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4-2016 水质 无机阴离子(F -、Cl -、NO2 -、Br -、 NO3 -、PO4 3-、SO3 2-、SO4 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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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溶性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 8 种可溶性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当进样量为 25 µ l 时,本方法 8 种可溶性无机阴离子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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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无机阴离子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1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两种阴离子(Br-、SO32-)的测定,修订了方法的检出限;
——增加了一种淋洗液体系;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修订了样品保存时间;
——修订了样品前处理方法;
——修订了结果计算与表示。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广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甘肃省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和湖北省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7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模版下载_规划纲要_文库

附件
1020405_2016-7-26_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_HJ84-2016.pdf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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