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征集零碳示范单位的通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31 13:24:04
收藏
前言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征集零碳示范单位的通知
详情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征集零碳示范单位,工厂、数据中心、园区、产业孵化基地等均可参与申报,详情如下: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征集零碳示范单位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树立零碳创建示范,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上海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沪经信节〔2021〕46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计划(2022-2025)的通知》(沪经信节〔2022〕167号)有关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零碳示范单位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工厂、数据中心、园区、产业孵化基地等。

(二)创建要求:零碳示范申报主体参照团体标准T/SEESA009-2022《零碳工厂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T/SEESA010-2022《零碳园区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T/SEESA013-2022《零碳数据中心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实施创建,达到要求后进行申报。

(三)企业(数据中心、园区)参照附件完成申报材料,鼓励委托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完成2021年度评价报告。

(四)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碳盘查的能力,并对碳盘查结果准确性和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于7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节能和综合利用一门式窗口(地址: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1楼)。

(二)我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对通过评审的示范单位进行发布。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