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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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及其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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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条例》,加强对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