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2020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稳步推进海南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安全保障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据水土流失监测成果,2020年海南省水土流失面积1706平方公里,占全省陆
地面积的4.96%,均为水力侵蚀。与2019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相比,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1平方公里,减幅4.53%。根据2020年水文监测资料,全省大江大河中,南渡江及其一级支流新吴溪、昌化江、万泉河及其一级支流定安河流域年降水量均低于多年平均值。根据代表性水文站2020年观测数据,南渡江及其一级支流新吴溪、昌化江、万泉河及其一级支流定安河流域年径流量均低于多年平均值;南
渡江及其一级支流新吴溪、昌化江、万泉河及其一级支流定安河流域年输沙量均低于多年平均值,其中,南渡江流域龙塘水文站年输沙量4.17万吨,为多年平均输沙量的12.34%;昌化江流域宝桥水文站年输沙量6.23万吨,为多年平均输沙量的9.08%;万泉河流域加积水文站年输沙量11.10万吨,为多年平均输沙量30.78%。
2020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975个。其中,省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859.04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384.46万立方米,水土保持投资7.58亿元市县级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962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8697.17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907.27万立方米,水土保持投资134.23亿元。全省共有280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工作,其中,省级验收报备的项目2个,市县级验收报备的项目278个。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045次,其中,省水务厅组织开展8次,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1037次,有效地促进了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