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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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污染源防渗的原则、工作内容和流程、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已建成的工业企业、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的防渗工作,其他污染源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放射性核素的开采、加工场地及核废料贮存场地的防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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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 号),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工作,增强地下水污染源防渗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编制《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附件
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