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XXXXX-2020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工作通则(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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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通则适用于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上述海域内设置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发证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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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国家标准《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总则(征求意见稿)》、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老龄化海上生产设施主结构安全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和《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工作通则(征求意见稿)》(相关电子版材料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2月28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后反馈至应急管理部海油安监办。
联系人及电话:石烜,13820893026。
电子邮箱:wangwg@chinasafety.gov.cn。
附件:1.《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总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老龄化海上生产设施主结构安全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工作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 征求意见表
应急管理部海油安监办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工作通则(征求意见稿).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