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铀、钍矿冶设施运行和退役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对于在役的铀、钍矿冶设施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非铀、钍矿采冶作业产生的、其放射性核素的含量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GB14585-1993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16:04
收藏
前言
详情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第85号安全丛书(LAEA,Safety Series No.85)《铀、钍矿开采和选冶中废物的安全管理》第1部分“实施规定”(1987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