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钼和钛的测定。
本方法钼的检出限为 0.6 μg/L,测定下限为 2.4 μg/L;钛的检出限为 7 μg/L,测定下限为 28 μg/L。
HJ807-2016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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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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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钼和钛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6 月 2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1020406_2016-6-24_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_HJ807-201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