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761.1-1993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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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p>本标准适用于装点燃式四冲程发动机及压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为400~3 500 kg,最大设计车速等于或大于50 km/h的轿车、客车和货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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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汽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本标准适用于装点燃式四冲程发动机及压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为400~3500/kg,最大设计车速等于或大于50 km/h的轿车、客车和货车。
2 引用标准
GB 11642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试方法
3术语
3.1 基准质量
基准质量是指整车整备质量加100kg质量。
3.2最大总质量
最大总质量是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3.3 排气污染物
排气污染物是指汽车排气管排出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NO2)当量表示。
附件
1020200_1993-11-8_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_GB14761.1-93.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