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提取固态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加压流体萃取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态固体废物中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氯代除草剂、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多氯联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和不挥发性有机物的提取,详见附录 A。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固态固体废物中其他有机物的提取。
HJ782-2016 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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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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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提取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加压流体萃取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2 月 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1020406_2016-2-1_固体废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_HJ782-201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