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昭通市永善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永善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15日在永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永善县财政局局长 邓麒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永善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狠抓增收节支,精准政策靶向,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推动永善高质量绿色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度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2021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219万元,为年初预算78210万元的100%,较上年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54185万元,占比69.3%,非税收入24034万元,占比30.7%。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355043万元、一般债务收入87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8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9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78万元和调入资金4739万元,收入合计50750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8820万元,较上年增长5.1%,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8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906万元和结转下年支出21556万元(其中财政结转资金4426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7126万元),支出总计50750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25万元,较上年下降71.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827万元、专项债务收入72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778万元,收入总计9673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533万元,较上年增长76.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687万元、上解支出30万元、调出资金165万元,支出总计884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8315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4万元,收入总计631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618万元,支出总计6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6万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319万元,完成105%,上级补助收入34145万元,收入总计954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78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854万元,支出总计8672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873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68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全市统筹。
(二)重点专项报告事项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上级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374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02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3800万元。当年上级下达我县专项新增债券资金61000万元;省市财政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20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700万元、专项债券11700万元;县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本金1125万元。2021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372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394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3303万元,均未超过限额。
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建立直达资金收支台账,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跟踪监控预算资金分配情况,督促已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支付数据录入。截至12月,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99976.2万元,已分配99976.2万元,分配进度达100.0%,支出93931.8万元,支出进度为94.0%;参照直达资金6415.4万元,已分配6415.4万元,分配进度达100.0%,支出6162.2万元,支出进度达96.1%。各类直达资金为我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提高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实现惠企利民。
“三保”支出情况。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要求,突出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库款保障秩序,首要保障“三保”支出需求。2021年实现“三保”支出236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50.5%,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77246万元(按统计口径仅为省定40项基本民生各级共同承担部分),保工资支出141982万元(按统计口径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保运转支出17648万元(含财政半供养人员及村社区干部补助、补贴),干部职工工资待遇及时足额落实,退休及离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县、乡、村运转经费按标准予以保障,各项基本民生支出政策严格落实,全额保障到位。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永善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且均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县2021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拓宽创收渠道,努力做大收入“蛋糕”。紧盯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完善收入分析工作机制。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财税库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财税信息共享,切实提高我县收入分析工作质量。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完善工作措施,深入分析全县税收收入分产业、分区域、分税种以及非税收入等情况,深入剖析经济发展、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对收入增减变动的影响,提出相应征管措施。二是挖掘税费收入支撑潜力。主动加强与税务、住建及执收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充分挖掘税收、非税潜力和增量,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金沙江上游电站蓄水致溪洛渡水电站发电量下降等叠加因素影响,坚持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圆满完成了收入增长3%的预期目标。三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按上级管理规定清理回收部门结转结余资金5506.7万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支持改善民生事业、政府债务偿还等支出需求。四是争取上级支持。密切关注、研究财税新政策与专项扶持政策,主动向上汇报工作反映困难,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上级财政累计下达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246335万元,较上年同口径240233万元相比增加6102万元,增长2.5%;共计争取债券资金73700万元,较上年增加32800万元,增长80.2%。
2.坚持人民至上,聚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始终把民生领域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全县民生支出达403312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达86%。一是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共筹集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314.3万元,切实保障抗疫物资、设备购置和疫情防控。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认真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全年教育支出达102744万元,增长0.1%。全面保障教育系统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助学金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全力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投入958万元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三是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39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防灾救灾、优抚安置、高龄、特困供养、五保人员及孤儿养育等保障政策,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农村妇女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全年新增贷款98笔19173万元,共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038.5万元。四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全年投入卫生健康支出32211万元,重点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奖补等政策全面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五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兑付退耕还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草原改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类惠农直补资金7375.5万元。提高种植业保费补贴标准,全年拨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保费840.3万元。六是支持公共安全建设。全年公共安全支出12034万元,增长2.5%。主要用于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支持基层公安派出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看守所和拘留所等建设;支持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平安永善”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七是推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筹集拨付资金11560.5万元,支持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美丽县城建设;下达拨付财政资金45920万元,保障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顺利推进;安排拨付资金2610.3万元,推进“厕所革命”,支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和人口相对集中公厕改造;安排下达乡镇农村集镇环境整治资金360万元,支持改善乡集镇环境卫生状况。
3.统筹财政资源,竭力助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绿色发展大局。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共减免18092万元、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1851万元,从源头上支持市场主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红利进一步释放,助企纾困发展更加有力。二是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多方筹集、安排财政资金1908万元,支持做好重大项目储备、申报、实施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全年县本级安排3024.6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57109.9万元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支持生态环境建设。贯彻落实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全年投入环保支出13067万元,增长144.8%,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五是支持移民后期扶持发展。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8723.5万元,有效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库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六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扩大投资稳增长。全年向上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1000万元,涉及富庆水库建设、黄华至县城水源连通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南部综合停车场、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等6个项目,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财力支撑。
4.聚焦提质增效,笃力深化财政改革。一是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精神,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推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对各预算单位2020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单位73个、项目530个,覆盖财政资金260966万元。二是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均按法定程序列入调整预算,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通过争取上级再融资支持、统筹整合财力、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库款垫付等措施,全年合计还本付息56094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资金35694万元;省财政厅再融资债券资金20400万元)。上级下达的2021年隐性债务化解目标14000万元全面完成。三是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立足永善实际,配合做好统筹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边界明晰、权责统一、科学规范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四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有序推进,2021年预算指标管理业务、2022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均通过一体化系统来操作和办理,实现了规则统一、流程规范,有效全程跟踪监督资金运行。五是稳步实施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全县各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于2021年6月1日成功实现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闭环管理。六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互联网,实现了不跑路不见面办事,无纸质化申报和审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全年完成采购金额29949.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83.3万元,节约率为2.6%。
5.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抓好财政监管。一是抓实各类问题整改。按照各级各类检查发现反馈问题,逐项对照抓实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党政领导经责审计、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及环保、教育、卫生、交通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严格监管中央直达资金。建立财政直达资金台账,保证每笔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流向明确、账目可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发挥作用。三是强化预决算公开。财政部门和72家部门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在网站按时、集中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债务预算信息,有效保证了预算执行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县财政局联合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对2020年开展的乡镇财务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同时对乡镇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五是加强对重点领域支出的跟踪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结算、决算及财务管理,委托第三方对教育、交通、市政等部门各个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开展了跟踪检查监督。六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先后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债务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和财源结构仍然单一,财源基础还不够稳固,收入增长受到制约;二是刚性支出持续攀升,保障“三保”支出压力加大,社会发展和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三是部分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实现有效支出,影响了扩大有效投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四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少数单位违反财经纪律仍时有发生,财务管理有待加强;五是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偿债压力仍然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并采纳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意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2年财政收支主要形势
从收入形势看,2022年我国将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将会为我县加快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不确定性因素持续增加,疫情衍生冲击影响税收增长空间,非税收入一次性特征突出,基金增收受制因素复杂,加之我县财源结构极为单一,溪洛渡水电站产能全部释放,以传统产业为主的税源增收更为困难,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有力的增收拉动能力,2022年全县收入增长面临巨大压力,特别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全县收入增长影响较大。从支出形势看,各领域对预算资金需求很大,社保调标、生态保护、城市提质、教育优先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十四五”规划落实、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和刚性支出都需要加强保障,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综合判断,2022年我县财政收支矛盾预计将进一步突出,总体形势十分严峻,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的压力空前,收支平衡风险日益凸显,财政可持续性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二)2022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在建成脱贫致富示范区、金沙江下游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区中体现财政站位、担当和贡献。
(三)坚持“4+4原则”编制2022年收支预算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4+4”原则,编制平衡预算。一是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预算法定原则,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坚持预算严谨原则,在编制预算时要做到量入为出、可省尽省、有保有压、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坚持预算从紧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预算公开原则,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法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并对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二是全力实现“四个确保”。确保预算收入增速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做到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确保预算执行必须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做到未列预算,不得支出;确保预算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切实改善民生、维护机构正常运转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加强,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22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2450万元(已按上级的有关精神和提前告知的财力性补助,以及提前已下达当年的专款补助全额列入预算,同时预列上级对我县2022年财政困难性转移支付22020万元平衡预算)、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1556万元、调入资金62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9万元,收入总计314238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723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906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100万元,支出总计31423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基层“三保”预算支出17035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0866万元(县级承担部分)、保工资支出147663万元、保运转支出1452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83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648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50万元。收入预算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3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1000万元,收入总计46147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6147万元。收支平衡。基金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各项收入对应的支出用途和相关管理规定安排、拨付使用。本级安排的基金收支预算均不含当年上级下达专款形成的收入和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4%。收入预算加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万元,当年预算财力77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7万元。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688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3%,上级补助收入37063万元,收入总计1059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609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329万元,支出总计9531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060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74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全市统筹,由财政部门统一编制。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情况详见《永善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2年预算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政府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本次会议精神,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接续奋斗不松懈,全力以赴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政领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坚持“以政领财”的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科学判断、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把党的科学理论转化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思想动力和实践能力,以实际行动和务实作风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坚持财源培植,切实推进更可持续发展
立足财源建设,创新思维多重发力,切实解决财政可持续发展问题。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折不扣执行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强化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为企业“松绑”让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发展后劲,把减税降费的“减法”变成培植财源扩大税基的“加法”。二是抓实项目储备工作。树立“抓发展就是抓项目、抓项目就要抓前期”的理念,研判、吃透上级支持政策,选择一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源建设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包装和储备工作,挤入国家和省、市计划盘子,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支持,大力涵养培植税源,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三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总结上轮财政体制利弊,着力构建切合县情、分配科学、利于发展的新一轮财政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涵养厚植财源、做大财政收入、抓好支出管理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提高乡镇财政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在“增收”上出实招,扎实推进财政增收工作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三保”、民生改善和重点项目的保障能力。一是健全财税联席共商机制。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持续加强税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建立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及情况相互通报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加强对重点税源、主体税种的依法征管,全面掌握税收入库动态,科学研判和预测税源结构变化,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对零散税源要进一步完善征管手段和措施,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实现税收“颗粒归仓”。三是强化非税管控。挖掘非税增收潜力,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突破盘活闲置资产瓶颈。四是做实基金收入。重点是整合土地资源,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确保实现既定土地出让收入;充分掌握市场动态,加紧出售土地交易指标,尽快实现收入。五是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对上级专款结转超过2年、县级财力安排结转超过1年的资金一律收回,加大对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向上争取,着力缓解地方支出压力
抓住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重大机遇,找准比较优势,大力争取上级对我县更多倾斜支持。一是争取预算内资金支持。各部门应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中心工作,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的政策导向和支持方向,尤其是要用好用足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和省级税收增收留用、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产业强省财税支持等四项财政改革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争取计划,最大限度争取政策和转移支付支持,确保我县既得利益最大化。二是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落实部门责任,精心包装项目,从储备项目中挑选符合政策支持、成熟度高、质量较优的项目层层进入上级项目库,提高专债项目的审核通过率和发行成功率。三是争取政策性银行支持。主动了解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支持方向,对储备的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和包装,使之可产生一定收益,达到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条件。
(五)坚持民生托底,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可用财力,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力支持教育、社保、医疗、文化、体育、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重点建设投入,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力抓好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二是优先发展教育。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着力解决教育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三是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一揽子援企稳岗就业补贴政策,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四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做好养老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金等民生资金发放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五是推进健康永善建设。支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竭力保障“7+1专项行动”财政资金需求。支持抓好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能力。六是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支持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以及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和信访维稳等工作,持续深化“平安永善”建设,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切实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信息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全面落实各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加大预算决算公开力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加大绩效结果运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制度,推进县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提质增效;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三是落实财政节支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指示精神,从严从紧管理好财政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压减“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实“三保”责任的方式,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保障。四是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全面运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政府采购监管的电子化、规范化、透明化;制定完善财政财务管理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各部门财政财务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范处置风险。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与政协、审计等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加大审计、督查巡视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铭记初心使命,踔厉奋发前行,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开创永善高质量绿色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一般公共预算】
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支出功能分类】
是指财政支出按照政府主要职能活动进行的分类。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一种分类方法。我国政府的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等。
【支出经济分类】
是指财政支出按照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进行的分类。建立支出经济分类体系,是我国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我国政府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积极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本国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21年12月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现代财政制度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和中央的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直达机制】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央财政建立了直达机制,确保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从2021年起,中央和省级财政将建立实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 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基层“三保”】
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其中,“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级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省级保障范围不包括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和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省级保障范围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省级保障范围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备费】
《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进行的重大改革,更是建立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的必要途径。通过改革将有力解决当前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中存在的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不断规范政府在市场关系中的职能定位,有效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重点解决包括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职能不清、政府财政事权划分不合理和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等。解决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晰的问题,明确政府定位,避免政府“越位”“错位”和“缺位”,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供普惠性的基本公共服务。解决政府财政事权划分不合理问题,不断促进政府决策权和执行力相协调,推动一个事项归口一个部门管理,有效解决部门出现利益争着上、忙着推责任的不履职担当问题。解决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规范的问题,要着力构建事权法治化、规范化,逐步消除当前“一事一文、一文一策”等事权设立与调整的随意性等现象,优化公共财政资源配置,着力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 +”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债,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政府债券】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按用途分为: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政府债券;按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政府债券和专项政府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政府债券】
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