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44-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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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
测定有组织排放废气,当采样体积为0.40 m3(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100 ml,进样体积为25 µl时,方法检出限为0.2 mg/m3,测定下限为0.80 mg/m3。测定无组织排放废气,当采样体积为3.0 m3(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50.0 ml,进样体积为25 µ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5mg/m3,测定下限为0.020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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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了方法的检出限、方法原理、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试样制备和分析步骤;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精密度和准确度;
——补充完善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544-200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实验室、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3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模版下载_规划纲要_工程咨询

附件
1020405_2016-3-29_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_HJ544-2016.pdf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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