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湖北省2021年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依据《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水利部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协同开展”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长江水利委员会承担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湖北片区)28个县(市、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湖北省水利厅承担湖北省境内除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75个县(市、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现了湖北省103个县(市、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监测成果显示,湖北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1090.85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6.72%,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其中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24480.52平方公里、3705.12平方公里、1818.62平方公里、924.89平方公里、161.70平方公里。与2020年相比,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48.69平方公里,减幅1.73%。
2021年,湖北省实施的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工程有水利部门实施的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发展改革委、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实施的石漠化治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退耕还林、高标准基本农田等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恢复治理以及社会和民间资本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湖北省全口径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31.54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坡改梯6405.62公顷,水土保持林25333.20公顷,经济林14223.75公顷,种草1177.82公顷,封禁治理89677.85公顷,其他措施36335.79公顷,各项工程共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029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