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更新)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县上下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县域经济保持高位运行,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一、综合
宏观经济加速运行,经济实力显着增强。据初步核算并经市统计局评估,2011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8.018亿元,同比增长13%,在全市排名第十。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0.815亿元,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8.524亿元,增长23.1%;第三产业增加值8.679亿元,增长12.6%。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8.6%,比上年稍有下降;第二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0.42%,比上年增长4.5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0.98%,和上年基本持平,三次产业比重为39:30:3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15141元,比上年提高3397元。
二、农业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25亿元,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6.55%。其中,农业产值13.5975亿元、林业产值0.4865亿元、牧业产值2.4407亿元、渔业产值0.005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595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1%、25.5%、12.2%、8.7%和15%。
粮食总产再创新高,果畜两大主导产业进一步壮大,效益不断提高。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9280公顷,比上年20493公顷减少5.9%;油料种植面积2020公顷,比上年的2033公顷减少0.6%;蔬菜种植面积1184公顷,比上年的1847公顷减少35.8%。
全年粮食总产量10.8749万吨,比上年增长12.21%,连续六年丰产。其中,夏粮产量6.7219万吨,增长31.86%;秋粮产量4.153万吨,减少9.6%。油料作物总产0.3294万吨,增长2.8%。蔬菜总产1.8048万吨,增长34.3%。水果总产量43.1845万吨,增长7.9%。其中苹果39.597万吨,增长9.1%。
全年肉类总产量0.9127万吨,比上年增长7.9%。其中,猪肉产量0.4557万吨,增长13.8%。生猪年末存栏6.0351万头,增长2.9%;生猪出栏6.2199万头,增长7.0%。奶类总产量1.0164万吨,增长0.7%,其中牛奶产量0.6265万吨,减少16.5%。禽蛋产量0.2144万吨,增长0.9%。年末大牲畜存栏5.4422万头,减少1.8%,其中奶牛存栏0.1013万头,减少50.8%。生羊存栏15.3784万头,减少0.8%。
当年造林4300公顷,零星(四旁)植树80万株,新育苗木133.3公顷,苗木产量1200万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快速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7.437亿元,比上年增长26.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227亿元,比上年增长30.6%。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21.21亿元,同比增长43.79%,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17.93亿元,同比增长45.12%,在全市排名第七位。
亿元企业并存。蜂蜜、水泥、制药等亿元企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分别完成产值1.87、1.53、1.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64%、27.3%、5.26%,果汁受果源条件的限制,不能全额生产,实现产值4.029亿元,同比仅增长1.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多数保持增长.
建筑业平稳较快增长。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430.2万元,比上年下降1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0.1263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3.514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4.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18亿元,同比增长32.36%,在全市排名第三位。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28.2328亿元,增长27.3%;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0.2046亿元。按国民经济行业看,采矿业完成投资15.0658亿元,制造业完成投资13.3109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投资2.8386亿元,批发零售业完成投资1.535亿元。
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积极开展以促项目开工、促投资增长、促招商引资为主要内容的“三促进”活动,争取项目资金16322.8万元、国投资金8610.5万元。先后完成了道路建设、水利设施、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卫生、文化、计生等社会事业项目以及煤炭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建设238项,总投资达48.35亿元,项目建设成效显着。招商引资共引进合同项目59个,总投资159.76亿元,其中上亿元项目26个,特别是投资70亿元的国电永寿煤电一体化项目和8.7亿元的国电永寿煤炭储配基地,以及投资17.6亿元的十万吨车桥铸件及汽车悬挂系统生产线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引进,为助推跨越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全县经济活力聚集、蓄势待发的势头更加明显。
五、国内贸易和各类价格指数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4011亿元,同比增长16%,在全市排位五。
住宿和餐饮业增势强劲,批发和零售业稳步增长。全年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3353亿元,增长92.11%;批发业0.4827亿元,增加-64.32%;零售业5.5222亿元,增长-0.2%。
限额以上企业迅猛增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销售额分别为0.2629亿元和3.7807亿元,分别增长-68.13%和131.7%。
六、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民生支出大幅上升。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1638亿元,增长33.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8048亿元,增长40.26%。其中税收收入0.5176亿元,增长28.06%。财政支出7.6796亿元,同比增长17.11%。关乎民生支出大幅增长,其中,医疗卫生0.7349亿元;农林水事务1.3413亿元%;科学技术0.0386亿元;教育2.3801亿元。
金融运行稳定。2011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3.0073亿元,比上年增加3.8906亿元,同比增长20.35%;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7.0718亿元,比上年增加2.1891亿元,增长14.71%。各项贷款余额9.3334亿元,比上年增加3.9489亿元,同比增长73.34%。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年末有普通中学14所,有专任教师1263人,在校学生总数22414人,其中女生10664人。小学66所,有专任教师1115人,小学在校学生总数15176人,其中女生7052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其中女童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76.9%,高中升学率82.29%。
科技创新力度加大。全县共有高技术产业企业数10个,全年举办16场培训班,推广实用技术3项,接待咨询群众10860人,制作各类宣传板面16块。
八、文化、卫生
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文化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全县年末共有体育场馆数1个,剧场、影剧院数1个,图书总藏量25千册,举办“送书下乡”活动7次,共举办义务演出160场,放映电影3011场,发售科技信息3500份。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2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8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个。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509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90人,其中执业医师176人、执业助理医师36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3.58‰和2.56‰。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增长。年末全县公安户籍人口208486人,其中非农人口28195人,城镇人口67778人。年底常住人口185300人,年平均常住人口185044人,年末总户数60290户,其中:城镇居民家庭户数19646户。人口出生率8.84‰,死亡率4.86‰,自增率3.99‰。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57元,增长2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55元,增长17.1%。
2011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11880人,比上年增加1831人,增长18.22%。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317人,和上年持平;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364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8199人。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持续增长。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3.47111亿元,增长33.66%。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44953亿元,增长33.55%。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180元,增加4172元,增长16.04%。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11年,全县城镇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1114人;医疗保险20318人;失业保险11786人;工伤保险9125人;生育保险468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172073人,参合率97%,共为群众补助医药费3065.81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县纳入城乡低保22309人,发放保障金2619.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人数718人,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4个,单位床位数423张。
注: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本公报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从2011年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采用新的分组,即将经营单位所在地分组由“市”、“县”、“县以下”改为“城镇”、“乡村”;取消按行业分组。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年末人口数为公安部门据数,人口自增率、出生率、死亡率为计生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