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916.10-2006 取水定额 第10部分:医药产品(完整版)
[水资源论证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3:55
收藏
前言
本部分给出了医药产品中维生素C(化学原料药)、青霉素工业盐(化学制药中间体)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医药产品中的维生素C(化学原料药)、青霉素工业盐(化学制药中间体)生产过程中取水量的管理。
详情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部分有: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