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xxxx-201x 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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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和平板显示玻璃制造企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并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企业的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平板玻璃和平板显示玻璃制造企业的污染排放许可管理,也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与实施、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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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建立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制造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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