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佳木斯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佳木斯市位于我国东北边陲,隶属黑龙江省管辖,地处黑龙江、乌苏里江和松花江汇流的三江平原腹地,地理位置在北纬45°56'~48°28',东经129°29°~135°05',我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佳木斯市现辖10个行政区,包括前进区、向阳区、东风区和郊区等4个区,桦南县、桦川县和汤原县等3个县及同江市、富锦市和抚远市等3个县级市(以下所述"佳木斯市"均指所辖全境)。
佳木斯市全市总面积32463.81km²其中有9个县(市、区)沿松花江和黑龙江岸布列,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佳木斯市东邻双鸭山,西依哈尔滨、伊春,南接牡丹江、七台河和鸡西市,北靠鹤岗。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远东地区隔江相望,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被称为“东方第一城”。
佳木斯市全市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长夏短,四季分明。无霜期148天左右,年有效积温平均值2666.9 ℃左右,年平均降水量542.5 mm左右,适合各类农作物生长。
全市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土质肥沃。主要土壤类型有黑土、黑钙土、棕色针叶林土和暗棕壤等,市属范围是世界三大块黑土地之一(东北黑土区)的重要部分。
佳木斯市范围内仅涉及水力侵蚀,水土流失总面积为2834.77 km²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73%。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划分∶水力侵蚀中,轻度侵蚀面积为1429.72km3中度侵蚀面积为712.62km³强烈侵蚀面积为400.68km²,极强烈侵蚀面积为218.27km²剧烈侵蚀面积为73.48km²分别占流失总面积的50.44%、25.14%、14.13%、7.70%和2.59%。
根据全国及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对水土保持分区成果,佳木斯市水土保持治理分区共涉及1个一级区(东北黑土区)、2个二级区(长白山-完达山山地丘陵区和大小兴安岭山地区)3个三级区(东南部山地丘陵水质维护保土区、三江兴凯平原生态维护农田防护区和小兴安岭山地丘陵生态维护保土区)。
结合佳木斯市所辖县(市、区)实际情况,将全市以乡镇为单元细分为3个市级水土保持类型区,各区命名和代号为中东部低平原微轻度防治区(I区)、西部山地轻中度治理区(II 区)和中南部山地丘陵轻中度治理区(III 区)为继承全国和省级水土保持区划,保留其界线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以县级行政界为依据,将3个市级水土保持分区划分为7个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