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昆明市东川区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1月20日在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东川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川区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严峻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顺利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1,162万元,增长4%,实际完成62,34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9%,同比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7,717万元,实际完成375,649万元,为调整预算374,133万元的100.4%,同比增长2.5%。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40万元,返还性收入-5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8,9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款)112,0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254万元,调入资金5,8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980万元,收入方合计433,7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6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98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6,524万元,支出方合计407,16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6,592万元。(见表一、二、三、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0,583万元,实际完成16,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同比增长13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957万元,实际完成36,529万元,为调整预算42,933万元的85.1%,同比下降19.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8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级专款)8,4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500万元,收入方合计47,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529万元,调出资金3,8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0万元,支出方合计40,8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318万元。(见表五、六、七、八)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7万元,实际完成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同比下降9.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万元,实际完成2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00%,同比增长66.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款)11万元,收入方合计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万元,调出资金7万元,支出方合计29万元;收支相抵,平衡。(见表九、十、十一、十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计划数为144,857万元,实际完成153,058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5.7%,同比增长29.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年初计划数为144,221万元,实际完成158,73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0.1%,同比增长11.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3,058万元,上年结余11,576万元,收入方合计164,63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8,730万元,支出方合计158,73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5,904万元。(见表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2020年上级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6.38亿元。2020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0.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88亿元,专项债务3.77亿元。政府债务主要投向于基础设施、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见表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0年,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4.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亿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券2.05亿元(再融资债券0.05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亿元,专项债券0.05亿元。支付债券利息0.6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59亿元,专项债券0.06亿元。(见表四十九)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020年,上级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亿元,专项用于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太阳谷园区就业扶贫基地项目及东川区人民医院整体改扩建工程项目。(见表五十)
2.预备费执行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480万元,支出2,48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信访维稳、应急处突等方面。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均为快报数,最终以财政决算数为准。
二、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工作情况
2020年,全区财税部门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要求,注重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积极抢抓政策机遇,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努力培育财源增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债务风险防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多措并举抓收入。一是强化税收分析研判。落实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逢7日召开收支调度会,预判分析税收形势,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应收尽收。强化企业跟踪服务,加强对企业税收入库和复工复产情况的同比、环比分析。从5月份开始制定每月收入预期目标计划,分解至以区级领导任组长的六个收入增收组并跟踪督促,圆满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强化非税票据的源头控管,实行财政一票制统收,有效堵塞收费不开票、收人情票等征管漏洞。强化非税收入检查,补缴非税收入251万元。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全年共出让土地225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实现国有企业资本经营收益最大限度上缴。三是强化结余资金管理。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动态监控并按月督查通报,加快结转结余消化进度,消化进度达98.9%;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避免资金“二次沉淀”, 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15亿元,其中,继续使用1.95亿元。四是强化向上争资意识。充分用好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政策机制,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增强地方财政托底能力,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和政府偿债压力。全年共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25.8亿元。五是强化社会资本引导。大力推行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东川生态修复建设。2020年获财政部审批PPP项目两个,其中,东川区林业生态修复项目,概算总投资20.66亿元;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概算总投资12.1亿元。
(二)聚力克难保防控。区国资委仅用三天两夜就完成3000余平方米的原商校疫情防控留院观察站改造,并移交给区人民医院进行管理使用。抓牢抓实疫情防控投入保障,认真落实各类财政支持政策,多渠道筹集防疫资金,开通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出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通过防疫物资紧急采购绿色通道,紧急采购防护服、口罩、医用酒精、药品、消毒液等防疫物资360.22万元。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3,045.5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541.36万元,区级资金504.2万元。
(三)硬化预算保“三保”。一是完善预算编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机制,按照预算安排与预算项目细化、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挂钩的方式编制预算。二是强化风险预警。每月分析工资支付风险,库款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制定《东川区“三保”支出缺口化解工作方案》《东川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东川区保基层运转工作方案》,加大“三保”风险预警处置力度。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制定《东川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支出预算管理,对支出进度为0的项目所涉及部门按月督查通报,有效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全年压减“三公”经费312万元、收回上年结余结转及年度内难以执行的项目资金2,167.21万元,全部统筹调整用于“三保”急需支出。2020年东川区本级安排“三保”支出16.87亿元,占区级可用财力的94.07%。
(四)纾困惠企见实效。不折不扣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省22条、市20条、区24条”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措施,落实落细财税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保障,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全年累计新增减税1.2亿元,累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7,859.09万元,对全区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减半征收1,171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37.7万元,为163家中小企业减免房租173.39万元;向9户名单制管理企业新增贷款2,445万元,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776笔5.22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申报项目,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共申报13类财政专项资金,涉及企业76家,到位补助资金1,235.04万元;拨付4,321.53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拨付4,425万元用于支持第二、三产产业发展。
(五)统筹财力惠民生。全年累计保障民生支出30.2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80.4%。其中,教育支出6.6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37亿元,农林水支出9.91亿元。一是拨付就业专项、沪滇劳务协作、转移培训、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及边缘户劳动力稳就业保收入等各项补助资金8,155.23万元;拨付一次性稳岗就业补贴105万元,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保障。二是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406.28万元,拨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984.49万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44.05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0万元;拨付肺炎疫苗免疫接种资金105.61万元;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23价肺炎疫苗,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兑付东川区第六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667.54万元。四是分配下达惠农补贴资金 8,078.25万元、农业保险补贴资金414.29万元,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兑付。五是拨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1亿元,拨付特殊困难群体爱心消费券补贴资金369.7万元,为特殊困难群体每人发放80元的爱心消费券。六是拨付幼儿园至大学阶段学生资助类资金4,424.45万元,惠及学生32831人;积极筹措资金2,816.38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教育扶贫资金重要作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六)推进绩效促成效。一是绩效目标管理全过程。2020年度545个项目绩效目标评审100%,评审结果反馈100%,绩效目标随预算批复并公开100%,绩效目标管理嵌入预算编制全过程。二是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2020年预算执行绩效监控320个项目12.17亿元,100%覆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项目资金。财政重点监控扶贫项目101个6.77亿元,直达资金项目21个2.45亿元,确保资金实现预期绩效目标。三是绩效评价开展全方位。2020年绩效自评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账。财政重点评价范围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财政支出政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政府债务支出、政府基金支出等,实现了财政资金全覆盖。2020年再评价21个项目11.33亿元,较上年增加6.23亿元。四是评价结果全应用。评审2021年部门预算申报项目482个,评审达“优”315个项目纳入项目库储备,评价结果“中”“差”的167个项目一律不得进入项目库。
(七)合力攻坚助脱贫。紧扣巩固脱贫成效和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方略,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根本,紧紧围绕“筹资金、用资金、管资金”三个重点,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管,全力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服务工作。全年共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3.61亿元,用于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健康救助、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其中,整合资金4.05亿元,支持花椒产业、小额信贷、扶贫车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村饮水安全等。
(八)落实改革添活力。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制定《东川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东川区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东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有资本布局实际,完成清理注销企业7家。二是抓好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工作。完成64家行政事业单位1.97亿元的资产处置。三是实施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上线运行“云南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统一143家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推进预算单位账务体系、数据结构和会计核算的规范统一。四是启动行政事业单位集中会计记账服务试点。将全区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中编制在15人以下,且不具备会计核算条件或近年来会计核算状况一般的10家预算单位纳入财务服务中心试点管理,有效缓解财务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现状。五是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水平。认真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推行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负责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九)强化监督防风险。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时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建立健全债务管理专报制度,强化提示预警督办机制,做好债务变动跟踪监控,稳妥化解到期债务。加强举借地方政府债务源头管控,严格规范举债程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人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实时更新财政收支情况,实现预算信息人大联网监督系统与预算信息管理一体化系统接轨,确保预算信息同步监控。2020年累计整改各级人大在联网监督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和预警信息5条。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区纳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144家,财政授权支付资金29.37亿元全部纳入预警监控,未发生违规支付使用资金情况,预算执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四是加强账户管理。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扣代缴户、报销程序及代发工资进一步规范。修订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电子化审批备案,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五是严格直达资金管理。规范直达资金指标管理,做到直达资金执行不走样。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有效推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同时将直达资金纳入重点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范围,确保资金实现预期绩效目标。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下达、支出进度、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和项目数据的规范性等进行动态监控,形成常态化监督和预警机制,发生预警信息时第一时间整改。六是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制定《东川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把部门预决算公开纳入全区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区146家非涉密预算单位按时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七是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自检自查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审计整改落实督办机制,真正做到举一反三,以审计监督促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八是加大金融风险防范。通过发放宣传册和手机微信群传播宣传短片等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提高广大市民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认真落实维稳属地原则,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切实做好金融维稳工作。强化小贷公司的监管聚焦“强化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涉黑涉恶重点线索摸排,及时组织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各位代表,2020年虽然财政运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在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向好。但2021年财政收支平衡任务更为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复苏不稳定不平衡和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叠加,财政增收难度大,“三保”支出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大,收支平衡难度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总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县域经济实力不强,主导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带动效应还未显现。三是预算绩效理念不够牢固,预算绩效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够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四是仍处于政府性偿债的高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逐年增加,债务化解压力不断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坚持精打细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全面保障“三保”支出,最大限度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打破基数和支出固化格局,完善项目库建设。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绩效结果应用和激励约束,深化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量入为出,确保平衡。坚持以收定支,科学研判收入形势,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规模,严控新增支出。二是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编制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区委重点决策部署”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安排预算。三是强化统筹,提质增效。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打破支出基数增长的固化格局,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部门支出结构,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科学配置财政资源,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综合考虑财税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建议2021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在2020年实际完成62,340万元的基础上增长5%。
(三)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65,457万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339,204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65,457万元,返还性收入-5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9,9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6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592万元,调入资金52,87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749万元,收入方合计377,6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339,204万元,专项上解支出6,5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943万元,支出方合计377,671万元,收支平衡。(见表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0,4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24,065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0,4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318万元,收入方合计36,8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24,065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43万元,支出方合计36,808万元,收支平衡。(见表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
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8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14万元,收入方合计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8万元,调出资金6万元,支出方合计14万元,收支平衡。(见表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
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69,5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172,82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69,512万元,上年结余5,904万元,收入方合计175,4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172,824万元,支出方合计172,82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2,592万元。(见表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
5.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26.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9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7亿元。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20.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8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77亿元。(见表五十一、五十二)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预计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9亿元,专项债券0.28亿元。支付债券利息0.7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58亿元,专项债券0.15亿元。(见表五十一、五十二)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重点
2021年,全区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39,204万元。其中,当年可用财力安排214,881万元(保工资152,380万元,保运转10,443万元,保基本民生9,045万元,其他民生支出11,993万元,预备费3,5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7,520万元);2020年结转安排支出26,59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97,730万元。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94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681万元,教育支出62,7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99万元,农林水支出54,90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27万元,金融支出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65万元,预备费3,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99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8万元,其他支出11,820万元。
(五)“三保”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云南省下发的“三保”政策清单,2021年安排“三保”支出171,868万元,占可用财力的78.8%。
1.保工资152,380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98,309万元;离退休经费16,480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8,643万元;住房公积金8,948万元。
2.保运转10,44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118万元;村(社区)经费6,325万元(含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补贴、村社区工作经费、村居小组工作经费、村社区干部补贴、村居小组长生活补贴等)。
3.保基本民生9,045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7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7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00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补助248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26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61万元;临时救助30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62万元;国企职工遗留问题财政补助1,5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1,403万元;计划生育奖励118万元等。
四、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施乡村振兴计划之年,全区财税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坚定发展信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财政增收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平衡运行为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以兜牢“三保”支出为己任,全力支持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管理,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管理思路,严把支出政策审核关。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预算评审,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机制,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统筹各类资金,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全面统筹年初预算、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转资金等来源安排支出。细化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措施,盘活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三是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加强库款调库管理,防范工资支付性风险。四是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扩宽思路,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用好用活产业扶持发展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骨干财源,积极培植新兴财源和后续财源。二是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深入研究上级政策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多渠道、多方式统筹整合资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推行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强重点税源服务跟踪监控,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活力。全力抓好收入征管,避免财政收入的“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
(三)强化监管,严格防范化解风险。一是严格债务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加强中长期可偿债能力与举债规模匹配度研判,合理确定举债规模。加强债务风险的实时监控,加快债券发行和使用,形成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项目管理机制,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二是严格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统一管理”,即:统一专账核算、统一报账依据、统一审批流程,从源头上防止资金支付风险。三是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四是严格控制国库暂付款规模。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及时清理结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深化改革,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理顺区乡财政关系,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大力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二是稳步有序推进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改革,建立以优质优价采购结果和用户反馈为导向,采购主体职责清晰、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三是积极推广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在全区预算单位推广试点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程序,对差旅过程、经费管理完全实现电子化留痕管控,最大限度防止差旅过程中支出超标和虚假报销。
各位代表,2021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扣财政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不忘初心,务实苦干,不断打开财政工作新局面,为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致力建设开放东川、绿色东川、美丽东川、活力东川、智慧东川、幸福东川做出财政的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1.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2.调整预算: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8.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9.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10.“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政府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12.政府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3.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4.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15.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6.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编制时,预算单位或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17.“三保”支出:“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
“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5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18.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