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更新)
2007年,全旗各族人民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实际,遵循经济发展“又好又快”的规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优化配置资源、培育支柱产业、实施收缩转移、构建和谐杭锦”的发展思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服困难、负重前进,全旗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 综合
2007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98142万元,同比增长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68892万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29258万元,同比减少9.4%,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100932万元,同比减少18.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8932万元,同比减少23.4%,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完成22000万元,同比增长22.2%),建筑业增加值完成28326万元,同比增长48.1%;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99992万元,同比增长19.8%;三次产业比例为23.1:43.4:33.5。
二、农牧业
全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2亿元,同比增长10.6%。
1、种植业:粮食总产量228819吨,同比增长2.9%,其中:小麦产量1850吨,同比减少74%,玉米产量214500吨,同比增长7%,油料产量48625吨,同比增长15.9%,甜菜产量2951吨,同比减少75%。
2、林业: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8万亩,其中:飞播造林5万亩,人工造林15万亩;封育18万亩。
3、畜牧业:牧业年度(6月30日)牲畜头数2052212头(只),同比减少9%,日历年度(12月30日)牲畜头数1441051头(只),同比减少54430头(只),减少3.7%;日历年度牲畜中大畜、小畜和猪分别出栏4250、738936和23522头(只),出栏率分别为43% 、50%和151%;在日历年度牲畜头数中,能繁殖母畜为885083头(只),占牲畜总头数的59%,良种、改良种牲畜头数为1414057头(只),改良率达98.1%。
三、工业
2007年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23.92亿元,同比减少1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 (国有工业企业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8.72亿元,同比减少18.6%;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产值完成5.2亿元,同比增长15.6%。
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产销衔接良好,工业产品销售率93.62%,实现利税总额4150万元。
主要产品产量有增有减(见表1)。
表1: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表
工业品
单位
生产数量
同比%±
中成药
吨
1753.1
-20.6
硫化碱
吨
114776.83
-22
原盐
吨
80217
1.2
硅铁
吨
33914.66
-1.5
供电量
万千瓦小时
26389.25
-24.33
四、 固定资产投资
200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657万元,同比增长46.9%。
按隶属关系分:内资企业完成199657万元,个体经营户完成1000万元,全部为城镇以上投资项目。
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第一产业完成投资25502万元,第二产业完成投资57378万元,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17777万元。
五、 交通、邮电、通讯业
1、交通运输业:公路货运量完成2206万吨,较2006年的1846万吨增长19.5%,货运周转量完成89426万吨公里,较2006年的70804万吨公里增长26.3%,公路客运量完成129万人次,较2006年的72万人次增长79.2%,客运周转量完成19857万人公里,较2006年的14500万人公里增长36.9%。
2、邮电通讯业:全旗邮电业务总量完成2390万元,较2006年增长7.17%。
年末全旗固定电话用户8929户,比上年增长0.64%,其中:城市用户5750户,乡村用户3179户。互联网用户在2006年的1072户的基础上增加到1826户,增长70.3%。
新增移动基站12座,移动电话用户在2006年的5.7万户基础上突破6万户,增长5.3%;移动电话普及率达43.2部/百人,固定电话普及率为17.21部/百户。
六、商业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021万元,同比增长11.2%。
按销售地区分:县的零售总额完成70130万元,同比增长7.2%,县以下零售总额完成36891万元,同比增长19.7%。
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完成74633万元,同比增长18.4%。其中: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完成7854万元,同比增长11.4;住宿和餐饮业完成29161万元,同比减少1.1%;其他行业完成3227万元,同比减少12.9%。
七、 文化、教育、卫生
1、文化:年末有专业文艺团体1个,图书馆1 所,文化馆1所,文化站7个,档案馆1所,广播电视电台发射台6座,广播电视覆盖率达85%,年末有线电视用户6002户。
2、教育: 2007年,普通中学在校生7053人,其中:高中在校生1595人,初中在校生5458人,普通中学毕业生数2019人;小学在校生5480人,毕业生数1460人;幼儿园11所(其中:少数民族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2039人。
表2:中小学在校生情况表
单位:人
学生数
2006年
2007年
中学生
5063
7053
其中:高中生
1679
1595
小学生
5938
5480
幼儿
2267
2039
3、卫生:年末拥有卫生机构17所,拥有病床365张,年末卫生技术人员387人,其中:医生138人,卫生防疫人员54人。2007年,全旗参加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人数达84206人,参合率88%。
八、财政、金融、保险
1、财政:全旗财政总收入完成25241万元(不含社保基金,下同),增收4587万元,同比增长22%。
按分税制口径看:上划中央各项税收完成7768万元,同比增收1511万元,同比增长24%;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2233万元,同比增收363万元,同比增长19%。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240万元,同比增收2713万元,同比增长2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2807万元,同比增收2347万元,同比增长22%;基金预算收入2433万元,同比增收366万元,同比增长18%。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8514万元(与退税相抵,不含中央固定收入),同比增收1811万元,同比增长27 %;地税部门完成12891万元,同比增收2297万元,同比增长22%;财政部门完成3836万元,同比增收479万元,同比增长14%。三个部门占总收入的比例为33.7:51.1:15.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为零,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完成10599万元和14642万元,三次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为0:42:58。全旗财政累计支出完成59507万元(不含社保基金,下同),同比增支14038万元,同比增长3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合计51534万元,增支8317万元,同比增长19%;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7973万元,同比增至5721万元,同比增长254%。
2、金融: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佘额达101803万元,同比增长22.7%,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佘额达61281万元,同比增长7.5%,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佘额113811万元,同比增长21.1%。
3、保险:全年实现保险收入2452万元,同比增长3.5%,其中:财产保费收入完成752万元,同比增长36%;人寿保费收入完成1700万元,同比持平。
财产险赔款金额398万元,财产赔付率45%,意外险赔付率42%;人寿险赔款金额350万元,赔付率78%。
九、 旅游业
全旗现有旅游企业2家,旅行社2 家,拥有AAA级景区2家,AA级景区1家。2007年累计接待游客24.4万人次,完成旅游收入12385万元,同比增长12.3%。
十、 人口、人民生活、就业
人口自然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全旗总人口为13888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832人,农业人口109048人;按民族人口分:蒙古族人口25686人,占总人口的18.5%,汉族人口112934人,占总人口的81.3%,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260人,占总人口的0.2%,家庭户平均户规模为2.84人。全年出生人口为957人,出生率为6.92‰,死亡人口为318人,死亡率为2.3‰,全旗净增人口63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2‰。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580元,比上年增加1026元,增长10.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5995元,比上年增加998元,增长20%。
劳动就业工作取得进展。年末在岗职工总人数11675人,其中:国有单位职工7363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350人,其他经济类型职工3962人。
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总额达21104万元,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4970万元,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332元,同比增长81.7%,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766元,其他经济类型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911元,全社会各行业平均工资为18076元。
全社会从业人员76232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49942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5.5%,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4970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9.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1320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4.8%。从产业从业人员的结构看,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逐年向二、三产业转移,体现了我旗二、三产业的发展壮大,2007年转移人口3620人,全旗城镇化率达47%。
注:地区生产总值的各项增长速度均按不变价计算。
附:部分指标解释
部分指标解释
1、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3、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轻重工业总产值的划分也是按“工厂法”计算的,即一个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轻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轻工业总产值;一个工业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重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重工业总产值。
4、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5、工业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