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吨机制砂石骨料建设项目技术规范及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8-02 11:30:22
收藏
前言
本文概述了机制砂石骨料建设项目所需遵循的主要技术规范、标准以及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详情

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污染物标准名称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³)
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1.2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近期依托宝加利公司已建的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玉泉河,排放标准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生活污水远期依托宝加利公司已建的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玉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标准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pH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SS50直接排放
COD Cr50直接排放
BOD510直接排放
氨氮3.0直接排放
总磷1.0直接排放
氟化物8.0直接排放
建筑陶瓷抛光0.3(m³/t)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建筑陶瓷非抛光0.1(m³/t)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SS120间接排放
COD Cr110间接排放
BOD540间接排放
氨氮10间接排放
总磷3.0间接排放
氟化物20间接排放

1.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污染物《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1COD500
2氨氮/
3BOD5300
4总磷/
5SS400

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排放限值如下:

标准名称类别标准限值备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间65dB (A )
夜间55dB (A )
厂界

1.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弃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1.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

2.2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产生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或变更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2.3 宜昌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实施方案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宜昌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环发〔2019〕15号),本项目与通知相符性详见下表:

项目通知条款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物料运输(1)运输散装粉状物料应采用密闭车厢或罐车。
(2)运输袋装粉状物料,以及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
(3)厂区道路应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车辆在驶离煤场、料场、储库、堆棚前应清洗车轮、清洁车身。
1、项目不涉及粉状物料。
2、本项目运输砂、石物料采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无物料遗撒。
3、项目厂区内道路实施硬化,定期洒水、清扫,厂区出口处设置有洗车平台,对驶出车辆清洗车轮、清洁车身。
符合
物料装卸装卸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1)密闭操作;
(2)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装卸;
(3)在装卸位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
项目所使用的砂石料通过运输车辆运封闭式的原料堆场,原料堆场上方安装雾化喷头洒水增湿。符合
物料储存(1)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料仓或封闭式建筑物内。
(2)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储存于储库、堆棚中,或储存于密闭料仓中。储库、堆棚应至少三面有围墙(或围挡)及屋顶,敞开侧应避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位。
(3)露天储存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堆置区四周应以挡风墙、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围挡(出入口除外),围挡高度应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同时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网)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等控制措施。
(4)临时露天堆存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
1、不涉及粉状物料。
2、项目原料堆场为密闭式建筑物,成品堆场采用三面围挡及屋顶;当阳市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则成品堆场敞开侧为南侧,避开了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位。
3、本项目无露天堆场,原料堆场为密闭式建筑物,成品堆场采用三面围挡及屋顶,堆场上方均安装雾化喷头洒水增湿。
4、临时露天堆存块状碎石采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
符合
物料转移和输送厂内转移和输送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1)采用密闭输送系统;
(2)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转移和输送;
(3)在投料点、落料点、接驳点及其他易散发粉尘位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
项目采用密闭设备,运输皮带采用密闭输送,在投料点、落料点、接驳点及其他易散发粉尘位置安装有喷淋系统。符合
物料加工与处理(1)物料加工与处理过程中易散发粉尘的工艺环节(如破碎、粉磨、筛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出料(渣)、包装等)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不能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
(2)密闭式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等应密封良好,无粉尘外溢。
1、物料搅拌在密闭搅拌机内进行,破碎、筛分等均采用密闭设备。
2、生产设备均采用密闭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跑、冒、滴、漏”。
符合
运行与记录(1)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除尘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除尘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2)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3)应记录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洒水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的作业周期、用量等。
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均严格遵守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如遇设备故障时停止生产,待设备检修完毕后同时投入使用。
2、项目原料堆场为封闭式建筑物,除工作人员、运输车辆、设备进出时,以及设立的通风口外,门窗等均保持关闭状态。
3、项目建成后,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设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对所有运行数据进行记录。
符合

2.4 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29日下发了《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与通知相符性详见下表:

序号防渗措施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1加工矿石、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应当密闭进行。本项目加工碎石、砂等易产尘物料,破碎、搅拌等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符合
2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高于堆放物高度百分之十以上的严密围挡,并洒水、覆盖防尘网。项目原料堆场为密闭式建筑物;成品堆场采用三面围挡,并在成品堆放物高度百分之十以上加盖屋顶。原料及成品堆场上方均安装雾化喷头增湿,在成品堆场上方按要求覆盖防尘网。符合
3运输道路进行铺装或者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洒水。本项目运输道路已硬化,并设有洒水装置。并且宝加利公司安排有洒水车每日定期洒水降尘。符合
4物料需要频繁装卸作业的,应当在密闭车间进行;堆场露天装卸作业的,应当喷淋、洒水。本项目原料堆场为密闭式建筑物,成品堆场采用三面围挡及屋顶,堆场上方均安装雾化喷头增湿,不设露天装卸区。符合
5废弃物料应当及时处置,临时堆放的,应当设置围挡或者覆盖。本项目不涉及废弃物料。符合
6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装卸处吸尘、喷淋。生产设备密闭,在出料口设有喷淋装置。符合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