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59-2007 清洁生产标准 化纤行业(氨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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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干法溶剂纺丝工艺路线的氨纶生产厂家(不包括原料生产和生活过程)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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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化纤行业(氨纶)生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化纤行业(氨纶)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至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8月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附件
1020301_2007-8-1_清洁生产标准化纤行业(氨纶)_HJT359-2007.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