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乐山市水资源公报
乐山市水资源计算面积12723平方公里。按行政分区∶乐山市共辖4区、6县、1市,4区面积2506平方公里、6县面积9036平方公里、1市面积1181平方公里。按流域分区∶大渡河流域4642平方公里、青衣江流域627平方公里、岷江流域7042平方公里、沱江流域64平方公里、金沙江流域348平方公里。
2017年全市平均降水量1195.3毫米,比上年偏小16.9%,比多年平均偏小10.7%。降水主要集中在主汛期,连续最大3个月(7、8、9月)的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58.1%,最大月(8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32.4%。全市最大点降水量为峨眉山市黄茅岗站2066.0毫米,最小点降水量为井研县新桥站426.9毫米。2017年全市为平水年,整个沉期发生1次区域大暴雨,2次区域暴雨过程,分别是"8.7~8.8"区域大暴雨、“8.22~8.23” 区域暴雨、“8.24~8.25”区域暴雨。暴雨出现晚且时段集中,3次过程均出现在8月,其余月份无区域暴雨。主要江河水文站发生超警戒水位4站次,无超保证水位发生。年径流量与多年平均相比,大渡河为平水年(P=39%,重现期3年),青衣江为枯水年(P=70%,重现期2年),岷江为平水年(P=48%,重现期2年),马边河为平水年(P=50%,重现期2年)。
2017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01.7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小10.4%,比上年偏小15.5%,全市平均产水系数0.669。平均产水模数79.9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人均拥有水资源量3109立方米。全市总供水量13.8561亿立方米。农田灌溉、工业、居民生活用水量分别为6.7158亿立方米、3.3867亿立方米、1.5554亿立方米,分别占总用水量的48.5%、24.4%、11.2%,供水能基本满足社会用水需求。
2017年全市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6151万吨,其中第二产业废水排放量占68.9%,生活污水排放量占23.2%,第三产业污水排放量占7.9%。
2017年度乐山市评价河长共计1040.7公里。全年I~III类河长804.5公里,占评价河长的77.3%;Ⅳ~V类河长90.0公里,占评价河长的8.7%;劣V类河长146.2公里,占评价河长的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