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厨柜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台面的厨柜与配件,厨房用灶具和水池除外。
HJ/T432-200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厨柜(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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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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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厨柜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
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厨柜所用材料的环境指标提出了要求,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废物利用以及包装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青岛海尔厨房设施有限公司、深圳市得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邦太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合肥志邦厨饰有限公司、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1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1020406_2008-4-15_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厨柜_HJT432-2008.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