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2513-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摄像机(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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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摄像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摄像机产品,其存储介质包括磁带、半导体存储器或半导体存储芯片、光盘及硬 盘等,不适用于广播级摄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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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摄像机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摄像机产品组件如光学镜片、电池、充电器、塑料部件、金属部件以及产品设计、生
产过程和公开信息中应包含的内容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2 年 3 月 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摄像机(HJ2513-2012).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