年财政收支平衡工作方案》以及《东川区“三保”舆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科学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按月分析财政运行情况,动态监测“三保”财力保障、支出以及库款保障情况,提高“三保”支出预判预警能力,确保不发生“三保”支出风险,全年保障“三保”支出205,030万元。二是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全年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975万元;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拨付惠民惠农财政“一卡通”资金48,063万元;兑付第八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309人住房补贴744万元;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全年拨付卫生健康支出19,577万元;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拨付教育支出79,091万元。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拓展农业发展。全力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212万元;拨付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建设资金7,275万元;统筹扶贫再贷款资金2亿元,推动东川建档立卡户、特色产业、涉农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发展。
(四)防控并举保安全。一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加强风险预判管控,严格落实“321”预警督办机制(提前3个月提示、提前2个月预警、提前1个月督办)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提前落实偿债资金,全年印发37份提示、预警、督办通知;按时偿还到期债券本息,确保不发生违约风险。全年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0,540万元,利息及发行费11,039万元;实行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统计周报制度,采取一查一回头+书面提醒等方式,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专款专用,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抓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坚持“先谋事后安排钱”的理念,执行“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要求,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跟踪,建立“双按月”机制,即:按月进行支出调度分析,按月分解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预期目标,对分解目标完成率低于50%的目标单位按月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充分利用财政一体化预警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年发出预算单位申请支付财政资金预警提示2148笔,有效防止违规支付财政资金;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和预警机制,对资金下达、支出进度、惠企利民补贴发放信息导入等进行动态监控,发生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整改。完善扶贫资金定期通报制度,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加大督促检查,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进行定期检查,把项目绩效全部纳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管理。三是强化预算信息公开管理。首次实现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全省预决算公开监督平台全覆盖监督,统一制作公开说明和公开表格双模板,实现公开时间、平台、内容、格式“四统一”,进一步提升预算信息公开质量。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定《昆明市东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抓好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工作,全年共完成55家行政事业单位4,863万元的资产处置,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排查整治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化解经济领域风险隐患,重点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好投资受损人员稳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推进改革促发展。一是全面规范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扭转基数+增长的固化思维模式,从源头上精打细算,进一步规范支出保障分类管理,确保预算精准度、规范化,有效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部门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管理,编实可用财力,提高预算对财政运行的约束指导作用。二是推进财政国库改革。建立预算管理一体化指标体系,将全区125个单位资金收支专户的所有指标纳入指标账管理。有效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及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改革,提升预算执行透明度、规范化。三是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全面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工作,实现“一张清单管理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的目标。四是强化账户管理。对预算单位账户实施动态监控,全区614个预算单位账户实现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线上审批及电子化备案。核销4家代理银行的代管资金专户,实现财政专户电子化收缴及支付业务、会计核算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五是全面推进差旅费网上报销制度改革。实现区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公务之家”网上差旅报销全覆盖,全区注册单位141户,使用单位141户,使用率100%。六是创新绩效监控管理。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运行监控深度嵌入预算执行管理过程,实现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双监控”动态化管理。七是规范采购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全面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年政府采购预算14,074万元,实际采购13,704万元,节约370万元。
(六)强化服务提效能。一是着力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重点围绕健全职能职责、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预算管理等9项指标,全面提升东川区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乡镇业务指导,按季度对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夯实乡镇(街道)财政所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核算和内部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二是加强财政电子票据规范管理。采取“验旧领新”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政票据年度使用量低于50套的单位,提供财政票据代开服务。三是强化会计代理服务管理。对全区15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代理记账的企业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查处未审批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而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4家服务机构,并督促整改。
急景流年都一瞬,回顾2022年,东川财政形势异常严峻,风险挑战超乎寻常,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区上下齐心戮力,克难奋进,全力以赴守住了风险底线,切实兜牢了“三保”底线。在未来的一段时期,东川财政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经济结构单一的现状仍不能改变,刚性支出增长与收入增长将持续不匹配,加之政府债务化解压力不断加大,吃饭财政的格局仍将存在,自给率低仍将持续。石以砥焉,化钝为利,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及区委的最新决策部署,高效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两手都要抓、都要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事;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绩效结果应用,强化中期规划对预算编制约束,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改进部门预决算公开,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原则
1.以零为基。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工作重点,根据财力状况、政策要求及项目库项目储备情况,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预算。
2.优化结构。强化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从严控制编外人员经费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
3.硬化约束。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整调剂事项,加快预算执行。
4.注重绩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实现预算资金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综合财政承受能力和促进东川经济发展等客观需要,建议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
(三)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69,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完成389,679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69,000万元,返还性收入-5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7,2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0,4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301万元,调入资金16,43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994万元,收入方合计451,8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完成389,679万元,上解支出7,2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4,951万元,支出方合计451,89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88,7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完成70,499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88,7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572万元,收入方合计97,3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完成70,499万元,调出资金14,72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100万元,支出方合计97,326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完成42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万元,收入方合计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完成42万元,调出资金6万元,支出方合计48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96,6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完成165,96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96,631万元,上年结余2,950万元,收入方合计199,58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支出165,9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797万元,支出方合计194,76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816万元。
5.政府债务情况。一是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2023年,预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55,0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213,04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2,000万元。预计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65,6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9,59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26,100万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计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7,05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4,951万元,专项债券12,100万元。计划支付债券利息及发行费19,7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745万元,专项债券13,9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情况
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支出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优先的原则,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积极支持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教育、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89,679万元。其中,当年区本级可用财力安排230,750万元(“三保”支出157,610万元,“三保”以外的刚性支出48,939万元,预备费3,900万元,促发展必保项目支出20,301万元);2022年结转对应项目安排支出18,30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对应项目安排支出140,628万元(“三保”支出49,190万元)。计划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4,951万元,其中,区本级财力安排23,957万元,争取上级再融资债券30,99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502万元,教育支出59,5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9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93万元,农林水支出90,5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40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61万元,预备费3,9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94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6万元,其他支出3,234万元。
(五)“三保”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云南省“三保”保障清单,2023年需安排“三保”支出206,800万元,其中:
1.保基本民生70,496万元。村(社区)经费7,248万元,教育经费保障8,089万元;困难群救助25,9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878万元;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10,50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2,344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6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5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90万元;疫情防控706万元;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7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2,309万元等。
2.保工资133,100万元。在职人员工资83,717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9,402万元;离退休经费9,981万元。
3.保运转3,20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六)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情况
全年各部门申报收支专户自有资金支出需求2,965万元,主要涉及殡仪馆经营收入安排支出560万元,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卫清洁保洁专项经费280万元,高级中学、一中、三中、职业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学费、住宿费补助资金885万元,三中教学设施设备采购872万元,其他各部门零星资金368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初心如磐,信念似铁,站在新的起点,东川将举全区之力,击鼓催征、奋楫扬帆,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接续奋斗,再谱华章。2023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结合东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际,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充分发挥财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着力培植财源、强化财政规范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狠抓收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着力“增收”,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一是多举措培植财源。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企业帮扶方式,指导企业用足用好上级扶持政策,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培植骨干企业和支柱产业,增强发展后劲,提高收入质量,做大收入总量。牢固树立项目是第一支撑的理念,抓好重点项目跟踪监督,从立项、工程预算、招投标到竣工验收、决算等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聚焦收入目标,科学筹划组织措施,整合力量,细化目标,落实收入组织责任。加强税源清理,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动态跟踪管理。完善重点税源企业分类管理机制,根据企业的行业性质、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等特点,科学界定分类标准,合理应用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积极做好纳税大户跟踪服务,精准挖掘税收资源,做到抓早、抓好、抓出成效,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三是提升综合治税能力。加强财税、经济等部门间的无缝对接,加大土地、房地产、产权交易等领域涉税信息收集,促进涉税信息向现实税源、税源向税收有效转化,有力堵塞税收漏洞,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四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非税收缴政策,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强化监督管理,注重日常督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坚决杜绝执收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吃透政策精准对接,各部门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联系,第一时间获取政策信息,及时掌握上级资金投向,打好项目上报基础。强化项目储备,按照中央、省、市资金投向、项目申报要求,提前梳理各类申报材料,做好立项审批、环评、项目占地等手续的准备,在上级政策出台后,立即组织申报,把握工作主动权,抢占先机。
(二)着力“节支”,确保财政资金平稳运行。一是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保区委重点项目支出”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安排预算,动态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二是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强化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挂钩,从严控制预算调整调剂事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调剂的,按法定程序报批后执行。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部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等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改进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四是加强资金统筹。坚持系统思维,精简控制项目数量,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且功能科目相同的项目应予以整合归并,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机制。属于部门承担的专项任务支出,专项工作任务完成后,预算安排相应取消,不形成固定基数。五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快上级转移支付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使用进度,推动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加快直达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惠及企业、惠及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着力“提质”,持续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一是夯实“三保”预算管理基础。严格按照云南省“三保”保障清单,编细编实编足“三保”预算,并准确使用分类代码,实现真正的热点分类管理,做到全流程“三保”标识管控。二是切实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拨款资金与单位资金的统筹,将各部门的财政拨款收支、事业收支、事业单位经营收支和其他收支等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一编制和批复,确保“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三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四)着力“增效”,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一是推进政府预算编制改革。全面实行政府预算一体化管理,提高政府预算的规范化、标准化,强化与部门预算的衔接。二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促进消费。推动财政资源配置和政策供给向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用力,促进地方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提升管理质效。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树立财政监督“一盘棋”思想,实现从“事后监督”向“实时、持续性监督”转变,从“监督为主”向“监督与服务双轮驱动”转变。四是持续推进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以服务强基础、以检查促指导、以培训提业务等模式,积极探索乡镇管理及服务路径,更加有效地实现从稳定乡镇财政队伍入手,切实提升乡镇财政管理能力。
(五)着力“防控”,有效降低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全面统筹财政收支平衡。坚持提前研判,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需要,强化财政运行动态监测,注重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保持良好的财政支出强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效益。二是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统筹财政发展和安全,严把政府举债、融资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政府债务规模,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强化提示预警督办机制,压实偿还主体责任,做好还本付息资金筹措工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申报和使用管理,杜绝盲目虚高项目收益水平,确保项目收益与融资“真平衡”。三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积极探索推进东川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对已具备一定规模和基础的区属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划转、协议转让、吸收合并等方式,按实体板块、商贸板块、债务板块、投融资体板块、担保板块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构建“1+5+N”集团化企业管理模式。拓展区属国有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村级经济、商贸等方面的新业务,加快区属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步伐。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持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23年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经济平衡运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更加艰巨,东川财政运行将面临更大挑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以有我必胜的信心、拔刀亮剑的决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1.“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2.调整预算: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9.政府一般债务: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10.政府专项债务: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1.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编制时,预算单位或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12.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3.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14.“12345”工作思路: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条主线,打赢打好挂牌督办攻坚战和经济工作翻身仗两场硬仗,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三条底线,突出大抓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四个经济工作重点,建设一支有高度、有速度、有温度、有厚度、有尺度的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