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餐饮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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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住宿餐饮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服务要求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住宿餐饮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住宿企业、餐饮企业(年末从业人员 40 人及以上、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 200 万元及以上企业)。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设立的非营业性宾馆、食堂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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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住宿餐饮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住宿餐饮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标体系起草人:高山、孙晓峰、李艳萍、王靖、杨奕、耿航芳、李纯、张青玲、杨哲、宋丹娜。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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