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66-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制玩具(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40:53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玩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质量占玩具总质量 95%以上的木制玩具。
详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木制玩具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对环境和人 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木制玩具产品及其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环境行为提出了控制要求。
本标准参考了德国蓝天使环境标志授予基本标准《木制玩具》(RAL-UZ 130)。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0 年 3 月 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木制玩具(HJ566-2010).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