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咸阳市水资源公报
咸阳市水资源总量7.43亿m²。全市现有水库66座,总库容2.52亿m³;宝鸡峡引渭、泾惠渠、引石过渭等引水工程56处;机井24730余眼;抽水站1600余处。有效灌溉面积232.82千公顷,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15.2亿m³。
2016年水利工程总供水量10.65亿m²。地表水供水量4.55亿m³,地下水供水量5.83亿m²,其它水源供水量0.28亿m²。农业灌溉用水5.493亿m²,林牧渔畜用水量1.244亿m2,工业用水量1.961亿m²,城镇公共用水量0.342亿m²,居民生活用水量1.435亿m²(城镇0.746亿m³,农村0.689亿m³),生态环境用水量0.176亿m²。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比例为84.4∶13.9∶1.7。
全市人均用水量213.57m²,万元GDP用水量44.69m²,农田灌溉用水定额159.44m2,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0.577;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16.9m³,城镇居民用水定额每人每天123.89L,农村居民用水定额每人每天50.66L。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我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处于领先水平。
2016年污水处理能力74万吨/日,城区污水处理率91%,县城86%。9座污水处理厂城市再生水生产能力18万m²/日,再生水及企业污水处理回用量2630万m³,全市污水处理回用率27.1%,矿坑排水回用量826万m²,回用率67.3%。雨水用水量140万m²。全市非常规水源利用总量3596万m2,占用水总量的3.38%。
全市至2016年底实施取水许可的取水户共542户,许可水量20232.87万m²(不包括水力发电用水),其中河道外取水户535户,河道内水力发电取水户7户。
全市2016年共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18项,涉及火电、食品、化工、建筑、纺织、农林牧渔和其它服务等多个行业,核审水量1570.82万m²,其中地表水794.73万m³、地下水471.19万m³、城市再生水305.9万m²。
全市2016年地下水动态以稳定为主,小幅回落,下降0.21m;咸阳市城区水位上升;11个县市城区,兴平、泾阳水位下降,长武水位上升,其余水位呈稳定状态;咸阳市4个地下水超采区中城郊区超采区中心水位明显上升,沣东、泾阳云阳基本稳定,兴平兴化水位下降。
全市2016年监测21个水功能区水质断面,11个达到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达标罪52.38%。泾渭干流12个省级考核断面,6个达标,达标率50%。
全市2016年核查入河排污口52处,其中渭河流域20处,泾河流域32处,大部分为市政排污口。2016年核减入河排污口1处,整治入河排污口8处。排污口入河污水排放量13091.3万m²。
咸阳市城区、兴平市城区和各县城区有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12处,城镇供水人口128万人,供水能力25.38万m²,2016年供水量7549m²。水源地水质达标10处,达标率83.33%。未发生水源地水污染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