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9抚州市水资源公报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国土面积1881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水量1737.7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94.88亿立方米。境内主要河流为抚河,流域面积15717平方公里(抚河李家渡以上总面积15811平方公里)。
本公报按水资源分区和行政分区分别分析2019年度全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行政分区按临川区、东乡区、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广昌县11个县(区)统计(见图1);水资源分区按赣江上游(梅江)、赣江中游(乌江)、盱江(抚河南城以上)、临水、抚河干流(南城至李家渡)、信江(白塔河)以及信江尾闾7个水资源四级分区统计(见图2)。
抚州市境内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122条,其中∶大于10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7条,分别是抚河、临水、黎滩河、崇仁河、东乡水、白塔河、乌江;大于或等于200平方千米且小于1000平方千米的支流有5条;大于或等于200平方千米且小于500平方千米的支流有18条。
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958.0毫米,比多年均值增加12.7%;地表水资源量293.00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50.3%;地下水资源量67.61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计算量0.0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42.7%;水资源总量293.0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50.3%。
2019年末,全市2座大型水库、28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7.61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0.37亿立方米。
供水量22.5786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96.3%,地下水源供水量0.4000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1.7%,其它水源供水量0.4600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2.0%。全市总用水量为23.4368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占73.5%,林牧渔畜用水量占5.8%,工业用水量占10.5%,居民生活用水量占7.8%,城镇公共(建筑业和服务业)用水量占1.7%,生态环境用水量0.7%。
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577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155.1立方米,比2018年减少14.9立方米;万元GDP(可比价)用水量153.5立方米,比2018年减少12.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59.3立方米,比2018年增加1.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可比价)用水量38.7立方米,比2018年减少3.5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645立方米,比2018年增加2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2,比2018年提高0.007;林果亩均灌溉用水量170立方米,鱼塘补水亩均用水量210立方米,城镇生活人均综合用水量(包括城镇公共用水量)每日198升,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日100升。2019年度我市“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全市及各县(区)各项目标均达到红线要求。全市用水总量为23.4368亿立方米,达到年度控制目标24.70亿立方米的要求;万元GDP用水量(可比价)153.5立方米,较2015年减少59.1立方米,降低率为27.8%,达到年度控制目标24.0%的要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可比价)38.7立方米,较2015年减少18.4立方米,降低率为32.2%,达到年度控制目标24.0%的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2,较2015年提高0.026,达到年度控制目标0.510的要求。
全市供水总量23.4368亿立方米,与2018年基本持平。其中∶地表水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