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8年平顶山市水资源公报
综述
平顶山市属于淮河流域。按水资源分区,全市划分为王家坝以上北岸区和王蚌区间北岸区两个水资源三级区。全市行政区面积 6309km2,其中王家坝以上北岸区面积为 577km2,王蚌区间北岸区面积为 5732km2。全市山区、岗地、平原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 3%、71%、26%。
2018 年全市平均降水量 699.0mm,折合水量为 44.1 亿m 3,与上年相比减少9.7亿 m 3,减少幅度 19.1%,与多年相比减少 7.2 亿 m 3,减少14.1%,属枯水年份。2018 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 9.5422 亿 m 3,比多年均值(14.9624 亿m 3)减少36.2%。全市地表和地下水资源量为 14.7474 亿 m 3,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重复计算量 2.3661m3,全市水资源总量为 12.3811 亿 m 3,比多年均值(18.0379 亿m3)减少 31.4%。 2018 年末全市 5 座大型水库和 6 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6.1585 亿m 3(库容指标有所变动,采用除险加固后的值),比上年末减少 3.2294 亿m 3。其中,大型水库 5.6569 亿 m 3,减少 3.3373 亿 m 3;中型水库 0.5016 亿m 3,增加0.1079 亿m3。
2018 年末全市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与上年末相比略有上升,平均上升0.54m,相应地下水储蓄量增加 0.3477 亿 m 3。 2018 年全市各种水利工程总供水量 8.6050 亿 m 3,比上年减少0.0444 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 6.7384 亿 m 3,占总供水量的 73.8%;地下水源供水1.5038亿m 3,占总供水量的 17.5%。其他水源供水量 0.3628 亿 m 3,占总供水量的4.2%。在地下水利用量中,开采地下水基本都是浅层地下水。 2018 年全市总用水量 8.6050 亿 m 3(含姚孟电厂直流水2.7192 亿m 3)。其中农林牧渔畜用水 1.9894 亿 m 3,占总用水量的 23.1%;工业用水5.2153 亿m3,占60.6%;生活用水 1882 亿 m 3,占 13.8%;城镇公共用水0.0710 亿m 3,占0.8%;生态环境用水 0.1411 亿 m 3,占 1.6%。
2018 年全市用水消耗总量2.7470 亿m 3,占总用水量的 31.9%。其中农林牧渔畜消耗量 1.2946 亿 m 3,占消耗总量的47.1%,工业消耗量为 0.7737 亿 m 3,占 29.2%,居民生活消耗量 0.5584 亿m 3,占20.3%,城镇公共消耗量为 0.0242 亿 m 3,占 0.9%,生态环境消耗量为0.0960 亿m 3,占3.5%。

