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黄石市水土保持公报
一、综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黄石市2021年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基础工作、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 2021年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黄石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128.67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73%,其中轻度侵蚀面积996.93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 83.84 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 42.25 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5.58 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 0.07平方公里,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与2020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2.32平方公里,减幅 0.70%。
2021年,黄石市共完成全口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90平方公里,其中梯田4.38公顷,水土保持林3810.09公顷,经济林364.69公顷,种草20.00 公顷,封禁治理 2450.73 公顷,其它40.00 公顷。2021年黄石市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有大冶市灵乡镇梅红山小流域治理工程和阳新县白沙港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共完成全口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平方公里。
2021年,黄石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44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6929.87公顷,计划投入水土流失总投资 171321.71万元,设计拦挡弃渣562.43 万立方米。
2021年,黄石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91次,检查在建项目102个,下达整改意见52份,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限期缴纳补偿费项目62个,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