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许昌市水资源公报
2015年许昌市全市平均降水量684.4mm,折合降水总量34.1亿m3,与上年相比增加22.1%,与多年均值(703.3mm)相比减少2.7%。降水属于平水年份。
2015年许昌市全市地表水资源量2.557亿m3,折合径流深51.4mm,比多年均值(4.52亿m3)减少43.4%,比上年度增加11.4%。地下水资源量6.223亿m3,比多年均值(6.19亿m3)增加0.5%,比上年度增加39.3%,其中山丘区2.27亿m3,平原区4.35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0.40亿m3。2015年全市水资源总量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重复计算量0.971亿m3后为7.81亿m3,比多年均值(9.35亿m3)偏少16.5%,比上年度增加31.1%。平均产水模数16.0万m3/km2,产水系数0.23。
2015年末许昌市全市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0.27亿m3,比上年末减少0.23亿m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0.15亿m3,减少蓄水0.03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0.12亿m3,减少蓄水0.20亿m3。全市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水位与上年末相比,加权平均上升0.58m,地下水储存量相应增加0.84亿m3。
2015年全市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为8.07亿m3,其中地表水水源2.22亿m3,地下水水源5.52亿m3,污水处理回用水量为0.33亿m3,分别占总供水量的27.5%、68.5%和4.0%。与上年(6.89亿m3)相比总供水量增加了1.18亿m3,增幅为17.1%。
2015年全市总用水量8.07亿m3。按行业分:农林渔业用水3.32亿m3(农田灌溉用水3.27亿m3);工业用水2.60亿m3;城乡生活(含城镇公共用水量)用水2.15亿m3;环境综合用水0.44亿m3。与上年相比,农田灌溉用水增加了0.65亿m3;工业用水量减少了0.014亿m3;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增加了0.55亿m3。
2015年全市用水消耗总量4.49亿m3,占总用水量的55.6%。其中农林渔业用水消耗量2.70亿m3,工业用水消耗量0.64亿m3,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消耗量1.15亿m3,分别占用水消耗总量的60.2%、14.2%、25.6%。
2015年全市人均用水量为185.9m3,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28.9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96.1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含火电和不含火电,含火电为21.9m3,不含火电为20.0m3;人均生活用水量城镇为每人每日113.4L,农村为每人每日62.1L。
2015年,对全市2条主要河流颍河、清潩河进行监测,控制河流总长度200.9km。监测项目29项。以GB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分全年期、丰水期、枯水期分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许昌市属于典型的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等。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的河段有5段,长94km,占评价河流总长度的46.79%;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段有6段,长70.4km,占评价河流总长度的35.04%;还有2段河段因水系改造全年断流,长36.5 km,占评价河流总长度的18.17%;
2015年对全市监测的15眼井进行水质评价。其中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井4眼,占监测井总数的26.7%,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井11眼,占监测井总数的73.3%;全市监测的15眼井中,全部符合灌溉用水水质标准。评价结果表明,2015年许昌市地下水水质的总体状况比上年有所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