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抚州市水资源公报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国土面积1881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水量1737.7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94.88亿立方米。境内主要河流为抚河,流域面积15717平方公里(抚河李家渡以上总面积15811平方公里)。
本公报按水资源分区和行政分区分别分析2017年度全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行政分区按临川区、东乡区、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广昌县11个县(区)统计(见图1);水资源分区按赣江上游(梅江)、赣江中游(乌江)、盱江(抚河南城以上)、临水、抚河干流(南城至李家渡)、信江(白塔河)以及信江尾闾7个水资源四级分区统计(见图2)。
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616.4毫米,比多年均值少7.0%;地表水资源量181.34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少6.9%;地下水资源量47.06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计算量0.0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少0.7%;水资源总量181.36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少6.9%。全市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7.80亿立方米,较年初增加2.02亿立方米。
全市供水总量23.11亿立方米,比2016年减少2.1%。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22.22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96.1%,地下水源供水量0.43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1.9%,其它水源供水量0.46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2.0%。全市总用水量为23.11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占72.0%,林牧渔畜用水量占6.3%,工业用水量占11.2%,居民生活用水量占8.0%,城镇公共(建筑业和服务业)用水量占1.8%,生态环境用水量0.7%。
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573立方米,比2016年减少15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171立方米(当年价),比2016年减少24立方米,折算成不变价为176立方米,比
2015年降低1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54.7立方米(当年价),比2016年减少1.3立方米,折算成不变价为48.1立方米,比2015年降低15.8%;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601立方米,比2016年增加20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02,相比2016年提高0.002;林果亩均灌溉用水量160立方米,比2016年增加10立方米;鱼塘补水亩均用水量210立方米,与2016年持平;城镇生活人均综合用水量(包括城镇公共用水量)每日216升,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日97升。
全市废污水排放量27300万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占30.7%,第二产业废水占61.2%,第三产业废水占8.1%。入河废污水量21840万吨(含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污水)。
全市地表水水资源质量总体较好,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如下∶
河流水质∶全市监测评价河长1021.5公里,全年Ⅱ类水占82.1%,Ⅲ类水占12.3%,劣于Ⅲ类水占5.6%。河流水质状况全年期I~Ⅲ类水河长比例为94.4 %,与2016年比较,水质有所下降,全年1~Ⅲ类水比例下降5.3个百分点。
界河水体水质∶评价6个界河水质监测断面,其中省界断面1个、市界断面3个、省管县界2个,全年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
湖库水质全市监测评价了大中型水库4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座,所有水库全年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
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对抚州市主城区的钟岭、南区、荆公路、抚北水厂、临川水厂水源地水质监测资料进行评价,全市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均合格。
水功能区水质∶2017年评价国家重要水功能区12个,全年评价达标12个,达标率100%;评价省级水功能区47个(含国家重要水功能区),全年达标46个,达标率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