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1190-2009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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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二级预防与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石油化工企业和销售企业石油库的水体污染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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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
本标准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与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崇杰、赵纯、史中义、刘翔、廉基、唐会权、蒲文晶、李志民、沈定耀、张春、范英杰、张桂华、刘玲、刘媛娜、蒋梅斗、巩传志、张维秀、张木兰、林国胜、李艳红、张静。
附件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