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
[水资源论证 - 水利规划]
发表于:2022-12-06 1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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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广东省)江门市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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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 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 号),提出了总体要求与具体任 务,其中明确提出要制定农村水利治理规划,指导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 施短板,改善乡村生活生产生态条件。
2018 年 6 月 21 日,江门市召开了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会议强调 江门是全省四个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地级市之一,江门市 要把握关键,精准发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在江门落地生根、 结出丰硕成果。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 振兴战略总要求,我省因地制宜提出“一核一带一区”不同区域的农村水利 治理的总体布局,即珠三角核心区、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粤北生态发 展区。江门市为珠三角城市群中的一员,位于珠三角西部,是珠三角与 粤西连接的重要通道,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空间布局上被 定位为重要节点城市之一,省委要求江门努力打造成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和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央 重大战略部署,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新机遇与新挑战,因此有 必要深入调查江门市农业发展现状,深入剖析农村水利治理现状、存在 问题及原因,开展《江门市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 年)》的编制, 从多方面保障规划实施。
附件
江门市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