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XXXX-XXXX 六氟化铀容器(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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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运输 0.1kg 或以上六氟化铀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要求,规定了阀门保护装置、阀门和堵头的制造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范围:740mL取样器、8L容器、740L容器、3m3容器、4m3容器、DN10直角截止阀、DN25直角截止阀和 NPT1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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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六氟化铀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标准《六氟化铀容器》。目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5月3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李扬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6134
传真:(010)65646138
邮箱:hssrl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六氟化铀容器(征求意见稿)
3.《六氟化铀容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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