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许昌市水资源公报
2017年许昌市全市平均降水量742.4mm,折合降水总量37.0亿m3,与上年相比增加17.9%,与多年均值(703.3mm)相比增加5.6%。降水属于平水年份。
2017年许昌市全市地表水资源量3.39亿m3,折合径流深68.1mm,比多年均值(4.52亿m3)减少24.9%,比上年度增加31.1%。地下水资源量5.92亿m3,比多年均值(6.19亿m3)减少4.3%,比上年度增加9.3%,其中山丘区2.18亿m3,平原区4.07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0.33亿m3。2017年全市水资源总量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重复计算量0.76亿m3后为8.56亿m3,比多年均值(9.35亿m3)偏少8.5%,比上年度增加8.7%。平均产水模数17.0万m3/km2,产水系数0.23。
2017年末许昌市全市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0.34亿m3,比上年末增加0.06亿m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0.18亿m3,增加蓄水0.054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0.16亿m3,增加蓄水0.052亿m3。全市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水位与上年末相比,加权平均上升0.91m,地下水储存量相应增加1.34亿m3。
2017年全市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为8.99亿m3,其中地表水水源2.94亿m3,地下水水源5.58亿m3,污水处理回用水量为0.48亿m3,分别占总供水量的32.7%、62.0%和5.3%。与上年(8.89亿m3)相比总供水量增加了0.11亿m3,增幅为1.2%。
2017年全市总用水量8.99亿m3。按行业分:农林渔业用水3.44亿m3(农田灌溉用水3.21亿m3);工业用水2.67亿m3;城乡生活、环境综合(含城镇公共用水量)用水2.88亿m3。与上年相比,农田灌溉用水减少了0.58亿m3;工业用水量增加了0.055亿m3;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增加了0.52亿m3。
2017年全市用水消耗总量4.992亿m3,占总用水量的55.5%。其中农林渔业用水消耗量2.82亿m3,工业用水消耗量0.70亿m3,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消耗量1.47亿m3,分别占用水消耗总量的56.5%、14.0%、29.5%。
2017年全市人均用水量为204.0m3,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23.1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102.4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含火电和不含火电,含火电为18.6m3,不含火电为17.2m3;人均生活用水量城镇为每人每日113.2L,农村为每人每日67.4L。
2017年,在全市2条主要河流颍河、清潩河进行了监测,控制河流总长度200.9km。监测项目29项。以GB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分全年期、丰水期、枯水期分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许昌市属于典型的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氨氮、氟化物等。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的河段有6段,长70.4km,占评价河流总长度的35.04%;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段有5段,长94.0km,占评价河流总长度的46.79%;还有2段河段因水系改造全年断流,长36.5 km,占评价河流总长度的18.17%。
2017年对全市监测的15眼井进行评价。其中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井4眼,占监测井总数的26.7%,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井11眼,占监测井总数的73.3%;全市监测的15眼井中,全部符合灌溉用水水质标准。评价结果表明,2017年许昌市地下水水质的总体状况与上年基本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