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
(简本)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1年1月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
委托单位: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编制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李建国
核定:胡余芳
审查:王浩然
校核:尹其东 徐川云
项目负责人:胡余芳
报告编制人员:尹其东 徐川云 白 杨 胡正义 吴 江
可 舜 陈 宇 封玫如 杨家邦 石凤琼
郭颖良 李正文 杨 颖 王铭祥 李贤哲
吴 二 杨贺星 自 刚 吴庆华 陈贵云
李常勇
前 言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水土流失是我国重大的环境问题,其对农业生产、生态可持续发展、防洪安全、水质安全及人居环境有着重要影响。根据云南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2015年),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31%,全州水土流失较轻,也是全国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但局部的水土流失仍较为严重,尤其对一个以自然风景优美而闻名的地区,局部的水土流失对景区等也会带来较差的感观影响;而且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通常也是贫困较为严重的区域,这些水土流失会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生态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水土保持是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推进新时期全州水土保持工作,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委托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接受委托后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小组,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规划工作。2017年11月,《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云水保〔2017〕99号)下发实施,要求各级政府开展相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及三县(市)水务局的时间要求,编制小组于2019年4月正式启动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于2019年4月到 2019年12月间,多次赴版纳州进行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技术研讨、与其它专业综合规划衔接等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咨询、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系统分析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在《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框架下,制定科学完整的水土保持规划方案,为以后全州开展的分区防治方略、区域布局与规划、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在2019年年终完成初稿,根据州及各县意见,要求在第三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编制,到2020年6月在三调初步成果出来后,再次启动规划修改、整理、完善工作。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三调尚无最终成果,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本次规划修改和调整仍采用完整的二调数据,同时规划名称由《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改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报告(2020—2030年)》。于2020年10月底完成征求意见稿,2020年11月6日在州水利局组织召开水保委成员单位部门意见征集会议,我公司根据部门意见进行的补充和完善,于2020年11月完成送审稿;在2020年12月3日由州水利局组织技术审查工作,我公司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1年4月完成报批稿,报州政府审批。
本次规划范围为全州3个市(县),虽然规划委托时间较早,但由于各方面原因,直到2020年成稿,因此规划基准年由原来的2015年,调整为2019年,近期水平年由2020年调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仍维持为2030年。规划系统分析了全州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在全省水土保持四级区划的基础上,完成全州水土保持五级区划,以此为基础,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以全州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重要依据,拟定西双版纳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分区确定水土保持防治方略、目标与总体布局,提出预防、治理、监测、监管和近期重点项目规划,为西双版纳州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良好生态、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发展,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
目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基本概况 1
(二)水土流失现状 6
(三)面临的形式 10
(四)存在的问题 13
二、规划任务及目标 16
(一)指导思想 16
(二)基本原则 16
(三)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18
(四)规划任务与目标 18
三、总体布局 21
(一)水土保持区划 21
(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22
(三)总体布局 23
四、预防保护 32
(一)范围、对象和措施 32
(二)重点预防项目 34
五、综合治理 38
(一)范围、对象和措施 38
(二)重点治理项目 39
六、水土保持监测 41
(一)监测站网 41
(二)动态监测 41
(三)监测能力建设 42
(四)监测信息化 42
七、综合监管 43
(一)监督管理 43
(二)科技支撑 44
(三)能力建设 45
八、 投资匡算 46
(一)总投资 46
(二)重点项目投资 46
九、 保障措施 48
(一)加强组织领导 48
(二)健全法规体系 48
(三)创新体制 49
(四)加大投入力度 49
(五)依靠科技进步 49
(六)强化宣传教育 50
—附表—: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表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现状表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区划表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表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治理规模表
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重点预防项目规模表
7、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重点治理项目规模表
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措施汇总表
9、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措施投资匡算表
—附图—: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行政区划图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系图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图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现状图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分区图
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图
7、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核一区两屏障”水土保持防治布局图
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近期重点预防项目布局图
9、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近期重点治理项目布局图
10、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监测点布置分布图
一、现状与形势
(一)基本概况
西双版纳州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边陲,地处云南省的最南端,地理位置介于东经99°56′~101°50′和北纬21°08′~22°35′之间,是亚洲大陆向东南亚半岛过渡地带。全州东西横跨190km,南北纵跨160km,土地总面积19096.04km2(二调数据),占全省面积的4.9%,占全国面积的0.2%。西双版纳州东西面与江城县、普洱市相连;西北面与澜沧县为邻,东南部、南部和西南部分别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邻近泰国和越南,边界线长达966.3km,占云南省边境线总长的1/4。州府所在地为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距昆明公路里程540km。
西双版纳州位于属横断山脉纵谷区尾梢,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澜沧江由北向南纵贯西双版纳州中部,东部属无量山系,西部为怒山余脉。州内最高点在勐海东北部的滑竹梁子,海拔为2429.5m,最低点在勐腊县良各脚西南的澜沧江河谷,海拔470m,相对高差1959.5m。主要地貌类型为山原山地和相间分布的山间盆地。其中山地占土地面积的95%,包括大面积的中山、低山和丘陵。在山地间颁布着许多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山间盆地(俗称坝子),全州1km2以上的坝子58个,其总面积约94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5%。
西双版纳州位于横断山系南北向断裂线,构造线逐渐向外辐散的地段,整个地区的东西两侧被长期隆起带的变质岩山地所包围,中部是中生带拗陷,三叠纪以后的海陆交替相、陆相红色沉积地层。地层经受多次造山运动的影响,形成复杂的地质构造,区内地表形态深受澜沧江深大断裂及次一级断裂的控制,褶皱紧密,断层成束。以澜沧江为界,江东与江西分布的地层差异较大。江东以中生界的红色河湖相碎屑岩为主,而西部普遍分布的是花岗岩和各种板岩、石英岩等变质岩。主要岩性和地层是:第三纪、第四纪河湖相沉积地层,多分布在河流两岸的河漫滩、阶地,盆地底部及两侧的低丘
西双版纳州是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属于属热带、亚热带西南季风气候,“热”就是西双版纳州的主旋律。西双版纳年平均气温在18~22℃之间,最冷月均温也有8.8~15.6℃,多年平均气温20.2℃,年温差小,最冷月与最热月温9.9℃,但日温差大,最大可达27.3℃。西双版纳州四季不明显,只有旱、雨季之分,年降水量在1193.7—2491.5mm,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65mm;其中盆地稍低,而山区略高;湿季降水占年总量的82%~85%,7~8月份月降水量皆在250mm以上,最少的2月份降水量只有20mm;旱季降水少却雾浓露重,提高了旱季湿度,也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降水不足。年平均日照时数2058.8h,多年平均风速0.87m/s,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252mm,无霜期354天。
版纳州在热带、亚热带生物气候和不同地形的条件下,土壤的发育具有明显的地带性、区域性特性。版纳州土壤共有 7个土类、18 个亚类、52 个土属、85 个土种。以赤红壤、砖红壤为主、红壤土、水稻土为主,土层深厚,自然肥力高。西双版纳州的地质、土壤及气候适宜各种生物生长和繁衍,有“植物王国”的美誉,是中国热带森林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生物资源最丰富、面积最大的热带原始林区,是中国野生动植物荟萃区和中国蛇类的分布中心。在这块占全国面积五百分之一的土地上,有高等植物4500种,约占全国高等植物总数的七分之一,也有各种野生动物2100多种,其中被列为国家保护对象的有亚洲象、印支虎、绿孔雀等109种,而在目前我国颁布的120种野生重点保护动物中,西双版纳州就有36种,占全国野生重点保护动物总数的30%。根据《西双版纳州林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为80%;根据土地二调成果,全州现有有林地10553.74km2,草地(以荒草地为主)693.11km2,园地5639.38km2(橡胶林、茶叶为主,还有各种热带特色水果等),林草覆盖率为88.43%。
西双版纳州境内河流全属澜沧江水系。澜沧江是湄公河的主流,由云南省普洱市小橄榄坝进入西双版纳州,在州境内流程为187.5km,于州内勐腊县南腊河汇口流出国境,出境后称湄公河,流经东南亚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后汇入南海,是一条著名的国际河流。根据《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2017年4月),全州境内河流众多,支流密布,共有大小河流2761条,多发源于无量山和怒山支脉丛中,分别为澜沧江一、二、三级支流。河网总长度12177km,河网密度为0.633km/km2,总径流面积近20000km2。按面积划分:集水面积在5000~10000km2的河流有1条,在1000~5000km的河流有7条,集水面积在100~1000km之间的河流有175条,其中,一级支流43条,二级支流88条,三级支流42条,四级支流2条。按河长划分:河长在60km 以上的河流有15条,分别为:澜沧江东岸的补远江(罗梭江)、南腊河、南满河、南木窝河(尚勇河)、勐醒河、南昆河、勐旺河、普文河(大开河)、南线河;澜沧江西岸的流沙河、南安河、南开河、南阿河、南披河以及在国境外汇入干流的南拉河。全州多年平均年降水量295.7亿m3,折合降水深1546.0mm。地表水资源量: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02.62亿m3,每平方公里产水量53.7万m3。其中,景洪市为31.87亿m3,勐海县为28.95亿m3,勐腊县为41.80亿m3。地下水资源量: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44.48亿m3。其中,景洪市为14.88亿m3,勐海县为12.32亿m3,勐腊县为17.28亿m3。人均水资源量7703m3,水资源量十分丰富,人均水资源量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040m3,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虽然水资源量丰沛,但由于年内降雨不均,雨季降水占全年总量的80%以上,7—8月份月降水量皆在250mm以上,最少的2月份降水量却只有20mm左右。降雨量与径流的年内分布不均,同时加上工程性缺水仍较为突出,对于农业生产和供水安全极为不利。全州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主要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开采很少。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9.9%,地下水源供水量占0.097%。
西双版纳州1996年就列为全国首批69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004年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12年成为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地区之一。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划分,景洪市划分为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农业生态功能区和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3个一级区;勐海县划分为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农业生态功能区,南拉河、南朗河低山河谷农业生态功能区和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3个一级区;勐腊县划分为南腊河低山河谷生态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农业生态功能区、勐腊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3个一级区。
全州设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腊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景洪市普文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分别为云南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和西双版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州级保护区,分别是易武自然保护区、布龙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保护区,分别是景洪市自然保护区、勐海县自然保护区和勐腊县自然保护区;各县市又结合自身情况,划定了若干乡级保护小区,各类保护区总面积为5176.35km2。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云水资源〔2013〕56号),版纳州集中式供水水源地3处,分别为景洪市澜沧江景洪电站、勐海县那达勐水库和勐腊县南细河水库。根据《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及各县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全州实际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除云水资源〔2013〕56号中3处外,还有3处备用水源和1处规划水源,分别为景洪市曼点水库、勐海县曼丹水库、勐腊县曼旦水库和勐腊县南沙河电站(规划水源)。同时景洪市还有集镇饮用水水源地12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976处;勐海县集镇饮用水水源地11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754处;勐腊县只对日供水1000t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统计,其它暂无资料,规模以上农村集镇水源地3处。
根据西双版纳州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全州湿地面积为182.08km2,一般湿地面积为111.22km2,河流湿地6.14km2,人工湿地104.34km2,湖泊湿地0.74km2;重点湿地面积70.87km2亩,其中河流湿地面积41.03km2,人工湿地29.84km2。
(二)水土流失现状
1、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分布
按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的划分,西双版纳州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类型区中的西南岩溶区。根据2015年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现状遥感调查成果,全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32%,水土流失现状从侵蚀强度和面积分布上看主要表现为轻度侵蚀和中度侵蚀,总共占全州水土流失面积86.89%。

图1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强度分布图
(1)总体来看水土流失面积小、程度轻,全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32%;流失强度不高,总体以轻度侵蚀为主,轻度侵蚀面积为2096.79km2,占侵蚀面积的63.76%;从流失面积和流失强度两个方面均反应出西双版纳州总体保护较好,水土流失轻微;
(2)从分布上看,东北部、西部两侧水土流失面积大、流失强度高,中间低;尤其以西部勐海县的水土流失面积分布最广,且流失强度较高,从土地利用上看也能很低好反应这一特点,勐海县坡耕地面积411.67km2,占全州坡耕地的75.01%;其次是东北部的景洪的勐旺、勐腊县的象明到易武一线,水土流失面积较大,其中瑶区由于矿产较丰富,采矿业较发达,局部存在高强度水土流失;
(3)全州橡胶林、茶山等开发种植面积大,林下流失面积大。橡胶林成林后覆盖度较高,从遥感影像上看基本为微度侵蚀,故该部分的流失未计入到流失面积内,橡胶林主要分布在版纳州南部、东南部;茶山基本以轻度流失为主,局部达到中度流失;全州茶叶种植面积为830.96km2,茶园占到流失面积的25.27%。林下流失的分布在全州各乡镇均有分布,北部以茶园林下流失为主,南部以橡胶林下流失为主。
全州及各县(市)水土流失分布情况详见表1-1、图2。
表1—1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情况统计表
县(市) | 土地总面积 | 微度侵蚀 | 水土流失强度分级 | |||||||
小计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
km2 | km2 | % | km2 | % | km2 | km2 | km2 | km2 | km2 | |
景洪市 | 6867.50 | 5667.17 | 82.53 | 1199.94 | 17.47 | 873.72 | 245.52 | 23.72 | 29.15 | 27.83 |
勐海县 | 5310.27 | 4299.31 | 80.09 | 1068.78 | 19.91 | 631.02 | 201.59 | 90.33 | 98.33 | 47.51 |
勐腊县 | 6816.74 | 5841.19 | 85.14 | 1019.65 | 14.86 | 592.05 | 313.32 | 33.1 | 45.05 | 36.13 |
小计 | 18994.51 | 15807.67 | 82.78 | 3288.37 | 17.22 | 2096.79 | 760.43 | 147.15 | 172.53 | 111.47 |

图2 各县(市)水土流失分布图
2、水土流失消长分析
通过对2004年和2015年2次水土流失的数据分析,自2010年以后云南省每年均发布过年度水土流失公告,本次拟采用2004年、2010年和2015年三组水土流失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全州水土流失消长情况。2004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4499.87km2,2010年全州水土流失面积为3979.39km2,到2015年全州流失面积减少到3288.37km2;与2004年相比减少了1211.5km2,减少幅度达26.92%;与2010年相比减少了691.02km2,减少幅度达17.36%。从数据上看,全州水土流失面积总体呈减少趋势。水土流失消长分析具体见表1—2和图3。
表1—2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变化表
流失等级 | 流失面积(km2) | 相比2010年 | 相比2004年 | ||||
2015年 | 2010年 | 2004年 | 增减面积(km2) | 增减百分比(%) | 增减面积(km2) | 增减百分比(%) | |
合计 | 3288.37 | 3979.39 | 4499.87 | -691.02 | -17.36 | -1211.5 | -26.92 |
轻度流失 | 2096.79 | 2248.27 | 3550.33 | -151.48 | -6.74 | -1453.54 | -40.94 |
中度流失 | 760.43 | 989.68 | 901.2 | -229.25 | -23.16 | -140.77 | -15.62 |
强烈流失 | 147.15 | 218.86 | 48.05 | -71.71 | -32.77 | 99.1 | 206.24 |
极强烈流失 | 172.53 | 210.45 | 0.28 | -37.92 | -18.02 | 172.25 | |
剧烈流失 | 111.47 | 312.13 | 0 | -200.66 | -64.29 | 111.47 | |

图3 西双版纳州2004年、2010年、2015土壤侵蚀强度年变化图
相比2004年,土水土流失中轻度、中度侵蚀面积逐年呈减少趋势,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453.54km2,中度侵蚀面积减少140.77km2;但强烈、极强烈及剧烈侵蚀面呈增加趋势,其中强烈侵蚀面积增加99.1km2,极强烈侵蚀面积增加172.25km2,剧烈侵蚀面积增加111.47km2。相比2010年,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51.48km2,中度侵蚀面积减少229.45km2,强烈侵蚀面积减少71.71km2,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37.92km2,剧烈侵蚀面积减少200.66km2。变化原因主要是有以下几点:
(1)截止2020年11月,“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56.14km2,各项治理成果初步发挥成效,生态环境好转,水土流失程度在降低,中度、强烈、极强烈及剧烈流失程度面积的减少;轻度流失面积的增加就是高强度流失经过治理后,正在向轻度发展的结果。其次,各种高强度的水土流失区,主要是由于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引起的,在持续强监管政策下,各项开发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较过去有了较大的提高,开发建设带来的水土到有效防治。
(2)从土壤流失现状图分析可得,水土流失强烈及以上区域主要分布在勐海县,通过地物判断,流失主要来源为坡耕地。
(三)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十九大党中央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重大目标,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这为新时期水土保持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新时期,随着水土保持法深入贯彻,随着“放管服”改革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深入实施,对人为水土流失影响控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治理区群众对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有了更高的期望,新时期的水土保持工作在面临历史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了更高的要求。规划期正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以国家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为机遇,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格局及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态势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1)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对水土保持的影响
根据“西双版纳州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西双版纳经济发展立足于自身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条件,以发展旅游、康养、建设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扩大沿边开放等外向型经济为主体;结合上述发展及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在农业方面提出以绿色生态特色种植发展为主体,做大做强绿色生态农林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对水土保持的需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旅游和康养产业方面的需求:良好的环境是打造以自然资源为前提的旅游和康养产业的基础,西双版纳全州生态环境较好,局部水土流失较严重,需要加强对以旅游、康养为主体区域及沿线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
②建设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扩大沿边开放方面的需求:在这些区域生产建设项目相对集中,在治理原有水土流失的基础上,重点应做好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做到“三同时”,确保开发建设过程全监管,避免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③生态农林种植业的需求:版纳州农林种植业主要有橡胶、茶叶、甘蔗、蔬菜等,其中部分甘蔗、蔬菜种植在坡耕地上,以勐海县最为突出,部分地区由于工程性缺水,产量不高,需要根据坡耕地综合治理要求,对集中坡耕地进行综合治理,提高甘蔗和蔬菜产量,防治水土流失;橡胶林、茶山等林下流失虽轻、但面积大、范围广,需要结合现有林业规划的要求,探索林下产业发展的同时,治理林下水土流失;对已经进入晚期的橡胶林进行替代,合理控制橡胶林、茶叶种植规模。
(2)农民增收对水土保持的影响
根据西双版纳州农业发展规划,以稳定耕地面积为基础,加大中低产田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依靠科学技术,着力发展优质水稻、玉米,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建设热区粮仓。提升传统产业:做强天然橡胶产业、做优普洱茶产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应以合理的土地利用为基础,以必要的措施维护土地生产力延续永久而不衰退,以土地利用为基础,可在保持土壤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农村农业综合生产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可有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西双版纳州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部分水源地农村点源、农业面源及水土流失仍较为突出。水土流失在输送大量水分和泥沙的同时,也输送了大量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造成或加剧了水体污染,影响到了水源地供水安全和居民饮水安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质、保障饮水安全,是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方向是强化在水源地、河流源头区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这就要求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过程中,要在搞好水源涵养、蓄水保水工作的同时搞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水源地水体污染,一是对人烟稀少、植被良好区实行全面封禁,提高水源涵养和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二是在人口相对密集的浅山丘陵区,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并结合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配套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农业;三是在沟道上游通过生物谷坊群,并结合沟底防冲林建设,依托植物生长所需,吸收水体中的富营养物;四是在河道两侧和湖库周边,通过生物护岸和建设林草生物缓冲带,净化水质。
(4)江河治理与防洪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根本,其在防洪减灾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西双版纳州境内河流全属澜沧江水系。全州境内河流众多,支流密布,共有大小河流2761条,多发源于无量山和怒山支脉丛中,分别为澜沧江一、二、三级支流。全州众多且复杂的中、小河流山洪灾害的发生与山区地貌有关,同时受人为活动影响,造成水土流失,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陡坡耕种、毁林开荒以及生产建设活动等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对中、小河流域造成的影响具体包括:淤积河道,影响行洪;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后,地表径流汇流加快,易形成山洪;土壤失去涵养水源、调蓄滞洪功能,旱涝灾害频发。从防灾减灾和拦沙减沙功能的角度,一是通过坡面和沟道拦蓄工程,有效拦截径流和泥沙,减轻径流冲刷力和泥沙下泄量,延长汇流时间,削减洪峰流量;二是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乱倒、乱弃,避免在径流的冲刷下,造成淤塞河道;三是因地制宜地开展滨河滨湖植被保护带建设,防止河流沟道岸坡损坏。
(5)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凸显对水土保持功能的要求
西双版纳州把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在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保护自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新形势下,加强对沿边生态屏障、饮用水水源地和人居环境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建设,凸显出对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的要求。
(6)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全过程公众参与和群众自建制工作难度较大,项目实施中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建设项目要求高,相对应建设管理人员配置不匹配,缺乏专业技术力量,建设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同时国投资金基本不考虑前期经费和建设过程管理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资金缺口和实施难度大。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全社会水土资源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州、县(市)级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经费配备严重不足,人员、经费配备及技术力量与工作现状不匹配。
(四)存在的问题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植被保护和修复初见成效,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不断扩大和巩固,水土流失面积逐年下降,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全州城镇开发、园区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农林开发和旅游开发等生产建设行为愈加频繁,建设活动不可避免地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人为加速土壤侵蚀在所难免;
(2)全州橡胶林、茶山等开发种植面积大,林下流失虽轻,但流失面广;且非法开垦种植橡胶、茶叶和热带特色水果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局部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较重。
(3)全州工业化程度较低,农林业依然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另外由于全州水土流失较轻,片区流失相对分散,按我国现行的小流域治理模式,很多地区虽有流失,但达不到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标准,同时由于版纳州生态环境较好,国家、省级层面的资金多向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倾斜,整个版纳州在“十三五”期间在国家、省级立项的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项目才4件,投入的不足制约了全州水土流失治理进度。
(4)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程效益发挥不足;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全社会水土资源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州、县(市)级水土保持工作相对应建设管理能力薄弱。
专栏1:水土保持存在的问题 |
01 局部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 版纳州水土流失较轻、侵蚀强度不高,水土流失治理难度不大。但全州城镇开发、园区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农林开发和旅游开发等正在建设中,发展和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全州橡胶林、茶山等开发种植面积大,林下流失面积也大;非法开垦种植橡胶、茶叶和热带特色水果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局部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较重。 |
02 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不容忽视 在城镇开发、园区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农林开发和旅游开发导致土地资源占压、扰动地表面积有所扩大,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不容忽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待提高。 |
03 水土流失防治资金投入尚不能满足生态建设需求 由于版纳州生态环境较好,国家、省级层面的资金多流向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整个版纳州“十三五”期间在国家、省级立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才4件,上级专项投入不足。 |
04 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全过程公众参与和群众自建制工作难度较大,项目实施中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建设项目要求高,相对应建设管理人员配置不匹配,缺乏专业技术力量,建设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同时国投资金基本不考虑前期经费和建设过程管理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资金缺口和实施难度大。 |
05 水土保持综合监管有待加强 新时期,对水土保持监管提出更高要求,水土保持监管管理等制度有待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尚不健全,信息化水平急需提高,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
06 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水土保持宣教和科普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尚需提高。 |
二、规划任务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实施《水土保持法》,围绕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巩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总体要求,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和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的功能,注重发挥大自然的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强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制定与西双版纳州自然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布局,突出区域综合防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人与自然和谐;把保障水土流失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群众意愿,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出发,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土流失问题,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土保持发展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的需求。
(2)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的原则
遵循自然规律,充分考虑水土资源的承载能力,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和侵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把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和人类活动、遏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放在突出位置,严禁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发生。
(3)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地建立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性立体防护体系,做到重点治理与一般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短中长期治理措施相配套,突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综合治理的特点,达到“治理一片,受益一片,发展一片”的目标。
(4)坚持分区防治、突出特色的原则
版纳州山区和半山区为主,占全州总面积的95.0%,规划要紧密结合全州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气候特点,以及区域生态环境现状,抓住当地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突出地域特色,打造水土保持工作的精品和亮点。
(5)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在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分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分类管理,合理布局。充分考虑水土流失现状和防治需求,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期分步实施。
(6)加强监管,注重效益
分析水土保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创新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水土保持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示范推广,不断创新水土保持理论、技术与方法,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效益。
(7)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
水土流失治理涉及面广,涉及行业多,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水利与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环保等多部门协同,并充分发挥社会投融资体系作用,举全民之力,全社会协同共同治理。
(三)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西双版纳州行政官辖区域内的3个市(县)的32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8994.51km2(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成果数据)。
(2)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实施期限为10年(2021年到2030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为2030年。
(四)规划任务与目标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西双版纳州治理任务为3121km2,省级规划下达的治理任务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4.91%;其中近期重点项目治理重点预防面积为1461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4km2;远期重点项目治理重点预防面积为4201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2km2;坡改梯专项治理工程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2,坡改梯专项治理工程任务完成县为景洪市和勐腊县;省级规划重点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146km2。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水利厅下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全州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为700km2。5年来,通过水利、林草、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实施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56.14km2(其中景洪治理面积275.50km2、勐海县治理面积300.43km2、勐腊县治理面积280.2km2)。全州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56.14km2,其中梯田3400.41hm2,水土保持林17620.42hm2,经济林24937.85hm2,种草149.89hm2,封禁治理35781.68hm2,保土耕作3723.37hm2。全州完成了省水利厅下发的治理任务,也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报告(2016-2030年)》确定的近期治理规模。
本次治理规模主要针对尚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进行规划,同时对原有采取保土耕作等临时措施的坡耕地,仍有水土流失发生,根据情况进行坡耕地治理,包括退耕(水保林、经果林)、坡改梯或保土耕作等;因此本次规划可治理的流失面积为2469.46km2(含十三五期间采取保土耕作坡耕地)。
近期目标:近期规划目标:进一步巩固“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果,确保已实施项目的效益能提到充分发挥;到2025年,初步建成与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得以持续改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预防保护,使全州水土流失专项治理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提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能力得以有效提高,重要饮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维护,城镇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通过预防保护和治理,使市域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名胜区等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综合治理及坡耕地治理工程的开展,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通过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到近期水平年全州,在现有需要规划治理的水土流失的治理率达到4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根据云南省2020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西双版纳州2020年水土保持率为81.13%,近期通过预防治理使全州水土保持率增加1.0%,水土保持率为82.13%;加强全州各县(市)监测能力建设、科技示范区建设,使各项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与修订水土保持法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体系,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制,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远期规划目标: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重点区域得到水土流失根本改变;侵蚀沟道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完善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按“三同时”制度要求,持续贯彻全州水土保持监测、监管工作。到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全州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协调发展。通过预防、治理,到规划期末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水土保持率为83%,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专栏2: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目标任务指标 | ||
主要指标 | 近期(至2025年) | 远期(至2030年)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km2) | 1222.57 | 1051.91 |
累计水土流失治理率(%) | >40 | >90 |
年减少土壤流失量(万t) | 110 | 220 |
森林覆盖率(%) | >80 | >80 |
水土保持率(%) | 82.13 | 83 |
各县(市、区)水土流失治理规模见下表。
专栏3: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治理规模 单位:km2 | |||
县(市、区) | 近期(至2025年) | 远期(至2030年) | 小计 |
景洪市 | 477.20 | 401.40 | 878.60 |
勐海县 | 375.94 | 329.91 | 705.85 |
勐腊县 | 372.47 | 317.56 | 690.03 |
全州 | 1222.57 | 1051.91 | 2274.48 |
注:治理规模不包括十三五已治理任务面积。
三、总体布局
(一)水土保持区划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和《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西双版纳州范围有1个省级四级区划(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全州各县(市)水土流失类型基本一致,为了对西双版纳州进行科学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和《云南省水土保持四级区划》划分的基础上,依据版纳州各县(市)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空间分布、主体功能区建设情况、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发展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分布等要素,结合现场调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方法对版纳州进行水土保持五级区划。
西双版纳州五级区划划分为4个分区,分别为:西双版纳州五级区划划分为4个分区,分别为:①以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为主的“版纳西部中低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②以允景洪、嘎洒镇为主的“版纳中部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③以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勐混镇、勐阿镇、勐往乡、景讷乡、勐养乡、大渡岗乡、普文镇、勐旺乡、基诺山乡、象明乡、易武镇为主的“北部中低山宽谷土壤保持生态维护区”;④以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勐仑镇、关累镇、瑶区乡、勐伴镇、勐捧镇、勐腊镇、勐满镇(勐腊县)、磨憨镇为主的“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水土保持区划情况详见专栏4。
专栏4: 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区划 | |||||
三级分区 | 四级分区 | 五级分区 | 县(市) | 乡镇 | 土地面积(km2) |
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版纳西部中低山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 | 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 | 1028.89 |
版纳中部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 | 景洪市 | 允景洪、嘎洒镇 | 970.90 | ||
北部中低山宽谷土壤保持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 | 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勐混镇、勐阿镇、勐往乡、景讷乡、勐养乡、大渡岗乡、普文镇、勐旺乡、基诺山乡、象明乡、易武镇 | 8800.59 | ||
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 | 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勐仑镇、关累镇、瑶区乡、勐伴镇、勐捧镇、勐腊镇、勐满镇(勐腊县)、磨憨镇 | 8194.13 | ||
合计 | 18994.51 | ||||
(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复核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西双版纳州所辖的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3县(市)不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云南省在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和云南省2015年水土流失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复核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其中西双版纳州所辖的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3县(市)的25个乡(镇)属“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州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应在上级的基础上进行划分,各级之间不应重叠,基于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州各县(市)乡镇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根据研究成果,复核划分了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具体情况如下: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全州共划分了一个西双版纳州省级重点预防区和一个州级西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3个县(市)的27个乡镇,行政区面积16886.90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88.90%,重点预防面积11564.22km2。重点预防区中,省级重点预防区1个,涉及3个县(市)的25个乡镇,重点防治面积9722.29km2;本次规划划分州级预防重点预防保护区1个,涉及景洪市的勐龙镇和勐海县的布朗山乡2个乡镇,包括了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区面积2154.48km2,重点预防面积1841.93km2。详见附表4和附图6。
(2)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划分了西双版纳州南览河沿岸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1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勐海县的勐满镇和西定乡,行政区面积1028.89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5.42%,重点防治面积294.08km2。详见附表4和附图6。
(三)总体布局
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结合现状评价和需求分析,在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的基础上,提出西双版纳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布局。规划按照“一核一区两屏障”进行总体而已,着重做好西双版纳州西部中低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加强西双版纳州中部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的重要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和区域内幼林抚育管理,加强封育治理力度,净化美化人居环境,净化水质;重视北部生态屏障及南部边境生态屏障生态建设和水土流失预防;强化城镇开发、园区开发、旅游开发和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监督管理和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监管,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分轻重缓急进行系统防治,为建设西双版纳州成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添砖加瓦,实现“绿水青山”计划,共同谱写“秀美版纳”的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预防: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重点突出重要水源地、重要河流区和乡村人居环境区的水土流失预防。
治理:在水土流失地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整治工程和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强化坡面水系工程配置,融合特色农业发展,积极开展橡胶林、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治理。重点突出对坡耕地集中等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监测:根据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的监测站点建设规划,完善监测站网,建立健全监测能力机构体系,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实现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
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着重加强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监管为核心的监督能力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执法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实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核一区两屏障”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如下:
“一核”:以允景洪街道、嘎洒镇为中心,加大城镇开发和园区开发的同时,应加强生产建设活动监管力度和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落实城市弃渣综合利用和集中管理措施,美化绿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以维护提高人居环境和水质维护功能为核心,优化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布局。
“一区”:以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为主的西双版纳西部中低山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坡耕地成为了本区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加上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地形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区域工程性缺水严重。应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整治工程和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强化坡面水系工程配置,融合特色农业发展。
“两屏障”:以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等13个乡镇为主的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等15个乡镇为主的北部生态屏障。区域大部分地区林草覆盖率较高,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是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域。对预防区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其中也包含了打洛镇、勐遮镇、勐混镇、勐龙镇、勐罕镇、勐仑镇、勐捧镇、磨憨镇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发展城镇,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产业支撑,提升发展层次与水平,发展景洪—勐海城际经济和景洪—勐腊大通道经济,使其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该区域是城镇开发的重点区域,为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域,在这些区域生产建设项目相对集中,在治理原有水土流失的基础上,重点应做好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做到“三同时”,确保开发建设过程全监管,避免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四)区域布局
水土保持区划指在综合分析不同区域自然地理分异、水土流失地域分异和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差异对水土流失防治的需求基础上,依据区划原则,按区划分级体系和指标体系开展水土保持区域划分,并分区明确水土保持功能,以及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布局和技术体系的一项工作,是水土保持规划及其相关工作的基础。
西双版纳州的地质、土壤及气候适宜各种生物生长和繁衍,有“植物王国”的美誉,根据《西双版纳州林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为80%。全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63%,经过十三五期间的治理,全州可治理的流失面积为2469.46km2;水土流失面积小、分布分散,以勐海县及勐腊县象明乡、勐旺相对集中;热区林业开发较广,以橡胶、茶叶为主体,林下水土流失面积大。全州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但时空分布十分不均,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匹配,极易发生干旱和缺水现象,工程性缺水尤为突出。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勐海县、勐腊县均属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景洪市属于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综上,西双版纳州各县(市)的水土流失类型和水土保持功能基本类似,但是由于各县(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不同、产业布局发展不同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分布的差异等因素,导致区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需求不一,治理方略、模式、治理的标准存在较大区域差异性。因此,本规划在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结合全州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各县(市)的社会经济功能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分布,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区划,针对性提出各分区水土保持工作方向、生产发展方向和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1)版纳西部中低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本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勐海县境内,包含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2个乡镇,区内年平均气温18.5℃,年平均降雨量1319.4mm。年平均日照为2088h,年平均有霜期22天。区内国土面积1028.89km2,水土流失面积294.08km2,占国土面积28.58%;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20.59km2,占总流失面积41%;区内农业用地面积125.74km2,坡耕地面积98.50km2,坡耕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78.34%;区内园地以茶园为主,总面积126.25km2;建设用地面积1.97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8km2。区内的主体功能总体上以农业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主;保护区占地面积较少,仅勐满镇东侧的帕迫村位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搞片区内。
该区坡耕地占农业用地的比重较大,占耕地总面积的78.34%,坡耕地成为了本区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集中连片坡耕地主要分布在西定乡、勐满镇的东南面山区;15°~25°坡耕地及25°以上的陡坡面耕地积较大,容易出现水土流失和遭受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本区水资源总量丰富,但利用效率低,区内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7.28%,低于全州平均值10.57%;加上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地形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区域工程性缺水严重。另外,本区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2.27%,低于全州平均值29.53%,这主要是因为本区海拔较高、气温较低,不适合橡胶林的开发,园地多以茶山为主,适合茶叶种植和开发的区域基本开发得差不多,虽发挥了自然资源优势,但是茶山的林下流失面积较大。综上分析,该区中度以上水土流失占比较高,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坡耕地呈集中连片分布,其中东南部山区尤为突出,区域城镇开发强度较小,人口聚集度较低,人为扰动造成水土流失以坡耕地及茶园为主。对此,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为预防和治理并重,兼顾监管。
针对坡耕地多且水土流失严重、茶园面积较大和生态环境脆弱(中度)区域,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坡面防护体系、径流调控体系和沟道防护体系,加大水源保护区林草植被建设和梯田整修改造力度,突出西定乡、勐满镇东南部坡耕地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本区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保护现有植被,对25°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营造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涵养水源,减少土壤侵蚀,促进生态自然修复。坚持生态经济发展理念,根据本区特色大力发展生态茶园,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2)版纳中部中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
本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境内,包含允景洪街道办和嘎洒镇。区内年平均气温24.7℃,年平均降雨量1366.4mm,年平均日照为2188h,基本无霜。区内国土面积970.90km2,水土流失面积101.66km2,占国土面积10.47%;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28.32km2,占总流失面积27.85%;区内农业用地面积42.79km2,坡耕地面积1.76km2,坡耕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4.12%;区内园地以橡胶林为主,总面积582.72km2;建设用地面积43.72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29km2。区内的主体功能总体上以城镇经济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和农业功能区为主;风景名胜、保护区主要包括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澜沧江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安麻山景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曼飞龙景区、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嘎洒省级森林公园。
该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中,农业用地占4.41%,多以水田、平旱地为主,坡耕地面积较少,但局部存在陡坡垦殖,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需要退耕还林、还牧,大部分较缓坡耕地地宜改为台地、梯地,以避免水土流失。本区其他水土流失以橡胶林林下流失为主,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0.02%,远高于全州平均水平,橡胶林有“绿色沙漠”之称,种植时要砍伐、烧光原有土地上的一切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种植后的管理每年要实施“两砍两锄一深翻”致使林下寸草不生。从水土流失现状图上反映的轻度流失就主要集中坡地及山地橡胶园区。景洪市规划在“一圈”上规划建设有景洪工业园区,大力招商引资,发展以版纳特色的各类产品的深加工;同时将以允景洪街道、嘎洒镇为中心的城市建设将会进步加速,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可预见的将来仍将维持相当规模,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发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需求日益增长,水源地保护、人居环境维护对水土保持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土保持依然任重道远。对此,本区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以预防和人居环境维护为主,兼顾监管。
针对本区特点提出以下治理途径:①橡胶林的林下流失治理,需要结合现有林业规划的要求,探索林下产业发展的同时,治理林下水土流失;对已经进入晚期的橡胶林进行替代,合理控制橡胶林种植规模。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控制面源污染,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保障。③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3)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土壤保持生态维护区
本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北部,包含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3个县(市)的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等15个乡镇。区内年平均气温18~22℃之间,多年平均降雨量1565mm,年平均日照为2063.5h,年平均有霜期11天。区内国土面积8800.60km2,水土流失面积2101.89km2,占国土面积23.88%;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756.70km2,占总流失面积36.00%;区内农业用地面积821.98km2,坡耕地面积376.50km2,坡耕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45.80%;区内北部中低山园区占地面积较大,主要以茶园为主,南部低山宽谷园区占地面积较少,主要以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总面积1657.94km2;建设用地面积88.31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4.91km2。区内的主体功能总体上以禁止开发区、农业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主;风景名胜、保护区主要包括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小勐养景区、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孔明山景区、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搞片区、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自然保护区、那达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中,林草植被覆盖率为86.74%(林草植被包括:林地、草地和园地),本区属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雨热条件好,森林覆盖率高,地带性植被为热带雨林,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是重要的北部生态屏障。本区热带经济作物、药用植物和香料植物栽培普遍,是云南省茶叶种植的主要地区。农业用地821.98km2,占国土面积9.34%,坡耕地376.5km2,占农业用地45.80%,现状水土流失强烈及以上区域主要分布在勐海县、景洪市的勐旺乡、勐腊县的象明乡和易武镇的坡耕地上,目前林业部门已在勐旺乡区域内规划并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其他水土流失以橡胶林、茶叶等林下流失为主,区内园地面积1657.94km2,占国土面积18.84%,园地以茶叶为主,橡胶林少量分布在南部低山宽谷园区。茶山开发过程中同样要对原有植被进行破坏,并整理成台地,台与台之间形成较陡的坡且土质较松,流失较严重,从水土流失现状图上反映的勐海县各乡镇、象明、易武、普文、大渡岗一带的轻度流失就主要集中在茶山上。
目前,部分地区的热带雨林已被开辟为热带作物种植园和农田,过度的人为扰动和强降雨导致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严重,经济林带来的生态退化和水土流失不容忽视。本区水土流失防治主要以预防保护为主,兼顾监管,具体防治途径如下:①保护和恢复热带雨林,保护生物多样性,治理坡耕地及茶园的林下水土流失;②对于较陡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公益林、防护林建设,控制热区经济作物种植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③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4)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本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南部,包含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3个县(市)的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等13个乡镇。区内年平均气温20.3~23.8℃之间,多年平均降雨量1603mm,年平均日照为2096.5h,年平均有霜期4天。区内国土面积8194.13km2,水土流失面积790.74km2,占国土面积9.65%;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285.97km2,占总流失面积36.17%;区内农业用地面积386.20km2,坡耕地面积72.06km2,坡耕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4.71%;区内园区占地主要以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总面积3272.47km2;建设用地面积92.33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5.42km2。区内的主体功能总体上以禁止开发区、农业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主;风景名胜、保护区主要包括那达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布龙保护区、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罕景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大勐龙景区、澜沧江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勐仑水库水源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仑景区、南细河水源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腊景区、曼旦水库水源保护区、盐塘水库水源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中良水库水源保护区等。
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中,林草植被覆盖率为92.29%(林草植被包括:林地、草地和园地),本区属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雨热条件好,森林覆盖率高,地带性植被为热带雨林,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是重要的南部边境生态屏障。本区热带经济作物(橡胶、甘蔗等)、药用植物和香料植物栽培普遍,是云南省橡胶种植的主要地区。农业用地386.2km2,占国土面积4.71%,坡耕地72.06km2,占农业用地18.66%,现状水土流失强烈及以上区域较少,主要分布在勐海县布朗山乡、勐腊县瑶区乡的坡耕地上。区内园地面积3272.47km2,占国土面积39.94%,园地以橡胶林为主,橡胶林种植时要砍伐、烧光原有土地上的植被,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种植后的管理每年要实施“两砍两锄一深翻”致使林下寸草不生。
综上所述,本区森林覆盖率高,水土流失面积少且以轻度为主;农业用地多以水田、平旱地为主,坡耕地面积较少,但局部存在陡坡垦殖;区内其他水土流失以橡胶林林下流失为主。对此,本区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以预防保护为主,兼顾监管。针对本区特点提出以下治理途径:①橡胶林的林下流失治理,需要结合现有林业规划的要求,探索林下产业发展的同时,治理林下水土流失;对已经进入晚期的橡胶林进行替代,合理控制橡胶林种植规模。②保护和恢复热带雨林,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较陡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公益林、防护林建设。③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四、预防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在全州实施全面预防保护,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功能为原则,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多措并举,形成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扩大林草植被覆盖。林草覆盖率高、水土流失潜在危险大的区域实施封育保护;条件相对恶劣、不适宜治理的无人区进行封禁;局部水土流失区域进行林草植被建设、坡改梯、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突出对沿边生态屏障、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人居环境预防保护。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全面监控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一)范围、对象和措施
预防范围:是禁止或限制生产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而提出的控制性条件和指标,主要为具有生态维护、水源涵养、水质维护等水土保持功能的区域,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省级和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水质维护、生态维护区域;
(3)重要江河源头,大、中型水库径流区;
(4)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5)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区域;
(6)其他需要预防的区域。
预防对象:在预防范围内需保护的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天然林、郁闭度高的人工林以及覆盖度高的草地;
(2)河流的两岸以及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等地面覆盖物;
(4)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等其他水土保持设施;
(5)恢复和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低且存在水土流失区域的林草植被覆盖度;
(6)预防垦造耕地、经济林种植、林木采伐及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预防措施:包括限制开发及禁止准入、管理措施、封育管护和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局部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等。
(1)限制开发及禁止准入:涉及重点预防区生产建设活动,应采取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措施;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和水库库岸至一级山脊线以内荒坡地垦造耕地;禁止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开发速生林等商业林地。
(2)管理措施: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管护责任主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管护措施;加强林木采伐及抚育更新管理措施等,在25°以上的陡坡地优先建设公益林,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模式,并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保护表土层、降低整地强度、修筑蓄排水系统、坡面植草、设置植物绿篱等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在5°以上不足25°的荒坡地垦造耕地,采取修建梯田、修筑挡土墙、修筑排水系统、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3)封育管护和生态修复:封育保护、补植补种、生态移民、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以及新能源代燃料等措施。
(4)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置设施、人工湿地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
(5)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局部水土流失区的林草植被建设、坡改梯、沟道治理等措施;加强以间作、套种等模式的研究,完善橡胶林、茶山的林下水土流失治理。
预防规模:综合分析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江河源头、大中型水库径流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区域现状。确定规模为:预防治理面积 14629.60 km2,其中预防保护面积12664.79km2,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64.81km2。水土流失治理中,近期治理1053.16km2,远期治理911.65km2。各县(市)规划预防保护规模具体如下:
专栏5: 各县(市)预防保护规模表 单位:km2 | ||||||
县(市) | 近期 | 远期 | 合计 | |||
预防治理面积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预防治理面积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预防治理面积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
景洪市 | 2166.64 | 477.20 | 3698.97 | 401.40 | 5865.61 | 878.60 |
勐海县 | 1800.39 | 203.49 | 1225.69 | 192.69 | 3026.08 | 396.18 |
勐腊县 | 3392.15 | 372.47 | 2345.76 | 317.56 | 5737.91 | 690.03 |
合计 | 7359.18 | 1053.16 | 7270.42 | 911.65 | 14629.6 | 1964.81 |
(二)重点预防项目
结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级和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以及西双版纳“一核一区两屏障”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充分考虑水土保持区划中以水源涵养、生态维护等为主导基础功能的区域;根据确定的预防范围,拟定生态屏障建设、重要水源地保护与水源涵养和人居环境维护与改善3类重点预防项目,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大预防、小治理”的指导思想,对重点项目所涉及县(市)的预防对象和局部存在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预防范围、任务和规模。
1、生态屏障水土保持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
范围及基本情况: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对版纳州的要求均是以生态维护为主导,维护版纳州的生物多样性,成为我国、我省边境地区一道重要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全州31个乡镇全部被评为“云南省生态乡镇”,其中26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重点以全州省级、州级重点预防区为主,其余未纳入省、州两级重点预防区的乡镇涉及到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江河源头区、人居环境改善区等一并纳入进行预防保护。
任务:以版纳州的自然保护区域、风景名胜区域、重要江河保护区域、大中型水库径流区等为预防范围,区域内的水土流失以生态修复为主,局部区域按国家重点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提高林草植被、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功能,控制水土流失面源污染,维护生态多样性。
规模:预防治理总面积12497.87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754.32km2。近期预防治理总面积6132.08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965.20km2。远期累计预防治理总面积6365.79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798.12km2。详见附表6和附图7。各县(市)生态屏障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具体如下:
专栏6: 各县(市)生态屏障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规模表 单位:km2 | ||||||
县市名称 | 近期(至2025年) | 远期(至2030年) | 合计 |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
景洪市 | 1733.66 | 429.68 | 3338.46 | 339.96 | 5072.12 | 769.64 |
勐海县 | 1472.48 | 183.12 | 1026.22 | 157.04 | 2498.70 | 340.16 |
勐腊县 | 2925.94 | 343.40 | 2001.11 | 301.12 | 4927.05 | 644.52 |
合计 | 6132.08 | 956.2 | 6365.79 | 798.12 | 12497.87 | 1754.32 |
2、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项目
范围及基本情况:根据饮用水源地名录,版纳州两县一(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6处,其中在用三处,备用水源三处。另外根据各县(市)水源地保护规划,景洪市另有乡镇集中式水源地12处、勐腊3处、勐海12处,另有零星分散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径流区在自然保护区内的水源地纳入到生态屏障区域进行预防保护,共计626.35km2,水土流失面积为66.13km2。西双版纳州主要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普遍较好,均能达到地表水水质标准Ⅲ类,多数达到Ⅱ类水。水源地主要存在的问题径流内的有村庄分布,村落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及局部水土流失带来的面源污染等问题较为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存在入库泥沙量大,污水及垃圾直接入库,面源污染严重,导致水质下降,影响饮水安全等问题。因此,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作为重点项目进行治理是必要及迫切的。
任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主,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置设施、面源污染控制措施等,局部区域存在水土流失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按分层治理、立体防护的防治理念,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的思路,使各项措施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统筹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泥沙、治污、环境美化等问题。
规模:预防治理总面积407.11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3.83km2。近期预防治理总面积261.21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29.37km2。远期累计预防治理总面积145.90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34.46km2。详见附表6和附图7。各县(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具体如下:
专栏7:各县(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规模表 单位:km2 | ||||||
县市名称 | 近期(至2025年) | 远期(至2030年) | 合计 |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
景洪市 | 107.72 | 7.11 | 63.12 | 5.93 | 170.84 | 13.04 |
勐海县 | 121.79 | 12.70 | 98.84 | 23.48 | 220.63 | 36.18 |
勐腊县 | 176.90 | 9.56 | 118.60 | 5.05 | 295.50 | 14.61 |
合计 | 261.21 | 29.37 | 145.90 | 34.46 | 407.11 | 63.83 |
3、人居环境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
范围及基本情况:在全州3个县境内针对人口聚集区考虑突出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水土保持工作,旨在通过改善水土环境,提升人口聚集地环境质量,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人民群众从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并以此为全州提升旅游品质奠定基础。人居环境涉及范围包括景洪市普文、大渡岗、基诺、允景洪、嘎洒、勐罕、勐龙等7个乡镇(街道办),勐海县勐海、勐遮、勐混、打洛等4个乡镇,勐腊县勐腊、磨憨、勐满、勐捧、关累、勐仑、易武等7个乡镇,全州共计18个乡镇(街道办),周边面山及集镇人居环境改善,纳入重点预防,预防治理面积1444.76km2,水土流失面积为172.23km2,涉及54个村庄。
任务: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美丽乡村为预防范围,建设人居环境型生态清洁小流域,提高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和水质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提维护提升林草植被,提升人居环境,巩固维护水环境质量。
规模:预防治理总面积1444.76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46.66km2。近期预防治理总面积1366.21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7.59km2。远期累计预防治理总面积624.07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79.07km2。人居环境改善区域基本是沿版纳州三条经济大通道进行建设,对改善版纳州人居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居环境的改善具有较强的紧迫性,因此规划在近期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工程,进行全面预防、治理。详见附表6和附图7。各县(市)人居环境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具体如下:
专栏8:各县(市)人居环境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规模表 单位:km2 | ||||||
县市名称 | 近期(至2025年) | 远期(至2030年) | 合计 |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预防治理 | 其中水土流失治理 | |
景洪市 | 325.26 | 40.41 | 297.39 | 55.51 | 622.65 | 95.92 |
勐海县 | 206.12 | 7.67 | 100.63 | 12.17 | 306.75 | 19.84 |
勐腊县 | 289.31 | 19.51 | 226.05 | 11.39 | 515.36 | 30.90 |
合计 | 1366.21 | 67.59 | 624.07 | 79.07 | 1444.76 | 146.66 |
五、综合治理
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合理配置工程、生物、农耕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适宜治理的区域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相对集中区域开展坡耕地专项综合治理,加强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
(一)范围、对象和措施
治理范围:以西双版纳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还包括威胁土地资源,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开展保护性治理的区域;涉及少数民族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勐海县的勐满镇、西定乡,共2个乡镇,重点治理区涉及乡镇行政区面积1028.89km2,重点治理面积(水土流失面积)294.08km2。根据西双版纳州实际,规划考虑把勐海县格朗和乡的部分区域也纳入综合治理的区域,纳入重点治理的区域总面积为1579.44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67km2,不包含已经纳入重点预防保护的重要水源地。
治理对象: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的侵蚀劣地和退化土地,主要包括:坡耕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崩塌、滑坡危险区,其他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严重区;威胁土地资源,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开展保护性治理的区域。针对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实施分类治理。
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林草和农耕措施。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坡改梯、水蚀坡林(园)地整治、沟头防护、雨水集蓄利用、径流排导等坡面治理工程,谷坊、拦沙坝、塘坝等沟道治理工程,削坡减载、支挡固坡、拦挡工程等滑坡防治工程。林草措施主要包括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等高植物篱(带),建设人工草地草场,发展复合农林业,开发与利用高效水土保持植物等。农耕措施主要包括等高耕作、免耕少耕、间作套种等。
治理规模:规划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309.67km2,其中近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2.45km2。详见附表7和附图8。各县(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模具体如下:
专栏9: 各县(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模表 单位:km2 | |||
县(市、区) | 近期(至2025年) | 远期(至2030年) | 小计 |
勐海县 | 172.45 | 137.22 | 309.67 |
全州 | 172.45 | 137.22 | 309.67 |
(二)重点治理项目
以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统筹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等生态重点工程,考虑山区治理需求,对集中连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较低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拟定南览河沿岸、流沙河沿岸相对集中连片的流失区域进行治理,以坡耕地和综合治理为主,同时加强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治理。
1、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范围及基本情况:涉及勐海县勐满镇、西定乡、格朗和等局部等3个乡镇中的集中连片流失区域进行综合治理,该区域内条件较好的区域存在零星流失的地块纳入到预防保护区进行预防保护、治理;纳入重点治理的区域总面积为1579.44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67km2,不包含已经纳入重点预防保护的重要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本区内坡耕地分布集中,且面积大、流失强度高,同时这3个乡镇也是茶叶主产区,其次是热区经济作物分布较广,代表性的作物为甘蔗等,区内轻度流失以茶山林下流失为主,山区工程性缺水较严重。
任务: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规划,工程、林草和农耕措施有机结合,坡沟兼治,生态与经济并重,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生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改善生态,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模:规划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82.94km2,其中近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25km2。详见附表7和附图8。各县(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具体如下:
专栏10: 各县(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规模表 单位:km2 | ||||
重点治理区 | 县/治理类型 | 合计 | 近期 | 远期 |
南览河沿岸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勐海县 | 82.94 | 32.25 | 50.69 |
合计 | 州合计 | 82.94 | 32.25 | 50.69 |
2、坡耕地综合整治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范围及基本情况:土地作为西双版纳州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基础,以小流域为单位,在西双版纳西部及东北部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内选择坡耕地坡度在6-25︒区间比例较高且坡耕地面积集中连片、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较重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势明显及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
任务:控制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适宜的坡耕地改造成梯田,配套道路、水系,距离村庄远、坡度较大、土层较薄、缺少水源的坡耕地发展经济林果或种植水土保持林草,禁垦坡度以上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规模:规划坡耕地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6.5km2,其中近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km2。详见附表7和附图8。各县(市)坡耕地综合整治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具体如下:
专栏11: 各县(市)坡耕地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模表 单位:km2 | ||||
重点治理区 | 县/治理类型 | 合计 | 近期 | 远期 |
南览河沿岸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勐海县 | 6.5 | 3 | 3.5 |
合计 | 州合计 | 6.5 | 3 | 3.5 |
六、水土保持监测
(一)监测站网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8~2025年)》和《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西双版纳州规划建设1个监测点,即为勐海县水土保持监测点,为小流域综合观测站。该站点已于2018年在勐海县勐邦水库建成,并且勐海县水保监测分站与监测站点同步建设完成,已满足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要求。
(二)动态监测
水土保持调查:依托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工作,加强全州水土流失调查,掌握全州土壤侵蚀、土地利用、植被变化和水土流失防治等状况,为全州水土流失年度消长分析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开展重点区域水土流失专项调查,为全州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保障
水土保持定位观测:利用新建的州级的监测站点,完善标准化建设,展水土流失影响因子及土壤流失量等常年持续性观测。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监测:配合省级开展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进行监测,采用遥感监测、地面观测、野外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区域水土流失强度和分布状况、治理措施动态变化。
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测:充分利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手段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 监管手段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性监测,特别是弃渣场和取料场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的日常监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监测评价、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和水土流失违法事实监测。
(三)监测能力建设
目前全州只有勐海县结合勐帮水库监测站建立了县级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8-2025年)》,本规划提出在规划近期逐步实现州、县(市)两级监测管理机构建设。
(四)监测信息化
在全州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根据西双版纳州业务发展的新需求,利用国家、省级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信息技术在全州水土保持部门的全面应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项目基本实现在线处理。配合省级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交换和发布系统,搭建上下贯通、完善高效的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基础平台,实现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和现代化。
专栏12:监测规划重点项目 |
01 已建监测站点 完善气象观测站和植被调查固定样地等监测设施,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对现有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更新。 |
02 监测站网运行管理 加强监测站网运行管理,落实运行管理经费,形成长效机制,监测运行管理模式建设。 |
03 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州级监测分站,完善西双版纳州监测分站配置,内容包括人员及机构配置,监测设置购置安装,办公场所,监测用房建设,监测经费落实。 |
04 监测信息化 落实监测信息化经费,提高技术人员水平,配齐信息化设备,强化监测信息化实际应用。 |
七、综合监管
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动态实时监控,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能力。
(一)监督管理
加强水土保持规划的管理:水土保持规划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批准后,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林地开发等规划中有关水土保持防治对策措施实施,建立起在各相关专业规划编制时征求水土保持意见的制度。对西双版纳州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水土流失状况定期调查和公告制度,跟踪检查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
加大水土流失预防情况的监管: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禁止在上述区域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采取封育治理、植被建设等水土保持措施,提高林草覆盖率。目前全州没有公用的合法弃渣消纳场,规划建议各县(市)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在合适的位置规划建设弃渣消纳场。加强对“五采区”的监管,以县(市)为单位对全州“五采区”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主体的水保治理义务,按水保“三同时”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监管:监管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监管;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项目或生产建设活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况的监管;公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有关鼓励扶持政策等监管。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的监督:监管监测经费落实、监测公告等情况;按照水土保持条例,监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开展、实施及上报情况;对水行政监督检察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进行查处情况的监管。
加强西双版纳州饮用水水源地及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坚持全面规划、综合防治、保护优先、综合推进的原则;对水库水资源的利用,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防止水体污染,保障西双版纳州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强监测制度化建设,加强监测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公告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制度。
(二)科技支撑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科技支撑的重要组成内容,根据规划区分区科学研究、科技示范的需要,分析不同区域的水土保持技术问题,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需要,提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项目等基础平台建设。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报告(2016-2030 年)》及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工作需要,选取面积在 1~5km2 左右,单项示范项目面积在 10hm2 以上交通方便,具有一定的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基础,稳定的执行机构、人员和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在规划区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有一定的辐射范围;群众积极性高,有一定的治理开发生产经验;规划在景洪市勐龙镇橡胶林林下水土流失区和勐海县格朗和乡茶山林下水土流失区建设 2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项目。根据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建立相应的机构、队伍和创新体系,以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作用,组建由农、林、水保等多个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科研队伍,进行多专业的科技协作交流,达到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辐射作用,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的建设。
(三)能力建设
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研究制定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方案。设立行政服务办事窗口,加强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水土保持执法能力,着力抓好各县(市)的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配套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
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技能。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和管理部门服务行为,加强从业人员技术与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协会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加大交流力度,提高水土保持总体水平和影响力。
宣传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工作制度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队伍,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宣传教育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方便迅捷提供水土保持信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水土保持意识。
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管理体系建设,统筹现有水土保持基础信息资源,建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市水土保持信息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完善信息管理,综合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建成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体系。
专栏13:监督规划重点项目 |
01 监管能力及信息化 数据及时更新,及时整编入库;健全系统运行维护体系,保证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更新;完善监管设备配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定期培训。 |
02 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 落实监管经费,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遥感技术、无人机、移动终端等手段对全州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覆盖,特别是弃渣场和取料场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并实施动态监管。 |
03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监管 落实监管经费,完成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各项数据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入库工作,实现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监管,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无人机和移动检查验收终端等信息化技术重点抓好在建项目措施核查、竣工项目措施核查及效果评价。 |
八、投资匡算
(一)总投资
规划匡算总投资74981.22万元,其中预防措施投资52120.60万元,治理措施21575.62万元,监测措施200万元,监督措施1085万元。其中近期规划投资39915.45万元。
专栏14:水土保持投资总匡算表 |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小计 | 近期 | 小计 | 近期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1964.81 | 1053.16 | 52120.60 | 27340.95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km2 | 1754.32 | 956.2 | 22.5 | 39472.20 | 21514.50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63.83 | 29.37 | 58 | 3702.14 | 1703.46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146.66 | 67.59 | 61 | 8946.26 | 4122.99 | |
第二部分 综合治理 | 309.67 | 172.45 | 21575.62 | 11729.50 | ||||
一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303.17 | 169.45 | 60 | 18190.20 | 10167.00 | |
二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6.5 | 3 | 520.83 | 3385.42 | 1562.50 |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0 | 0 | 0 | 200.00 | 100.00 | |||
三 | 监测运行费 | 年 | 1*10 | 1*5 | 20 | 200.00 | 100.00 | |
第四部分 监督管理 | 0 | 1085.00 | 745.00 | |||||
州监督能力建设 | 个 | 1 | 1 | 10 | 10.00 | 10.00 | ||
州监督能力运行费 | 年.个 | 1*10 | 1*10 | 10 | 100.00 | 50.00 | ||
一 | 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县建设 | 个 | 3 | 3 | 5 | 15.00 | 15.00 | |
二 | 监督能力运行费 | 年.个 | 3*10 | 3*5 | 6 | 180.00 | 90.00 | |
三 | 科技示范区区 | 个 | 2 | 2 | 200 | 400.00 | 400.00 | |
四 | 科技示范区运行费 | 年.个 | 1*10+1*9 | 1*5+1*4 | 20 | 380.00 | 180.00 | |
总投资 | 74981.22 | 39915.45 | ||||||
(二)重点项目投资
规划重点项目匡算总投资29550.6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投资21188.85万元,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投资8361.82万元。其中近期规划重点项目投资14524.10万元。
专栏15: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投资匡算表 |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单位 | 综合 单价 (万元) | 版纳州 | |||||
近期 | 近期 | 近期 | ||||||||
治理面积 | 治理面积 | 治理面积 | 治理面积 | 治理面积 | 治理面积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365.38 | 11026.60 | 349.65 | 10162.25 | 715.03 | 21188.85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22.5 | 291.42 | 6556.95 | 288.10 | 6482.25 | 579.52 | 13039.20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58 | 13.97 | 810.26 | 24.85 | 1441.30 | 38.82 | 2251.56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61 | 59.99 | 3659.39 | 36.70 | 2238.70 | 96.69 | 5898.09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35.25 | 3497.50 | 54.19 | 4864.32 | 89.44 | 8361.82 | ||||
一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60 | 32.25 | 1935.00 | 50.69 | 3041.40 | 82.94 | 4976.40 | |
二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520.83 | 3.00 | 1562.50 | 3.50 | 1822.92 | 6.50 | 3385.42 | |
总投资(州) | 400.63 | 14524.10 | 403.84 | 15026.57 | 804.47 | 29550.67 | ||||
(三)分县投资
本规划总投资74981.22万元,其中不计州级监督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后的总投资为74871.22万元,其中景洪市24389.34万元、勐海县33182.90万元、勐腊县17298.98万元
专栏16:分县水土保持投资匡算表 |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景洪 | 勐海 | 勐腊 | 合计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23924.34 | 10962.28 | 17233.98 | 52120.60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17316.90 | 7653.60 | 14501.70 | 39472.20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756.32 | 2098.44 | 847.38 | 3702.14 |
三 | 人居环境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5851.12 | 1210.24 | 1884.90 | 8946.26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21575.62 | 21575.62 | ||||
一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8190.20 | 18190.20 | |||
二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3385.42 | 3385.42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00.00 | 200.00 | ||||
一 | 监测运行费 | 200.00 | 200.00 | |||
第四部分 监督措施 | 465.00 | 445.00 | 65.00 | 975.00 | ||
一 | 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县建设 | 5.00 | 5.00 | 5.00 | 15.00 | |
二 | 监督能力运行费 | 60.00 | 60.00 | 60.00 | 180.00 | |
三 | 科技示范区 | 200.00 | 200.00 | 400.00 | ||
四 | 科技示范区运行费 | 200.00 | 180.00 | 380.00 | ||
总投资 | 24389.34 | 33182.90 | 17298.98 | 74871.22 | ||
九、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水土保持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实施好《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各级政府根据《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相应规划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整合项目与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同时加强州、县(市)两级水土保持监测站人员建设,按工作需要合理增加编制,确保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能得到有效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重点做好省级、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综合防治,抓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
(二)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州地方水土保持政策保障体系。加快州级出台相应政策、制度,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水土保持的工作中来,有力推进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制定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在行政管理层面建立协调机制,在措施实施层面建立规划统筹机制。建立规划同意书制度,作为相关规划立项审批的先决条件和必要要件;建立规划检查制度,强化水土保持规划部门内部责任,落实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考虑生态补偿试点,逐渐实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三)创新机制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水土
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健全水土流失监测评估体系,为依法落
实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提供有力支撑。在水土流失地区,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培育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推进
全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调动地方政府和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继续支持水土保持,逐步建立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各级地方政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加大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投入。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加快扩展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落实有关税收优惠,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争取利用国际组织或机构以及双边或多边合作的贷款和赠款,探索利用碳汇交易机制,增加水土保持投入。
(五)依靠科技进步
各级政府要重视水土保持科技工作,支持水土保持学科发展和产学研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围绕水土流失机理、防控原理和技术、动态监测技术、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组织科技攻关茶园、橡胶林等林下水土流失治理,支持科技创新。调动各级科研部门参与到水土保持研究,大力推广应用国内外已取得的先进科技成果和探索茶园、橡胶林等林下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组织促进水土保持科技生产之间的交流,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技术示范与推广,提高治理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六)强化宣传教育
要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
生态建设氛围。加强水土保持高等教育及学科建设,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把水土保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
附表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表
行政 区划 | 土地总面积 | 农业用地 | 林地 | 草地 | 园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建设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其他用地 | |||||||
小计 | 水田 | 梯坪地 | 坡耕地 | 小计 | 其中:疏林地 | 草地 | 其中:荒草地 | 小计 | 工矿用地 | 小计 | 难利 用地 | |||||
景洪市 | 686711.18 | 31978.16 | 25308.87 | 1780.62 | 4888.67 | 362498.97 | 1630.90 | 5156.55 | 4022.05 | 259703.23 | 8833.81 | 10185.82 | 362.57 | 4190.40 | 4164.24 | 82.61 |
勐海县 | 536809.31 | 78927.99 | 36646.95 | 1113.77 | 41167.27 | 295499.54 | 1323.19 | 57989.07 | 37620.12 | 70260.50 | 4868.06 | 7263.28 | 97.30 | 3671.14 | 18329.73 | 98.98 |
勐腊县 | 686084.13 | 26765.85 | 16874.09 | 1065.18 | 8826.58 | 397375.44 | 3809.49 | 6165.03 | 6165.03 | 233974.43 | 6488.41 | 6164.34 | 779.58 | 3541.25 | 5609.38 | 216.74 |
全州 合计 | 1909604.62 | 137672.00 | 78829.91 | 3959.57 | 54882.52 | 1055373.95 | 6763.58 | 69310.65 | 47807.20 | 563938.16 | 20190.28 | 23613.44 | 1239.45 | 11402.79 | 28103.35 | |
附表2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现状表
行政区划 | 总面积(km2) | 水土流失面积 | 流失面积占总面积(%) | 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
轻度(hm2) | 所占比例(%) | 中度(hm2) | 所占比例(%) | 强烈(hm2) | 所占比例(%) | 极强烈(hm2) | 所占比例(%) | 剧烈(hm2) | 所占比例(%) | 合计(hm2) | ||||
景洪市 | 6867.50 | 87372.00 | 72.81 | 24552.00 | 20.46 | 2372.00 | 1.98 | 2915.00 | 2.43 | 2783.00 | 2.32 | 119994 | 17.47 | 861.05 |
勐海县 | 5310.27 | 63102.00 | 59.04 | 20159.00 | 18.86 | 9033.00 | 8.45 | 9833.00 | 9.20 | 4751.00 | 4.45 | 106878 | 20.13 | 1168.95 |
勐腊县 | 6816.74 | 59205.00 | 58.06 | 31332.00 | 30.73 | 3310.00 | 3.25 | 4505.00 | 4.42 | 3613.00 | 3.54 | 101965 | 14.96 | 904.30 |
全州合计 | 18994.51 | 209679.00 | 63.76 | 76043.00 | 23.12 | 14715.00 | 4.47 | 17253.00 | 5.25 | 11147.00 | 3.39 | 328837 | 17.31 | 962.65 |
附表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区划
一级区 | 二级区 | 三级分区 | 四级分区 | 五级分区 | 县(市) | 乡镇 | 土地面积(km2) |
西南岩溶区 | 滇西南山地区 | 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版纳西部中低山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 | 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 | 1028.89 |
版纳中部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 | 景洪市 | 允景洪、嘎洒镇 | 970.90 | ||||
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土壤保持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 | 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勐混镇、勐阿镇、勐往乡、景讷乡、勐养乡、大渡岗乡、普文镇、勐旺乡、基诺山乡、象明乡、易武镇 | 8800.59 | ||||
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 | 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勐仑镇、关累镇、瑶区乡、勐伴镇、勐捧镇、勐腊镇、勐满镇(勐腊县)、磨憨镇 | 8194.13 | ||||
合计 | 18994.51 | ||||||
附表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
类型 | 等级 | 名称 | 代码 | 范围 | 乡镇 | 行政面积 | 重点防治面积 | |
涉及县(市) | 涉及乡镇 | 个 | km2 | km2 | ||||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省级 | 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YNSY5 | 景洪市 |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嘎洒镇、勐罕镇、勐养镇、普文镇、景讷乡、大渡岗乡、勐旺乡、基诺山乡 | 9 | 5322.53 | 3424.58 |
勐海县 | 勐海镇、勐混镇、勐遮镇、勐阿镇、勐宋乡、勐往乡 | 6 | 2593.15 | 1660.04 | ||||
勐腊县 | 勐腊镇、勐捧镇、勐满镇、勐仑镇、磨憨镇、勐伴镇、关累镇、易武乡、象明乡、瑶区乡 | 10 | 6816.74 | 4637.67 | ||||
小计 | 25 | 14732.42 | 9722.29 | |||||
州级 | 西双版纳州西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BNDY | 勐海县 | 布朗山乡 | 1 | 989.88 | 834.52 | |
景洪市 | 勐龙镇 | 1 | 1164.60 | 1007.41 | ||||
小计 | 2 | 2154.48 | 1841.93 | |||||
合计 | 27 | 16886.90 | 11564.22 | |||||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州级 | 西双版纳州西部南览河沿岸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BNDZ | 勐海县 | 勐满镇、西定乡 | 2 | 1028.89 | 294.08 |
共计 | 29 | 17915.79 | 11858.30 | |||||
附表5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治理规模表
县(市、区)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km2) | ||
近期(至2025年) | 远期(至2030年) | 小计 | |
景洪市 | 477.20 | 401.40 | 878.60 |
勐海县 | 375.94 | 329.91 | 705.85 |
勐腊县 | 372.47 | 317.56 | 690.03 |
全州合计 | 1222.57 | 1051.91 | 2274.48 |
附表6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重点预防项目规模表
行政区 | 治理类型 | 重点项目 | 近期重点项目 | 远期重点项目 |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
景洪 | 生态屏障 | 835.67 | 235.72 | 388.48 | 122.44 | 447.19 | 113.28 |
重要水源 | 119.45 | 12.8 | 43.99 | 4.42 | 75.46 | 8.38 | |
人居环境 | 286.74 | 47.68 | 193.66 | 24.29 | 93.08 | 23.39 | |
小计 | 1241.86 | 296.2 | 626.13 | 151.15 | 615.73 | 145.05 | |
勐海 | 生态屏障 | 712.52 | 147.86 | 322.9 | 56.27 | 389.62 | 91.59 |
重要水源 | 42.83 | 11.42 | 0 | 0 | 42.83 | 11.42 | |
人居环境 | 202.97 | 25.66 | 130 | 16.19 | 72.97 | 9.47 | |
小计 | 958.32 | 184.94 | 452.9 | 72.46 | 505.42 | 112.48 | |
勐腊 | 生态屏障 | 877.89 | 195.94 | 549.47 | 112.71 | 328.42 | 83.23 |
重要水源 | 272.67 | 14.6 | 154.07 | 9.55 | 118.6 | 5.05 | |
人居环境 | 388.72 | 23.35 | 289.31 | 19.51 | 99.41 | 3.84 | |
小计 | 1539.28 | 233.89 | 992.85 | 141.77 | 546.43 | 92.12 | |
全州 | 生态屏障 | 2426.08 | 579.52 | 1260.85 | 291.42 | 1165.23 | 288.1 |
重要水源 | 434.95 | 38.82 | 198.06 | 13.97 | 236.89 | 24.85 | |
人居环境 | 878.43 | 96.69 | 612.97 | 59.99 | 265.46 | 36.7 | |
合计 | 3739.46 | 715.03 | 2071.88 | 365.38 | 1667.58 | 349.65 | |
附表7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重点治理项目规模表
水土保持区 | 行政区 | 治理类型 | 合计 | 近期 | 远期 |
版纳西部中低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勐满镇、西定乡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78.89 | 100.8 | 78.09 |
坡耕地专项治理 | 3.5 | 3.5 | |||
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土壤保持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格朗和乡、勐宋乡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24.28 | 68.65 | 55.63 |
坡耕地专项治理 | 3 | 3 | |||
合计 | 勐海县 | 州小计 | 309.67 | 172.45 | 137.22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303.17 | 169.45 | 133.72 | ||
坡耕地专项治理 | 6.5 | 3 | 3.5 |
附表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措施汇总表
序号 | 防治区 | 治理面积(km2) | 坡耕地治理工程 | 坡面水系 |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 植物防护 | 林下流失预防治理 | 封育治理(hm2)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hm2) | 排水沟(km) | 生产道路(km) | 取水坝(座) | 蓄水池(口) | 管道(km) | 溪沟整治(km) | 谷坊(座) | 拦砂坝(座) | 水保林(hm2) | 经果林(hm2) | 橡胶林(hm2) | 茶山(hm2) | 封禁面积(hm2) | 其中补植补造(hm2) | |||
一 | 预防保护 | 1964.81 | 2456.91 | 10037.31 | 139.45 | 139.45 | 201 | 659 | 631.54 | 60.56 | 170 | 69 | 5940.54 | 5291.92 | 20000 | 43427.44 | 129326.88 | 9014.56 |
1 | 生态屏障 | 1754.32 | 2094.48 | 9219.76 | 104.72 | 104.72 | 175 | 548 | 526.30 | 0 | 88 | 35 | 3508.64 | 2631.48 | 20000 | 43427.44 | 114550.2 | 7536.89 |
2 | 重要水源地 | 63.83 | 100.01 | 388.57 | 6.383 | 6.383 | 8 | 32 | 31.92 | 14.46 | 22 | 10 | 965.3 | 460.54 | 0 | 0 | 4468.58 | 446.86 |
3 | 人居环境 | 146.66 | 262.42 | 428.98 | 28.34 | 28.34 | 18 | 79 | 73.33 | 46.10 | 60 | 23 | 1466.6 | 2199.9 | 0 | 0 | 10308.1 | 1030.81 |
二 | 重点防治区 | 309.67 | 1862.68 | 9095.10 | 99.10 | 99.10 | 91 | 455 | 272.85 | 151.59 | 152 | 61 | 2425.36 | 3031.7 | 0 | 9095.1 | 5457.06 | 545.71 |
1 | 综合治理 | 303.17 | 1212.68 | 9095.10 | 99.10 | 99.10 | 91 | 455 | 272.85 | 151.59 | 152 | 61 | 2425.36 | 3031.7 | 0 | 9095.1 | 5457.06 | 545.71 |
2 | 坡改梯 | 6.50 | 650 | |||||||||||||||
合计 | 2274.48 | 4319.59 | 19132.41 | 238.55 | 238.55 | 292 | 1113 | 904.39 | 212.14 | 321 | 129 | 8365.90 | 8323.62 | 20000 | 52522.54 | 134783.94 | 9560.26 | |
序号 | 防治区 | 封禁治理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截污管网(km) | 检查井(口) | 截水沟(km) | 沉沙池(口) | 湿地(块) | 垃圾桶(个) | 化粪池(座) | 厌氧池(座) | 垃圾收集房(座) | 公厕(座) | 堆肥池(个) | 村庄道路硬化(km) | 行道树(株) | 空地绿化(hm2) | 宣传画(m2) | ||
一 | 预防保护区 | 2333 | 141 | 157.87 | 276 | 21.05 | 152 | 149 | 3269 | 402 | 276 | 503 | 105 | 930 | 73.67 | 49465 | 16.84 | 76618 |
1 | 生态屏障 | 1754 | 88 | |||||||||||||||
2 | 重要水源地 | 185 | 18 | 47.8725 | 84 | 6.383 | 46 | 61 | 991 | 122 | 84 | 153 | 32 | 282 | 22.34 | 15000 | 5.11 | 23234 |
3 | 人居环境 | 394 | 35 | 110.00 | 192 | 14.67 | 106 | 88 | 2278 | 280 | 192 | 351 | 73 | 648 | 51.33 | 34465 | 11.73 | 53384 |
二 | 重点防治 | |||||||||||||||||
1 | 综合治理 | |||||||||||||||||
2 | 坡改梯 | |||||||||||||||||
合计 | 2333 | 141 | 157.87 | 276 | 21.05 | 152 | 149 | 3269 | 402 | 276 | 503 | 105 | 930 | 73.67 | 49465 | 16.84 | 76618 | |
附表9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措施投资匡算表
序号 | 治理类型 | 景洪(万元) | 勐海(万元) | 勐腊(万元) | 合计(万元) | |||||
小计 | 近期 | 小计 | 近期 | 小计 | 近期 | 小计 | 近期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23924.34 | 12545.19 | 10962.28 | 5324.67 | 17233.98 | 9471.09 | 52120.60 | 27340.95 | ||
一 | 生态维护 | 预防治理 | 17316.90 | 9667.80 | 7653.60 | 4120.20 | 14501.70 | 7726.50 | 39472.20 | 21514.50 |
二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756.32 | 412.38 | 2098.44 | 736.60 | 847.38 | 554.48 | 3702.14 | 1703.46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5851.12 | 2465.01 | 1210.24 | 467.87 | 1884.90 | 1190.11 | 8946.26 | 4122.99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21575.62 | 11729.50 | 21575.62 | 11729.50 | ||||||
一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8190.20 | 10167.00 | 18190.20 | 10167.00 | |||||
二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3385.42 | 1562.50 | 3385.42 | 1562.50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00.00 | 100.00 | 200.00 | 100.00 | ||||||
一 | 新建监测点 | |||||||||
二 | 监测运行费 | 200.00 | 100.00 | 200.00 | 100.00 | |||||
第四部分 监督措施 | 465.00 | 335.00 | 465.00 | 335.00 | 65.00 | 35.00 | 1085.00 | 745.00 | ||
一 | 州级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 | 10.00 | 10.00 | |||||||
县级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15.00 | 15.00 | ||
二 | 州级监督能力运行费 | 100.00 | 50.00 | |||||||
县级监督能力运行费 | 60.00 | 30.00 | 60.00 | 30.00 | 60.00 | 30.00 | 180.00 | 90.00 | ||
三 | 科技示范区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400.00 | 400.00 | |||
四 | 科技示范区运行费 | 200.00 | 100.00 | 180.00 | 80.00 | 380.00 | 180.00 | |||
总投资 | 24389.34 | 12880.19 | 33182.90 | 17469.17 | 17298.98 | 9506.09 | 74981.22 | 39915.4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