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水土保持公报
[水土保持方案 - 水保公报]
发表于:2022-08-22 15: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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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6年天津市水土保持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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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天津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2016年度《天津市水土保持公报》。公报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及水土保持工作记事等,公报数据来源于水土流失监测点整编成果、水力侵蚀动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专项调查、水土保持统计及相关研究成果等。
2016年,在“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新空气、清水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社区和绿化美化的“四清一绿”行动引领下,依托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和市级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以北部山区清洁型生态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山丘区水土流失和滨海新区、静海、津南等平原区水土流失治理,并将水土保持与精准帮扶结合起来,取得较好的成效。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7平方公里,新建节水及蓄水工程259处,累计投资2056.97万元。
2016年,全市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督导,积极适应审批制度变化,推进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全年开展督导检查277人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0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953.23公顷,规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3.68 亿元完成13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同时,水土保持监测、科研、信息化和国策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成效显著,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
附件
2016年天津市水土保持公报.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