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07-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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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纺织品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分类、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除经防蛀整理的毛及其混纺织品外的所有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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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纺织品在制造和消费过程中甲醛、重金属、有毒 染料、挥发性物质的释放等对环境、消费者健康带来的危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 HJBZ30—2000)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
本标准与HJBZ30—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技术内容中增加重金属锑、防霉防腐剂 (氯酚、有机锡化合物、聚氯乙烯增塑剂)、有机氯 载体、挥发性物质的要求;
———技术内容中杀虫剂的种类增加至52种;
———技术内容中增加耐唾液和汗渍色牢度,取消耐湿摩擦色牢度的要求;
———技术内容中明确了不得使用的有机氯载体和禁止使用的阻燃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1月1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30—2000。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005—1994、HJBZ30—1998、HJBZ30—2000。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HJT307-200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