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河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年)
(沧州市)河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年)
(1)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结合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 施现状,统筹村庄区域生态敏感性、地形条件、人口规模、 城乡发展及村庄布局,统一规划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因地制宜的规划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工艺,提 升规划可操作性。
(2)科学布局,远近结合。依据城乡发展和村庄优化 布局规划,科学布局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筹考 虑近期建设可行性和远期谋划的合理性,分区分重点梯次推 进治理设施布局,生态敏感性高、城乡融合发展以及重点乡 镇政府驻地等农村区域优先布局,力求获得最大的经济、社 会和环境效益。
(3)经济合理,长效运营。充分考虑村庄污水处理设 施长效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近期 处理方式,规划远期建设内容,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运营机 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4)资源节约,回用优先。充分考虑北方地区水资源 缺少的特点,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优先选择资源化 与尾水利用技术或途径,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消减和尾水的回 收利用,通过农田灌溉等方式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全县农村 生活污水长效管控机制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到 2035 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 处理”,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促进 小白河、古洋河、子牙新河、北排河等地表水系水质稳定达标。
到 2020 年,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改变村 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基本 建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到 2025 年,重点河流沿线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中心村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人口集中的的村庄生活污水基 本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机制,保 证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污染物排放达到河北省农村污水排放 标准或相关用水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