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914-19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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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海域从事海洋石油开发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作业者(操作者)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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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而制订。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海域从事海洋石油开发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作业者(操作者)和个人。
1标准的分级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的含油污水,系指采油平台上经过处理后从固定排污口排放的采油工艺污水。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两级。
一级∶适用于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北部湾、国家划定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滨风景游览区和其他距岸10海里以内的海域。
二级适用于一级标准适用范围以外的海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